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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22 2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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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SCR脱硝改造 EPC SCR技术大气网讯: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

SCR脱硝改造 EPC SCR技术

大气网讯: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用高温高尘SCR技术,建设SCR反应系统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车间,项目总体布置依据生产线现有状况,SCR脱硝反应装置布置在原有余热锅炉的旁边,高温烟气从C1旋风筒出口进入SCR反应器,经过脱除氮氧化物的还原反应后,回到余热锅炉入口,反应器进出口均需要配置低阻力低漏风管道阀门。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考核、竣工资料归档、技术培训等方面。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项目内的全套工程设计、出图;项目内的各子项工艺、电气、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及现场保存;项目内各子项设备、工艺管道、非标制作、安装;项目内各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与窑系统的接口;项目内各子项相关的附属配套工程如照明、保温、环保、供风;设备联动及负荷试车,配合招标方整线生产调试、性能测试并最终通过验收;协助招标方通过环保验收,以及其它保证建设、生产进行的必要设施,将良好运行的脱硝工艺系统交招标人整体接管;协助招标方完成政府相关政策补贴事项。 2.3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SCR脱硝系统核心设备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注册类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须为 设计 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 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凡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南配楼2楼(保定市竞秀区))持以下资料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设计资质证书、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证明资料、设计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施工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资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版(加盖单位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对以上内容分别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除外)及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除外)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三家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9至2021-11-25,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南配楼2楼(保定市竞秀区))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4 09:30,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南配楼2楼(保定市竞秀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