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山东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
山东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已经印发。根据规划,山东淄博蒋严格大气环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已经印发。根据规划,山东淄博蒋严格大气环境准入,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引导产业优化布局,落实“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分区分类管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高效煤粉锅炉利用、清洁能源替代、集中煤制气、建陶产业集中粉,以及散煤集中治理和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综合措施,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和煤炭生产、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治理改造.全文如下:
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2017—2020年)
前言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目标,进一步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坚持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建设生态淄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7月,我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9月,博山区和沂源县纳入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2017年4月,我市作为2016年度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之一,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过去依托自然资源开发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矿产资源日趋竭、人均林少水缺、生态环境破坏较重、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形势严峻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尤为紧迫、刻不容缓.
“十三五”时期是淄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机遇期和实现环境质总体改善的窗口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加剧的挑战期.在新的发展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创新示范任务,努力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升到新水平,力争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探索出一条可供借鉴的生态文明之路.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根据«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编制完成«淄博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与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主要成效
(一)生态保护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生态淄博建设稳步推进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始终坚持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之路,2002年即提出“环境立市”战略,“十一五”时期把“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节能降耗为关键,以环境护为命门”作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2012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战略部署;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将生态淄博建设作为全市“十个新突破”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7年获得山东省节能目标考核第一名.2017年4月,国务院对淄博市等全国4个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予以通报表扬.
(二)生态空间布局逐步优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
1.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格局基本确立.自2015年8月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综合评估、室外勘界、规划协调等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并通过省级验收.同时结合实际,扩大市级红线面积,率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编制,基本确立了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格局.
2.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2014年以来,按照«淄博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示范定位和建设目标,紧紧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任务,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集聚,推动各园区错位分工、优势互补、有机链接.目前,全市园区产业聚集度达到72.1%.立足组群式城市特色,着力优化城乡建设格局,构建起1个主城区、7个次城区、30个中心镇、300个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四个层级的新型城镇体系,在城乡布局上实现了由“二元分割”向“城乡统筹”的转变,在区域布局上形成了组团相对独立、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产业结构精准转调,生态建设倒逼产业绿色转型
1.强化转型升级政策引导.“十二五”期间,我市提出“加快内涵发展”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总体战略,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绿色增长转变.先后制定出台了«淄博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关于加快经济园区科学发展的意见»(淄发〔2015〕20号)以及«淄博市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淄办发〔2016〕38号)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并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统领,坚持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相结合,以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努力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互促双赢”的转型发展之路.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淘汰水泥产能1139万吨、建陶产能6亿平方米,提前1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压减生铁产能120万吨、粗钢产能170万吨,分别占全省的44%和63%,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钢铁去产能任务;淘汰关闭过剩产能煤矿7家,退出产能293万吨,提前1年完成煤炭去产能任务;对化工、建材、冶金等行业低端产能实施市场出清,关停取缔低、重、差企业近600家.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产业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资源生态循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十二五”以来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30,桓台氟硅材料产业园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市成功创建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市,并列入全国“多规合一”试点.
(四)治污减排和生态修复深入推进,生态质量明显改善
1.全面强化污染物减排.“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治理污染企业5773家(次),关停土小企业1482家.2016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225天,同比增加60天,SO2、NO2、PM10、PM2.54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57μg/m3、54μg/m3、134μg/m3、74μg/m3,同比分别改善31.1%、11.5%、13.5%、15.9%,主要指标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位.全市主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7.5mg/L和1.4mg/L,同比分别改善14.3%和33.5%.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省控以上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围绕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湿地5700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稳定达标.
2.持续推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山东省水土保持普查成果,我市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371.76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面积245.91平方公里,植物措施面积1127.86平方公里,点状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1590个,线状小型蓄水保土工程6055.8千米,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43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6.18平方公里,总投资达16937万元.3.大力开展森林、河湖生态修复.大力实施森林围城、荒山绿化、路域和水系绿化、中心村镇绿化美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等重点工程,截至2016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已发展到3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7%,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山东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成为全市第一家完成建设的国家级湿地公园;2016年12月,博山五阳湖湿地公园成功获批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目前,全市湿地总面积13578.96公顷,其中河流湿地面积6283.07公顷,沼泽湿地面积1276.64公顷,人工湿地面积6019.25公顷.
