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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 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17 1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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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 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水安全保障 水生态保护 宁夏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1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

水安全保障 水生态保护 宁夏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1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目标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城乡供水一体化网络、现代化灌区为重点的现代水网体系,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水利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水利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方面取得实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规划》还指出“十四五”规划投资802.65亿元,按建设任务分类,其中:水资源配置工程265.9亿元,占33.13%;城乡供水保障工程121.60亿元,占15.15%;防洪减灾工程119.37亿元,占14.87%;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26.49亿元,占15.76%;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106.06亿元,占13.21%;水文化保护传承工程1.3亿元,占0.16%;水利新基建工程61.93亿元,占7.72%。

按投资来源分类,其中:政府投资380亿元,占47.34%;企业及社会资本投资192.65亿元,占24%;金融贷款230亿元,占28.66%。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是宁夏实现追赶跨越的黄金窗口期,也是我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据国家《水安全战略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水安全保障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美丽新宁夏为目标,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线,以推进河湖长制为龙头,以数字治水为动力,坚决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加快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深入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水安全保障。

注:1.指标带[ ]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期末达到值。

2.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不变价计算,下降率相对于2015年计算。

民生水利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脱贫县(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9%以上,历史性解决了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全面完成,连续三年黄河大洪水安全过境;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体系全面见效,战胜局地暴雨洪灾600余次,水库无一垮坝、堤防无一决口、群众无一伤亡。盐环定、固海、红寺堡三大扬水工程改造一新,保障了中南部地区重点区域供水安全。

生态水利推进黄河保护治理。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4年实现Ⅱ类进出,15个国控断面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3.3%,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受国务院激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0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程度58%,入黄泥沙量减少到2000万吨,为黄河减压减负作出新贡献。

资源水利支撑各业用水安全。完善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体系,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出台9项农业节水标准、7类节水型载体标准。率先在全国开展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470.5万亩,占灌区总面积的48.3%,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自治区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达到90.4%,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6.8%和3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成为全国首个废水“近零排放”大型综合工业园区。

工程水利搭建全区发展脉络。建设以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搭建“主动脉”,以大中小微工程连接“供水圈”,以更新改造农业灌排网畅通“微循环”,以完善提升防洪减灾网“保安全”的现代水网体系。完成水利投资366亿元,相继实施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银川都市圈供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互联网+城乡供水”等一批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城乡统筹、山川覆盖、南北调配、丰枯补济”的水安全保障格局初步形成。

智慧水利赋能数字治水升级。“研究院+试验区+产业园”三位一体数字治水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率先开展智慧水利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实施“互联网+水利”六大行动,实现治水应用“一台统管”、治水数据“一网通联”、治水主体“一体协同”,推进水资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

法治水利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出台《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8项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五年累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87亿元。大力深化水价改革,各县(市、区)全部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91%。2019年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水量申报、核定在线办理。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机遇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十六字”治水思路,指导治水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转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施国家水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等事关我国水安全保障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水安全保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水利部全面贯彻中央治水决策部署,明确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抓好“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六条实施路径,实施以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控功能一体化的国家水网,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化、协同化、生态化、智能化。我区在黄河流域具有承上启下、辐射周边的特殊重要地位,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水网建设的重点。

2019年9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4年再次视察宁夏,并赋予我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历史重任。水利部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指导意见》,支持我区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智慧水利、城乡供水、行业监管、水文化建设等8个方面先行先试、实现突破,示范带动、创造经验。

“十三五”时期治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水仍是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一是用水总量不足,结构性、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供用水矛盾日益加剧,据测算到2030年缺水达14.2亿立方米,水资源保障形势十分严峻。二是用水结构不优,2020年全区耗水量38.89亿立方米,产值最低的农业耗水占总耗水量的77%,高于黄河流域平均10.1个百分点、全国平均14.9个百分点,在黄河流域各省区位列倒数。三是用水效益偏低。2020年全区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单方水GDP产值仅56元,远低于全国175元、黄河流域187元的平均水平。四是治黄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区段干流缺少关键控制工程,水患危险仍然较大,水沙关系仍不协调,黄河治理保护任务艰巨。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与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期。经过70多年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建设,我们建设了由点结网、由分散向系统转变的工程基础,构建了水法规制度和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工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具备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转变的制度基础,具备了由传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的科创基础,要求我们把水安全推向形态更高级、基础更牢固、保障更有力、功能更优化的新阶段。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四水四定”,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保障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水利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涉水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人民关心的水忧水患水盼问题。

节水优先、四水四定。坚持把节水作为解决缺水难题的根本出路、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持续提高水资源效能。

系统治水、综合施策。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高效利用水资源、系统治理水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科学防御水灾害,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地下、城乡区域,打包解决水安全新老问题。

改革创新、数字驱动。坚持创新核心地位,突出数字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瞄准破解治水管理服务难题、提升工作效能需求,推动治水管理方式、生产方式、服务方式根本性改变,大幅提升治水整体协同能力。

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合理安排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加快形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涵养水生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城乡供水一体化网络、现代化灌区为重点的现代水网体系,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水利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水利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方面取得实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力争全国领先方面: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5%,县(区)城市备用水源保证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黄河宁夏段干流堤防达标率100%,重要支流堤防达标率90%,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率达到100%,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覆盖率达到90%;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率达到100%,河湖健康度达到90%;数字治水发展指数超过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平均水平。

力争流域一流方面: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洪水资源化率达到50%;水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2%以内,河势控导度达到90%;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出,国考断面达到及优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剔除本底值)。

