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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2017年取缔关闭粉尘涉爆企业3601家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2-26 0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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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2017年取缔关闭粉尘涉爆企业3601家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全国工贸行业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18087家、停产整顿3380家、取缔关闭3601家、执法处罚3504万元。《通报》指出,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共新排查出粉尘涉爆企业9680家,剔除非粉尘涉爆企业8591家。目前,全国共有粉尘涉爆企业41963家,其中,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4128家、10至29人的企业11754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共新排查出粉尘涉爆企业9680家,剔除非粉尘涉爆企业8591家。目前,全国共有粉尘涉爆企业41963家,其中,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4128家、10至29人的企业11754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进展和主要做法

(一)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按照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各地区在工贸行业领域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并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推动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全面整改。天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粉尘涉爆隐患,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江苏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专项整治进展专题汇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两次带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明查暗访。北京市量化考核分值,严格对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企业、30人及以上木粉尘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多数地区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大部分地区都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流媒体持续开展粉尘防爆工作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共计发布了200余篇报道,“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标准解读、事故警示、先进地区做法等相关内容40余篇。从督查检查和调度情况来看,各地区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性不断提高、成效越来越明显。2017年,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大力开展执法检查,一批重点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各地区紧紧围绕金属粉尘、木粉尘等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针对“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开展执法检查。广东省立案处罚649家企业,罚款1642.9万元。山东省开展了3次异地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453家,归纳出共性问题印发各地,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天津市分级分类开展多级联动的执法检查,对103家涉及“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停产整改。江苏省明确分级属地责任,省、市、县分别负责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10至29人、10人以下企业整改情况。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针对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出重点问题隐患3297项,其中,建构筑物类123项、除尘系统类1281项、防火措施类887项、粉尘清理类1006项。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18087家、停产整顿3380家、取缔关闭3601家、执法处罚3504万元。

(三)持续明查暗访,严格过程监督管理,不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山东、四川、重庆、陕西、天津等省(市)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了明查暗访,均向全国发出通报,明确指出典型问题,督促各地区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落实整治措施;12月,组织粉尘涉爆企业超过1000家的地区召开专项整治座谈会,调度总结工作进展,交流深圳、苏州、温州等地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各地区专项整治水平。各地区通过会议动员、督查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多种形式,不断督促各地将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北京市年初召开专题部署会,每季度编发涉爆粉尘治理专刊,年中召开调度推进会,印发整治进展通报,年底组织开展考核验收,环环紧扣,紧盯目标抓落实。安徽省明确提出,对于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采取问责措施。广东省按4个阶段部署整治任务,分别印发4份通报,点名道姓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浙江省在温州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整改样板企业,交流工作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分片区召开重点行业整治分析会,研讨剖析存在的问题,推动辖区整治责任落实。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技术支撑,树立和培育示范企业。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明确为“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积极推进技术改造,树立示范企业,提升粉尘防爆本质安全水平。江苏省委托专业机构对554家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开展全面技术诊断,督促各地区闭环整改。云南省落实专项资金对全省340家重点企业实施第三方“把脉问诊”,逐户出具排查诊断书、逐地分析粉尘企业安全现状。天津、陕西、湖北、湖南、重庆、宁夏等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了技术支撑水平,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广东省推动辖区培育示范企业300多家,并专门举办区域性示范推广活动,组织观摩防爆技术应用。北京市将首农、京粮、二商等国有企业列为整治重点,提升整改质量,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温州、苏州、深圳、佛山、无锡等地积极推动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了单机式干抛湿除一体机、集中式湿法除尘系统、自动化机械手等多种本质安全型工艺设备。

(五)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源头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继续对河南等8个省份开展专项治理业务培训,共培训1179人。江苏省采用“课堂授课+现场观摩+交流讨论”形式,专门针对作业人数多、整改进展缓慢的200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轮训。各地区积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特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合力共治的良好局面。北京市结合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疏解退出221家不符合粉尘防爆要求、整改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内蒙古满洲里市通过产业升级促进安全生产,市政府投入2亿元,带动企业投入3亿元,不断加强木材加工企业集中整治。江西赣州市针对家具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差的实际,推进中小家具企业入园区,提升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江苏苏州市积极推进粉尘涉爆企业缴纳安全责任保险,配备安全总监。吉林、山东、海南、云南、贵州等地在粉尘涉爆企业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粉尘企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治理层面,基础依然薄弱,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保障水平依然不高。一是一些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还没有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5个省(市)62家企业,共发现“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177项。相关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具有普遍性。据调度统计,各地区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仍有1635项重点问题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一些企业作业人员密集,若这些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一些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风险认识不足,不懂得主要防控措施,粉尘防爆制度缺失或照抄照搬。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问题和隐患置若罔闻,部分企业甚至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以各种托辞拒不整改,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整治措施层面,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整治目标思路不明确,基础工作存在明显差距。一是没有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整治,针对性不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已经开展4年多的时间,一些地区监管人员对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说不清楚,弄不明白。一些地区执法检查出的内容依然停留在责任制、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表面问题上,整治工作“点不了穴”。二是粉尘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明查暗访过程中,多次发现一些“显而易见”的粉尘涉爆企业不在底数表中,失控漏管;一些企业涉粉作业人数远超30人,但底数表中填报的人数很少,没有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一些地区整治方案照抄总局文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年底报送的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内容空洞,推动落实的措施办法不多,检查督导、专题培训等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

(三)责任落实层面,整治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整治工作还没有闭环。一是执法检查不够严格。一些地区存在重检查轻整改、只检查不执法、以随机抽查代替集中整治的问题。从各地报送的调度表看,一些地区落实整治要求不到位,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的企业很少,有的地区甚至限期整改企业数为零,此类问题在河北、吉林、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区比较突出。二是没有按要求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有的地区没有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通报的要求落实到位,有的地区一转了之,没有“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部分地区没有按要求定期调度辖区工作信息,有的没有印发通报或仅是“点对点”通报,有的通报指出问题时大而化之,不明确、不具体。三是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督导核查不到位。经统计汇总各地区调度表,全国共有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2001家,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已经组织督导核查的共计1116家,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区,督导核查的企业数量没超过半数。四是报送的调度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专项整治的3个调度表是体现工作进展和不断深化整治的重要依据,一些地区基层部门没有认真填写,省级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审核,存在错项漏项或不合逻辑的信息。部分地区“未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数量”占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总数比例过低、甚至为零,需要认真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情况见《2017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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