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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30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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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 南通大气网讯:11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规划,到2035年,广泛

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 南通

大气网讯:11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规划,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江苏南通样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为保证“十四五”时期《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南通市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及执法能力提升等八大类编排了163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以带动全市实现精准治污。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于2021年11月1日经十五届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序 言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南通建设的关键时期。省委勉励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打造江苏发展新增长极,要求南通高起点、大手笔建好江苏开放门户,融入苏南、拥抱大海,实现更多的“天堑变通途”,再来一次高质量发展的“沧桑巨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更高水平谋划南通绿色转型和生态修复,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南通路径,促进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组织编制《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系统总结了南通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点工程,是今后五年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南通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瞄准改善环境质量靶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着力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一、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十三五”时期,全市在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稳步增强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十三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三年全省第一,较“十二五”末增加20个百分点,PM2.5浓度较“十二五”末降幅达40%,成为省内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之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3.5%,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达到93.2%,居全省前列。

二、绿色转型发展成效彰显

绿色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编制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推动实现“空间管控一张蓝图”。调优港口布局,腾退陆域土地1980亩,困扰南通多年的老港区杂乱差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加快打造沿海临港高端绿色产业基地,优江拓海的产业布局不断完善。能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非电行业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较2016年减少315.7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十二五”末下降28.5%。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2.4%。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圆满完成省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累计关闭退出化工企业458家,海安、海门、启东三个化工园区取消定位,化工企业入园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培育“3+3+N”产业,2020年“3+3”产业规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758亿元,为全市GDP“过万亿”提供强劲支撑。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推广新能源车标准车超过5万辆,新建充电桩超过1万根,城市居民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16.4%,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69.25%。

三、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空前

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654”扬尘治理、“410”柴油货车治理等专项治气行动,实施近3000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火电热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改造,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协同控制,2020年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30%以上。率先制定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应急管控方案,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一河一策、一断面一方案”,实施1000余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成入江排口溯源监测2264个,入海排口溯源监测423个。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开展沿海工业园区水平衡专项检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先后完成濠河及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十个必接”工作,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推广“无动力、低成本、免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置模式,着力打通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全市污染地块名录,稳步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修复土方量约45.9万立方米,提供净地面积约63.8万平方米,启东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卓有成效。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危废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有效监管,建成海门光大危废处置项目和如东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累计处理能力达“十二五”末的16.4倍,基本实现产废处废平衡。

四、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沿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显著,在全省率先编制沿江生态带发展规划,长江岸线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由48:3.5:48.5优化至35.1:4.3:60.6。推进五山及沿江地区保护修复,全力打造滨江“城市客厅”,实现从工业“锈带”到生态“秀带”的蝶变,成为全国生态修复样板。着力建设平原地区森林城市,新增成片造林面积35.7万亩,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79.6万亩,林木覆盖率较“十二五”末期增加2%以上,获批狼山国家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创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通州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28个镇村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五、环境执法监管日益完善

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生态环境执法十项禁令”。持续加大“双随机”检查、夜间突击执法力度,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近6000件、处罚金额达5.6亿元。出台《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环保总监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获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并推广。全市环境信访投诉量较“十二五”末下降52.9%。基本建成涵盖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底泥、生物、土壤、环境空气和噪声等8个方面的例行环境监测骨干网络。各类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数达“十二五”末的6.8倍。省考以上31个断面全部布设水质自动站,全市各类水质自动站数量达“十二五”末的6.2倍,基本覆盖国控、省控、入江、入海主要断面。建设21个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初步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建设,377家重点排污单位、633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76家VOCs企业全部完成联网,完成83家重点企业视频监控、6家企业工况监控和1300多家企业的用电监控,化工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建成自动监控平台。

六、环保制度改革全面深化

坚持“月督察、季考核、年述职”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机制,率先探索实施百分量化考核,有效压实压紧基层环保责任,打通污染防治攻坚“最后一公里”。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顺利推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10个派出机构、34个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局的管理体制调整及组建挂牌工作。在省内率先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在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损害试点形成“南通模式”,案件数量、赔偿金额均居全国前列。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通知与降级制度,联动实施绿色信贷、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参评企业数年均增长20%以上,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生态环境政策法制基层联系点。深入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落实供排水设施、污水管网的建设、运营和养护责任,有效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全省率先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PM2.5和臭氧污染叠加压力较大

“十三五”期间,虽然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PM2.5年均浓度处于省内领先位置,但与发达国家、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PM2.5年均浓度分别高于上海7%、杭州12.8%,约为欧美当前水平的1.4—2.3倍,是世界卫生组织基于对健康影响制定准则值的3.4倍。臭氧问题日益凸显,以臭氧为主的空气污染物超标天数比例超过一半,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的首要污染物,仍需进一步加大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和VOCs治理的力度。

