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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2-08 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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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矿山生态修复 生态文明建设 云南环境修复网讯: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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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网讯:日前,云南发布《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全文如下:

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第一章 生态保护和修复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成效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确立“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实施“森林云南”建设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大力推进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保护治理力度之大、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生态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质量明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逐步增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

(一)高原湖泊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制定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以革命性举措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完善立法保护九大高原湖泊,实现“一湖一条例”,推动依法治湖。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划定。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湖泊水质明显改善。抚仙湖、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I类,洱海、程海、阳宗海水质保持稳中向好,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富营养化水平持续降低,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迈出坚实步伐。

(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与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陡坡地生态治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森林资源总量实现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6 年至2020 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59.30%提高到65.04%,森林面积从2273.56 万公顷增加到2493.58 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从18.95 亿立方米增加到20.67 亿立方米。森林资源总量、质量全面提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均居全国第二。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三)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落实草原禁牧制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20 年,全省实施草原禁牧面积2731 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9 个百分点,草原生态恶化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生态质量得到改善。

(四)石漠化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自2008 年国家实施石漠化治理试点以来,全省共65 个县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坡耕地整治与修复、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等措施,石漠化土地扩张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2016 年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与2011年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相比,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48.80 万公顷,年均减少9.76 万公顷。2010 年至2020 年,全省以小流域为单元,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治理560 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15 万公顷。截至2020 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1 年减少0.89 万平方公里、减幅达8.12%,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立362 处各级自然保护地,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全面推进,亚洲象、滇金丝猴、滇池金线鲃、望天树、巧家五针松、华盖木、苏铁及兰科植物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全省90%以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和90%以上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位居全国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全省重要生态系统基本进入良性循环,但是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够,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大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够、质量不高

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差。部分地区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以次生林为主,纯林比例大,林分退化问题突出。草原底数不清,过度利用导致部分草原退化严重,生态功能不强。

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全省石漠化面积304.3 万公顷,其中中重度以上石漠化面积159.7 万公顷,石漠化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 10.07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5.56%,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生态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森林草原火灾、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有害生物、外来物种入侵等易对局部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破坏,防治和应对难度大。

(二)高原湖泊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难度大

我省高原湖泊多属断陷型湖泊,水源补给主要依靠大气降水和汇水区形成的地表径流。九大高原湖泊汇水面积小,来水主要靠降雨地表径流补给,补给区集雨面积小,入湖河道源短流少,湖面蒸发量较大,湖泊水位不同程度下降。湖泊水体交换周期长,自净能力弱,抗干扰和自我修复能力不强。

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人口负荷大、围湖开发强度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入湖河流水质差,环湖截污治污不彻底、清污混流现象较为普遍,清水入湖难。输入物质在湖泊中积聚,污染负荷增加,污染控制难度大,水体富营养化治理难度大、成本高。湖泊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九大高原湖泊中仍有5 个湖泊的水质达不到国家III类水标准。

(三)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

生态保护理念仍有差距。准确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还不足,对“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认识不到位,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传统思维仍然较重,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理念和要求还有差距。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认识转变有较大差距。

生态系统修复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项目管理与制度体系尚不完善,部分生态工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治理措施相对单一,从全局高度和系统角度统筹不足,没有按照生态要素系统谋划项目,各自为战、各管一摊,甚至顾此失彼的现象仍然存在,系统规划、整体施策、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综合保护治理体系和体制机制框架尚未形成。

生态保护支撑能力有待提升。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能力仍然较弱,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水平、外来物种防控能力仍然不高。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技术及模式单一,部分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的主要机理和核心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广泛,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的科技支撑作用不足。生态建设长期依赖政府投入,社会资本进入意愿不强,投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投入整体不足。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依然较大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形势严峻。部分物种栖息地(生境)被侵占或破坏,种群数量下降和生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部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大型野生动物的绝灭风险加大。人与动物的矛盾冲突不断,动物肇事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

外来物种入侵威胁大。据《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2019版)》,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441 种4 变种,其中I级恶性入侵类33 种,II级严重入侵类82 种,我省已成为我国外来生物入侵威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两王国一花园”(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和世界花园)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补齐生态短板,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摒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传统思维,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人类对生态系统过多的干预,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

