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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2-22 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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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招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 喀什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新疆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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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新疆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招标公告,项目对第二污水厂改造、扩建总规模 3.5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202中的一级A标准。详情如下:

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

( E65310039080001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招标项目编号:E6531003908000120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建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 第二污水厂改造、扩建总规模 3.5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2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1)现状设备改造处理规模 1.5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对状进水巴氏计量槽、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平流沉砂池、水解池、 SBR反应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等构筑物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及更新。(2)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天,新建细格栅间及爆气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AO生化池及沉淀池1座、调节池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反冲洗废水池1座、综合加药间1座、紫外线消毒间1座、消毒接触池1座、消毒间1座、污泥脱水车间1座、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储池1座、鼓风机房配电室锅炉房1座、除臭车间1座、车库1座等建(构)筑物。(3)运营15年(暂定)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3100390800012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

招标范围: 第二污水厂改造、扩建总规模 3.5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2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1)现状设备改造处理规模 1.5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对状进水巴氏计量槽、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平流沉砂池、水解池、 SBR反应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等构筑物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及更新。(2)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天,新建细格栅间及爆气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AO生化池及沉淀池1座、调节池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反冲洗废水池1座、综合加药间1座、紫外线消毒间1座、消毒接触池1座、消毒间1座、污泥脱水车间1座、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储池1座、鼓风机房配电室锅炉房1座、除臭车间1座、车库1座等建(构)筑物。(3)运营15年(暂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运营维保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或机电安装二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月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月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7、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财务报表)。8、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9、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 mohurd. gov. 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昊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泽普县团结东路18#综合楼二楼204室

联 系 人:赵丽萍

电 话:13399776065

电子邮件:13399776065@qq.com

2022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