4.持续改善城市与农村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全市按照“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大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市小麦、玉米秸秆转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连续8年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548个村整建制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65.4万亩,同比增加23.3%.推广应用玉米缓控施肥技术10万余亩、水肥一体化技术2700多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截至2015年,全市城市垃圾中转站总数达到108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为95.6%.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达到12215公顷,拥有公园47个,公园绿地面积累计达到408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区建设各类绿地12.06万亩,绿地率达到37%以上.
5.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始终坚持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管水源地及其补给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出台了«淄博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总量控制、节水优先、统筹调配、系统治理”的原则进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先后出台了«山东淄博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淄博市绿地系统规划»«淄博市绿化美化专项规划»等,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依据.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我市建立了多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
(五)生态保护与建设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机制不断完善
1.健全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区县环境质量进行月度排名.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督查问责的意见»,建立全面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三级督查体系.实行市级领导带班夜间检查制度,强力推进生态环保责任落实.
2.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环保公安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刑责治污、铁腕执法,强化区域联动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网格化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48件;与周边地市分别签订地市级和区县级联动执法协议18份,组织召开联席会议8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7次,关停多家边界地区“土小”和重污染企业.
3.积极探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控能力提升、环保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实现了对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的全天候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监测预警水平显著提升.
4.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小清河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办法»,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安排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1343万元,争取到省大气生态补偿资金1935万元和省小清河治理生态补偿资金180万元.
二、面临的问题及形势
(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作为老工业城市,我市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比重偏大,约占70%左右,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例达到80%以上,年燃煤消费量达4000余万吨左右,居全省首位;SO2、NO2、COD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仍列全省末位,其中SO2、NO2排放强度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资源能耗型经济比重偏高,全市地下矿产资源已接近枯竭.同时,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31立方米,属于人均水资源小于500立方米的贫水区;人均耕地面积为0.74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5%,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
(二)生态修复任重道远.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我市环境治理难度大且极易反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控制成果亟待巩固,工地扬尘、渣土扬尘、交通扬尘问题仍然存在,环境容量小、承载能力差的问题尚未彻底缓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还未实现根本性好转.截至目前,全市已关闭露天矿山破损面积达3600余公顷,破损山体和露天采坑达240处(其中破损山体151处、露天采坑89处);水土流失面积1138.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9.1%.生态修复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难度大、见效慢,短期内难以达到恢复生态功能的要求.
(三)生态要素整体质量有待提升.生态林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到2016年底仍有部分荒山未绿化,城乡结合部绿化环节较为弱.湿地分布广但不均匀,受围垦、河道渠化、岸滩人工化等影响,自然湿地呈现萎缩趋势.部分河道连通性较差,呈片段化,导致水流不畅.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性受到一定破坏,部分水体存在污染.农村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种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足,导致农村部分耕地、水体和大气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市生态质量整体水平较低,工业布局不够合理,部分烟、粉尘排放量大的企业位于城市上风向,各城区均存在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居住区混杂现象,导致环境容量降低.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广,治理难度大,形势较为严峻.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存在矿井开采等现象,加之地下水超采严重、地表蓄水保水能力较低及地表水污染,易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政投入仍需加大.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对生态建设的支出逐年增长,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但从大气、水等主要指标绝对值来看,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治理仍需大量资金投入.同时,由于环保项目投资大、见效慢,难以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导致生态建设财政投入压力较大.另外,现行的生态补偿政策还不够科学、合理,市级差别化生态考核补偿机制尚未建立,距离实现公共资源均等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五)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当前,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生态保护工作考核机制还不完善,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生态环保指标权重需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需逐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此外,手段完备、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个别开发活动未能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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