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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8-02-11 11: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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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印发,旨在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把资源优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印发,旨在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矿业是黑龙江省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也是我省有竞争优势和较大发展空间的潜力产业。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事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稳增长、调结构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特制定《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种类较多。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含亚矿种,下同),其中探明储量的有84种,正在开发利用的有59种。2015年,我省位居全国前十位的矿产有50种,其中石墨和水泥用大理岩等列第1位,石油、金矿(砂金)等4种列第2位,钼矿、铂族金属等4种列第3位。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矿业成为我省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之一,累计投入地质勘查经费96.25亿元,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丰富,发现并探明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以能源矿产为主、金属非金属水气矿产为辅的矿业发展格局,奠定了我省现代矿业发展基础,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积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410个图幅、12.8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可调查面积的49%,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大幅提升。二轮规划期间,地质找矿成果显著,新发现大兴安岭松岭区岔路口特大型钼矿、伊春市鹿鸣特大型钼矿、黑河争光大型金矿、嫩江县永新中型金矿等大中型矿产地20余处。主要矿产在开采强度持续加大情况下资源储量普遍增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矿业经济发展波动较大。全省采矿业总产值由2008年的2537.93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982.25亿元,2013年开始矿业经济规模逐年萎缩,到2015年采矿业总产值仅为1536.2亿元。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控制矿山数量,提高准入条件,培育优质矿山,矿山总数从二轮规划期始的4575个压缩到期末的2555个,其中大中型矿山353个,占比由6.4%提高到13.8%,矿山年产矿石量由14502.16万吨提高到14664.31万吨,建成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矿山。通过结构优化,一些重大矿业纠纷得到协商解决,集约开发、节约利用、安全生产、秩序良好的资源开发新局面基本形成。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二轮规划期间,全省开展矿山复绿等专项行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92个,治理恢复面积10777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14.73%),城市周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等地的废弃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7个,国家矿山公园3个。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已经建立,矿山“三废”排放率和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面临形势。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十三五”期间,国内外矿业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矿产资源需求增速逐渐放缓,但需求总量仍将维持在高位运行。受大宗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影响,我省石油、煤炭等传统资源产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待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培育新动能,实现矿业结构转型升级。稳步实施矿业管理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地质勘查程度低、资源利用效率低、产业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矿业产业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稳增长、调结构的重大任务。

1.推动矿业产业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的创新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矿产资源管理需要顺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导向,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束缚,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资源产业精深加工、节约与高效利用、行政审批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提高矿产资源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面对矿业市场低迷、生产成本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更加严格、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等新形势,要切实加快科技创新,引导矿山企业技术提档升级,增强矿业产业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推进东西两环城市圈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矿产开发布局结构。落实以东环城市圈和西环城市圈为重要支撑,辐射带动鹤岗市、伊春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的矿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做大做强石墨新材料产业,做精做深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发展铜、钼、金等金属加工产业,培育珍稀矿泉水、高岭土陶瓷、地热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

3.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绿色矿业。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契机,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推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治理的全流程中着力推广绿色标准,加强综合勘查开发与高效利用;探索建立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的节约与高效利用标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资源深加工;强化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修复,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4.全面建成节约型友好型社会,提高矿产资源利益共享水平。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过程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安全,高度重视矿业权有偿取得、利益协调,强化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协调化解矿地矛盾,推动以矿惠民,支持鼓励甘南等14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脱贫致富。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和发展“十大重点产业”,以推进找矿突破和矿产资源产业化发展为主线,以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矿种为重点,以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释放资源潜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矿业经济,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矿业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协调统一。立足省内,以产业发展为引领,统筹规划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兼顾蒙古、俄罗斯等境外资源,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矿业经济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由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2.矿产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统一。“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业开发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

3.科技创新与矿业结构优化协调统一。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优化矿业结构,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矿业产业提质增效。

4.市场化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协调统一。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全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矿业领域创业、创新活力。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平台,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矿产资源配置,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新秩序;完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塑矿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我省由矿产资源大省向矿业经济强省转变。

1.矿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矿业结构,稳定石油产量,压缩煤炭过剩产能,大力发展石墨、钼等新材料精深加工业,到2020年全省采矿业产值力争达到2500亿元。

2.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落实省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在大小兴安岭和东部成矿区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区域地球化学测量,覆盖率达到65%以上,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圈定可供进一步工作的找矿靶区150处,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处以上。

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省矿山数量控制在2500家以下,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的13.77%提高到15%。建成大兴安岭岔路口、逊克翠宏山等18个勘查开发基地。重要矿产资源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煤炭、石墨等优势战略矿产开发得到有效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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