二、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问题仍然存在

受工业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城镇管网收集系统不健全、农业农村污染面广量大、船舶污染物排放及客水水质不稳定等因素影响,部分河道水质改善成果尚不稳定,5个国考断面达标率为80%,如东东安闸桥西断面水质仍未达Ⅲ类标准,部分省考断面水质存在降类风险。境内河道水生植物较少且品种单一,两侧缺少生态缓冲带,河流自净能力较低,河湖生态完整性指数有待提高。位于水系末梢的河道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水体流动性较差。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河水流动性差等影响,部分地区农村河道污染物累积,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问题。

三、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波动明显,劣Ⅳ类海水主要分布在北凌河口、栟茶运河口、通州湾、海门沿岸、长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局部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主要入海河流虽然年均水质已达Ⅳ类,但汛期水质易有波动,甚至出现劣Ⅴ类。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密度和生物量低于正常范围,堤外滩涂植被总体存量不大,植被类型主要为互花米草,芦苇、碱蓬存量逐渐减少。

四、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沿江排污口、危化品码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交错布局的情况仍然存在,长江危化品运输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不周密、危险废物包装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化工行业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关停、破产化工企业遗留的化工原料、废料和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逐步显现。关闭退出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风险管控仍需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

危废处置利用能力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废盐、飞灰等特殊种类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不足。污水收集处置水平仍有待提高,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存在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能力尚有明显缺口。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不足,部分已建设施开开停停甚至出现“晒太阳”现象,运维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监测监控信息化平台集成水平不高,部门之间的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节 “十四五”面临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更加牢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这为“十四五”时期南通在打造江苏发展新增长极的过程中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二、重大国家战略叠加释放南通绿色发展新动能

“十四五”期间,“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在南通叠加并向纵深实施,跨江融合、江海联动的独特区域优势将进一步凸显,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沿江转型和向海发展、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进步空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积极践行绿色创新发展、夯实稳定自然生态基底,为南通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的征途中提供了战略指引;生态环保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绿色“一带一路”成为沿线国家城市的思想共识,为南通市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南通沿海区域对苏南乃至长江沿线重特大基础产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推动其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征程中成为长江大保护和沿海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三、高质量发展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当前,南通市高质量发展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作为长江以北唯一纳入上海“1+8”都市圈的城市,南通城市框架实现了从濠河时代、滨江时代向江海时代的历史性跨越,通州湾新出海口开工建设更将全面带动南通沿海高质量发展,城市格局不断优化、发展空间更加充足、区域板块更有活力,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融入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区域集群提供保障。

四、美丽南通建设成为重要发展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强调,要深化“强富美高”创新实践,高起点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现实样板。南通市积极贯彻落实美丽江苏的新部署新要求,将美丽南通建设作为全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强调要以筑牢全域生态基底为根本,坚持“三生融合”,注重“三沿联动”,沿江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带,沿海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沿河重点突出“五横五纵”骨干河道,打造产业兴旺、亲水宜居的高品质城镇生态廊道,充分展现江海南通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人文特色之美、文明和谐之美。这为“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和指引,也为持续、根本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保障。

第四节 “十四五”面临挑战

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率先达峰”是江苏担负为全国发展探路使命的具体体现。虽然当前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处于较低水平,但南通市产业本底结构偏重,石化、化工、钢铁、印染、造纸等传统工业行业门类众多,同时承接了省内钢铁产业由沿江向沿海转移的重要任务,一系列重工业项目的实施势必带来巨大的能耗增量,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时间内难以扭转,碳排放控制压力倍增。如何破解产业结构偏重、化石能源消费高等发展瓶颈,发挥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将是南通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

二、环境质量改善难度持续加大

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成效尚不稳固。与此同时,区域性、积累性、复合型污染问题更加突出,大气复合型污染愈加明显,有限的水环境容量与日益增长的排放需求的矛盾越发突出,工业企业场地及其周边区域土壤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应对难度加大。此外,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热电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现有工业企业合规生产和达标排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末端治理空间将进一步收窄,对加快推进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外部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冲击”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冠疫情促使大变局加速变化,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非经济因素冲击,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南通作为江苏开放门户,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受到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十四五”时期,一旦地方财政收入降低、刚性支出增加,势必影响政府环保投入尤其是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受外部环境和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资金压力增大,环保治理的积极性可能会打折扣。

四、全民共享共治体系尚未形成

“十三五”以来,社会、公民、媒体对于环境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企盼越来越强烈。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企业决策者认为环保治理投资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发展竞争力,不能主动承担环保责任;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的氛围尚未形成,在消费、出行、生活等方面践行绿色化尚未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在未来,南通市必须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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