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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2-02-14 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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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生态修复项目 EPC 衡水环境修复网讯:环境修复网获悉,2月11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

生态修复项目 EPC 衡水

环境修复网讯:环境修复网获悉,2月11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养护等级3级,养护期3年,详情如下:

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湖湖岸生态修复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新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核准编号为衡滨审招标核字【2022】0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衡水滨湖新区财政局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养护等级3级,养护期3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衡水湖北堤区域

①生境修复533600㎡。

②生态廊道修复:行道树1670株、行道树间植海棠1665株、行道树下地被40157㎡、护坡地被1186.5㎡、护坡地被蔷薇26844株、路牙石14000m、土方31500m3及配套灌溉给水系统。

③驳岸修复:北堤驳岸修复6312.8m

④生态斑块修复5900㎡。

⑤植物群落修复333500㎡。

2)梅花岛

梅花岛生态补植:补植乔木204株、灌木332株、藤本植物650株、地被6216㎡。

(2)建设地点:衡水湖北堤和梅花岛两个区域。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6月底

(4)养护期:三年(养护等级3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4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市政行业(或园林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为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所投标段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2日9时00分时至2022年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 0318-6991059。

外地投标人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注:因疫情原因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衡水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乔超

电话:0318-2326565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

联系 人:李胜林

电话: 0318-6905661 1308102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