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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4-13 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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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环保网获悉,4月13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环保网获悉,4月13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建立农村户厕清掏管护机制。完成3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推进源头减量。建设村头一片林100处,创建首都森林村庄50个。持续做好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架空线维护梳理工作。加强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乡镇(村)创建。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年。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认识“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走好具有首都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推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责任制。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大豆播种面积达到4.2万亩。对各涉农区粮食、大豆单产实行考核,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挂钩。实施玉米良种更新工程、促进晚播小麦弱苗转壮、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健全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稳定常年菜地保有量,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达到75万亩、180万吨以上,自给率提升到16%以上。优化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机制,向产业布局集中、发展蔬菜产业意愿较强的地区倾斜。实施闲置设施清零行动,积极推进2万栋农业设施改造提升,提高大棚冬闲时节利用效率。在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等建设智能连栋温室,打造高效设施农业片区。在环京周边地区建设一批蔬菜生产基地,健全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保持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稳定,适时启动猪肉收储措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5万头左右。支持奶业、禽蛋、牛羊、水产规模化绿色健康养殖。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现16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验收后全部落图落地,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抓实“田长制”,用好“三长联动”一张底图工作平台,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新增和复耕耕地部门联合验收机制,严把耕地质量关。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对经批准由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挖掘边角、零碎地块种植潜力,实现撂荒地“能种尽种”。健全“大棚房”问题“上提一级督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反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年内建设10万亩。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本市试点工作。

(三)打造“种业之都”。组织实施北京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年度任务。开展11个北京优势特色物种种质创制与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实施北京鸭等4个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品种“黑六”种猪回归北京。强化种业基础前沿研究,建设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平谷区畜禽水产种业创新示范区、通州区于家务农作物种业创新示范区、延庆区林果花草蜂药种业创新孵化基地和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贯彻实施《北京市种子条例》,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办好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制定实施农业中关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和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提升11个首席专家领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水平。制定农业机械化行动方案。推进智能农机装备示范应用,打造3个农业机器人应用场景,创建1个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43.5%。办好世界农业科技大会。

(五)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加强生猪调运、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有效监管。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主动监测,构建有效免疫保护屏障。做好草地贪夜蛾等植物病虫害防控。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技术预案。鼓励特色险种创新,探索开发粮食蔬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二、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多渠道加快农民增收

(六)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持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质量效益。深化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推动精品乡村民宿与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打造西山永定、长城风情、运河湿地等一批京郊旅游线路,培育提升50个美丽休闲乡村。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与科普实践、研学教育等融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研究制定北京休闲农业建设标准。扩大净菜、预制菜上市规模,发展“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等新型加工业态。接续推进设施蔬菜和良种蛋鸡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制定促进林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现代果树产业科技支撑和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15个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培育30个示范性集体林场,发展20万亩林下经济。开展30个一产农业试点示范,总结适合北京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绿色有机产品总量增长10%,达到30万吨。加强北京鸭、昌平草莓、平谷大桃、大兴西瓜、妙峰山玫瑰、上方山香椿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培育提升20个北京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品牌策划与宣传活动,擦亮“北京优农”金字招牌。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设1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七)抓好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农村土地,开展“村地区管”实施效果评估。规范引导承包土地有序流转,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全面开展农村涉地合同及集体资源资产核查清理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制。选择2个村开展土地纠纷案例剖析,制定农村涉地纠纷案件法律指引。实施城乡结合部减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抓好大兴区、昌平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出台零散配套设施用地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合理用地需求。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大棚设施抵押融资,简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作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优化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着力提高13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带动能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和家庭农场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效能。

(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农村集体资产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或经营主体流转的,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引领盘活利用闲置农宅150处。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总结推广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经验,深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专项行动,消除1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巩固拓展“脱低”和“消薄”成果。

(九)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就业。引导广大农民勤劳致富,通过劳动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精准性、实效性,推行订单式、菜单式培训模式,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1万人。实施农民充分就业工程,公共服务岗位、重大工程项目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政府投资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绿色生态建设工程主要由村级组织和村民实施。发挥“绿岗”就业和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政策,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

三、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更好满足乡村“七有”“五性”需求

(十)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年内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实施机制,分类推进城镇集建型、整治完善型、特色提升型、整体搬迁型村庄建设。启动实施第三批800余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京郊重点旅游地等区域周边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提升郊区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组织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将20个行政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新增8000户煤改清洁能源,优化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后期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危房改造。推进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试点,启动500户左右山区农民搬迁,探索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模式。

(十一)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建立农村户厕清掏管护机制。完成3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推进源头减量。建设村头一片林100处,创建首都森林村庄50个。持续做好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架空线维护梳理工作。加强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乡镇(村)创建。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单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超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分类管理清单。全市森林资源碳汇能力增加2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到44.7%以上。加强农机井用途和计量管理,严格农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推广应用抑制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保护性耕作技术50万亩。实施“留白增绿”及战略留白临时绿化983公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深化“生态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顺义区、大兴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十三)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促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乡村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市智慧城市共性基础设施,整合搭建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京农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培训,推动村级事务管理数字化。深化平谷区、房山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朝阳区、海淀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

(十四)强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城乡结合部人口倒挂村卫生资源,确保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稳步增加优质教学资源在郊区覆盖面。健全“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实现乡镇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全覆盖,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鼓励建设多功能、多用途服务设施综合体。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

四、突出实效建设善治乡村,打造具有首都特点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格局

(十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持续整顿9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第六批671名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制定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完成海淀区、平谷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建设。

(十六)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载体。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挖掘运用乡村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北京榜样”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村规民约等治理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北京市庆祝活动、北京农民艺术节。开展百镇千村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整理乡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制作乡村文化系列纪录片。

(十七)以接诉即办带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办好农民群众家门口的事。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高频共性问题,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化。充分发挥吹哨报到作用,条块结合、部门协同解决涉农问题,打通强农惠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十八)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执法司法服务与诉源治理的融合联动,探索完善“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对接”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持续抓好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推动。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开展邪教问题治理。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十九)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排名靠后的区进行约谈。涉农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要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要作专门部署。乡镇党政正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消薄”任务重的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大学习、大培训,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培训内容,年内完成集中换后区和乡镇分管“三农”工作的负责同志全员培训。

(二十)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发挥好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三农”工作的职责作用,健全“五大振兴”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三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涉农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

(二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农业中关村、“种业之都”建设,建设以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评选资助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爱农业、懂科技、善经营的农民企业家。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人次。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充分利用农业职业院校资源,稳步实施农民中高职学历教育,提升乡土人才学历水平。实施“人才京郊行”“青振京郊”“千名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百师进百村”等行动,引导各类城市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二十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2%。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开展惠农政策宣贯年活动,对政策落地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绩效约束机制。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机制,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完善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加强社会动员,引导群团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持续讲好乡村振兴故事,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支持各涉农区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探索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朝阳区、丰台区等着力探索“一绿”地区城市化、“二绿”地区新型城镇化实施路径。海淀区积极推进集体产业承接前沿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门头沟区按照国家部署,创建永定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房山区加快建设周口店镇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通州区打造运河村落特色的美丽乡村样板区。顺义区探索家庭农场增收致富模式。大兴区积极推进乡村电商应用示范,建设华北瓜菜种苗产业基地。昌平区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共建国家未来农业中心,探索以科技创新牵引农业组织方式变革的实践路径。平谷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怀柔区、延庆区提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水平。密云区打造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样板。在全市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