着眼于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聚焦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高原湖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关键区域,突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各生态要素统筹治理,妥善处理保护和治理、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关注生态质量提升和生态风险应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更加注重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三、规划目标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为主,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使重要和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退化生态系统得以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改善,全省湖泊、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到2025 年,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湖体水质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总体稳固。森林覆盖率达到65.7%,森林蓄积量达到22 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达到1656 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湿地保护率达到60%;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5 万公顷,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30 万公顷;治理修复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面积0.75 万公顷;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4.5%。

到2035 年,九大高原湖泊实现良性循环、湖体水质保持稳定向好,实现水清、河畅、岸绿,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森林覆盖率达到67%,森林蓄积量达到27.5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稳定在1656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83%,草原质量明显提高;湿地保护率达到6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18 万公顷,新增石漠化治理面积186 万公顷;治理修复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面积2.5万公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8%以上。

第三章 总体布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云南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以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九大高原湖泊、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突出对云南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态支撑,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 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衔接,在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流域系统性的基础上,将云南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布局在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区、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区、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高原湖泊及重要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区域,形成“三屏两带多点”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格局。

一、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区

(一)独龙江生态保育区

1.基本情况

本区位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地处独龙江流域和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属国家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涉及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滇西北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贡山县是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的主要分布地。该区处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地带,是我省保护自然遗产的重要区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本区域的纬度为全省最高,地貌以高山峡谷为主。

属山地湿润季风气候,立体气候显著,常年平均降雨量超过1700毫米,降水丰沛,植被类型多样,森林面积36.49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3.39%。特殊的自然环境孕育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脊椎动物近500 种,维管束植物3000 余种,特有种200 余种。

本区山高坡陡、地质结构不稳定、地质灾害多发,海拔高、气候寒冷,自然条件相对恶劣。受人类活动影响,原始森林等原生生态系统面临破坏威胁,亚高山及高山草甸等自然生态系统脆弱,部分物种种群数量少且敏感度高,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2.主要任务

保护高原生态系统。以高原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和自然恢复为导向,减少人类活动和人为干预,以独龙江生态保育为重点,突出对原生地带性植被、原始森林、草甸、高原湿地、特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森林抚育,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封山育林育草、退化林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管体系,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群恢复,提升高原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横断山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保护修复区

1.基本情况

本区域地处喜马拉雅山南延余脉滇西横断山脉地带,涉及怒江、迪庆、丽江、大理4 个州(市)14 个县(市)。涉及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滇西北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高原湖泊等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内分布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1 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等20 处,省级自然保护区9 处,以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大理苍山世界地质公园和拉市海、纳帕海、碧塔海等3 处国际重要湿地。本区是我省保护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富集地、高原湖泊湿地的重要区域,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屏障战略意义。本区高山、峡谷呈南北向排列,地势险峻,以高山、极高山的深切割地貌为主。

立体气候显著,纵跨亚热带、温带和高原气候带,年平均降水量大多在700—1100 毫米。植被垂直地带性显著,类型多样。森林面积441.28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4.88%。物种多样性富集,特有种众多,分布着30%的横断山区特有种,植物模式标本产于本区的逾1500 种,为世界野生花卉和观赏植物的分布中心。脊椎动物约1100 种,以滇金丝猴、怒江金丝猴、黑颈鹤等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约200 种。高山、亚高山草甸广阔,草原资源丰富,是云南的主要牧区。

本区属于高海拔地区,气候寒冷,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生态敏感脆弱,上世纪对原始天然林过度砍伐,天然次生林退化严重,森林保土蓄水能力低,森林火灾高发,水土流失问题突出。草原超载过牧,草地退化,亚高山及高山草甸等自然生态系统脆弱。部分物种种群数量少且敏感度高,高原生态系统不稳定。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对高原湖泊生态环境构成较大威胁,湿地生态系统面临退化的风险。据监测结果显示,本区石漠化土地面积39.27 万公顷,占全省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2.9%,存在重度石漠化;水土流失面积126.56 万公顷,流失率21%。

2.主要任务

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为重点,以推动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导向,聚焦高原湖泊湿地生态功能区、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全面保护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突出对原生地带性植被、特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保护原始森林、高山植被、珍稀野生动植物、高原湿地、水源涵养地、高山草甸及沼泽化草甸。

加强草原保护修复。严格执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行草原休养生息。加快草原生态修复,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恢复草原生态功能。

强化湿地保护修复。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采取近自然措施,修复退化湿地,加强湿地管理,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生态功能。

二、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区

1.基本情况

本区位于云南中西部,涉及大理、楚雄、普洱、玉溪、红河5 个州(市)10 个县(市)。涉及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哀牢山无量山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内分布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9 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 处。哀牢山、无量山是青藏高原横断山脉南端的两支山脉,处于横断山系和云南高原两大地理区域的接合部,地势北高南低,属深切割中山地貌。气候处于中亚热带与南亚热带的过渡地带,年均气温为16.0—20.0°C,年均降水量800—1200 毫米。元江河谷地带,气温高、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属干热河谷。植被主要有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等类型,森林面积231.78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1.99%。区域内有超过4500 种高等植物和800 多种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

本区次生天然林退化严重,以常绿阔叶林为主的原生生态系统存在退化现象,林分质量不高,森林保土蓄水能力低,特别是元江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困难,森林生态功能较弱,生态系统不稳定。西黑冠长臂猿、绿孔雀等物种种群数量少且敏感度高,极小种群物种的生存受到威胁。

2.主要任务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本区以构建云南中部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推动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导向,立足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全面保护森林、河流、湿地等生态系统,进一步突出对原生地带性植被、特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元江干热河谷生态恢复。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自然封育,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育草、退化次生林修复等。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西黑冠长臂猿等野生动物廊道及候鸟迁徙通道,突出对绿孔雀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加大生物多样性监测力度,防止有害物种入侵。

三、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

1.基本情况

本区涉及德宏、保山、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红河6 个州(市)24 个县(市、区)。涉及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南部边境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区内分布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等23 处,省级自然保护区7 处。本区地貌主要为中山低谷地貌、中低山丘陵河谷地貌及中山宽谷地貌。气候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类型和热带气候类型,年均气温15—21°C,高温多雾,年降水量1200—1800 毫米,雨量丰富,干湿季明显。植被类型丰富,主要有热带雨林、季雨林、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等,森林面积 616.68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2.86%。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是亚洲象、望天树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该区与缅甸、越南、老挝接壤,是我国极为重要的边境生物生态安全屏障。

本区社会经济不发达,过度依赖种植业,局部地区天然林被蚕食,原始热带森林减少,人工林面积增加,森林质量下降。热区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生态系统退化,生境破碎化加剧,原生植被群落的优势种逐渐减少,动物自然栖息地被压缩,迁徒通道被阻隔,人象冲突加剧。薇甘菊、飞机草、紫茎泽兰等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不断扩大,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2.主要任务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以构建边境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推动热带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突出对原生地带性植被、特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加强热带森林保护和退化林生态修复,对热带雨林实施抢救性保护,实施环境友好型胶园改造,减少热区经济作物对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的破坏,实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育草、退化林修复。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亚洲象栖息地抢救性保护,开展亚洲象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等,解决生境破碎化及迁徙通道受阻的问题。实施人象冲突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防范和降低亚洲象致害风险。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制度和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防控外来物种入侵。

四、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带

云南省干热河谷主要分布于金沙江、怒江、元江、澜沧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流域范围,为保持区域的相对完整性,金沙江以外的干热河谷地区已纳入其他区域布局,本区主要包含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带地处长江中上游,本区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

1.基本情况

金沙江干热河谷带属国家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本区涉及丽江、大理、楚雄、昭通、昆明、曲靖6 个州(市)26 个县(市、区)。涉及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等2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滇东北三峡库区上游生态功能区、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功能区、滇东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高原湖泊生态功能区等4 个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内分布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沙漠(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矿山公园等17 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 处。本区地形复杂,河流落差较大,河谷气候干热,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均降水量为700—1000毫米,局部干热河谷地区降水量不足600 毫米。植被主要有暖性针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等,河谷地带以稀树灌草丛为主。森林面积390.45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7.01%。据不完全统计,境内分布有超过4000 种高等植物,其中蕨类植物记录有52科121 属263 种,是中国蕨类植物区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区域人多地少,且多为坡耕地,土地垦殖指数高、人为活动频繁。原始天然林过度砍伐形成的次生天然林退化严重,林分质量差,森林覆盖率较低,森林保土蓄水能力低。水土流失面积243.39 万公顷,流失率32%,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区域。石漠化土地面积80.38 万公顷,占全省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6.4%,土地石漠化比较严重。干热河谷区蒸发强度大,严重干旱缺水,生态用水保障难度大。

2.主要任务

保护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系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促进金沙江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实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育草,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开展退化林修复,加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增加林草植被覆盖。

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实施十年禁渔,逐步提升河流生态系统稳定性;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流域污染;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护好长江上游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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