力争流域中上方面: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8%。

—水资源效能明显提高。全区取耗水总量控制在国家分配红线之内,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养成,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不断提升。

—现代水网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纵深推进,南部库井灌区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黄河宁夏段堤防闭合达标,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提标升级,中部干旱带抗旱保灌和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全面提升,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全面解决。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合理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严格管控河湖空间,有效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基本完成,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提升。

—数字化治水转型初步完成。全域水联网初步建成,水工作数字化、水利云公共化、水决策科学化、水治理协同化、水服务均等化、水产业规模化基本实现。

—水管理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依法治水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水利行业监管全面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规范,水利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注:1.2020年指标为实际达到值,2025年为规划达到值。

2.堤防达标指黄河城市河段100年一遇、一般河段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3.重要河湖指设立了省级河湖长的河流和湖泊。

第四节 总体布局

依据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积极构建“一河两域三区”水安全格局,建设系统完备、功能协同、集约高效、绿色智能、调控自如、安全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四水四定。严格执行国家年度配水指标,统筹分析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科学测算人口、产业、城市发展规模和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建立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以水定人定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充分利用银川都市圈供水、卫宁城乡供水等重大工程,满足沿黄城市人口集聚需求;依托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等稳定水源,满足中南部地区生活用水刚性增长。

以水定产。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加大工业节水力度,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倒逼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发展布局优化,重点发展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

以水定地。以农业用水控制性指标为刚性约束,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水稻等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突出葡萄、枸杞等特色种植业供水。

—“一河”。以黄河干流为主轴,重点支流为延伸,突出生态优先地位,分区分类进行保护治理,努力打造“安澜黄河、健康黄河、宜居黄河、文化黄河、智慧黄河、惠民黄河”六位一体的幸福河。

—“两域”。以水系水网为脉络,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区域为单元,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为边界,治水区域划分为经济发展区域和生态保护区域,进行分区管控、分类施策。经济发展区域为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以内的空间区域,完全依靠人工供水滋养发展,重点落实“要在治理”。生态保护区域为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以外的空间区域,完全依靠自然降水休养生息,重点落实“重在保护”。

—“三区”。以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为基础,水系水网为脉络,构建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封育保护区、南部水源涵养区的治水布局。

北部绿色发展区。以银川、卫宁平原和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突出节水增效、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优化畅通水系水网,巩固提升“塞上江南”自然美景。

中部封育保护区。以干旱风沙区和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巩固防沙治沙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成果,加强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

南部水源涵养区。以南部黄土丘陵区和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突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系统治理清水河、苦水河、葫芦河等重要支流,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

第三章 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第一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

按照“留足生态水、满足生活水、用足生产水、补足发展水”原则,不断健全水资源供求均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有效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先行区建设用水安全。

做到合理分水。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计算维持绿洲生命的生态用水量,明确全区河湖水体和断面水质指标,作为水生态环境管理不可突破的底线。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证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不断提升供水保证和服务水平,让全区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坚持发展为要,用足各业生产水量,依据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计算各业生产用水量,作为生产用水的总量红线,不断提高各业生产用水效率效益,让每一滴水都能充分发挥效益。坚持节水为重,补足后续发展水量,合理计算我区节水潜力、估算各业新增需求水量,作为保障自治区发展的效率红线。在实施深度节水的基础上,不足水量通过向国家申请调增黄河水指标解决,保障自治区长远发展用水安全。

切实管住用水。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落实黄河和重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坚持用好用足黄河水,置换地下水,充分挖掘非常规水利用潜力。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对超用水地区进行预警管控,实行项目和用水“双限批”。建立生态流量监测体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阈值,建立河湖生态流量管控责任机制,强化监督考核问责。2025年,自治区县级以上发证的许可水量在线监测比率达到95%以上,灌区面积大于5万亩以上的渠首取水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具备监测条件的入黄排水沟入黄口断面全部实现水位在线监测,重要河流、排水沟道县界及省界断面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已有及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全部实现在线监测。

推进优化配水。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管理,完善水资源供求均衡受益机制,充分发挥水权水价水市场制度均衡配置水资源供求的作用,通过进一步深化水价、用水权制度等改革,政府、市场“两手发力”推动水往“高”处流。到2025年,全区取水总量指标控制在72.84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1.61亿立方米,黄河水61.46亿立方米,地下水6.2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2.0亿立方米(含配额外非常规水1.55亿立方米)。全区生活、生态、工业、农业取水结构由现状7.6:10.9:6.0:75.6调整至9.3:13.3:8.1:69.3。

第二节 深化用水权改革

以用水权改革破题开路,探索实施精准确权、水量收储、水价改革,着力破解水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难题。

优化分配用水量。出台《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管控用途、定额管理,深入实施“四定”管控,调整水资源分配指标,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到县、分区管理、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和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最严格用水定额标准体系,保障生活用水、节约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

精准核定用水权。推进农业用水权应确尽确,各县(市、区)根据分配到本地的农业用水总量,按照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将农业用水权逐级分解确权到有效计量最小单元,引扬黄灌区确权到农业用水大户或最适宜计量的末级渠口,库灌区、井灌区确权到户。推进工业用水权全面确权,根据区域工业用水总量,确权到用水企业,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合理确定用水价。建立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灌域的分区分类基准价体系,确定用水权基准价,作为用水单位有偿取得用水权和市场交易的基准值。推动用水权商品化,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深化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完善工业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建立非常规水价格补贴制度。

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连接县(市、区)、覆盖企业的用水权交易平台,将用水权交易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管理运行,完善用水权分级收储调控制度和交易风险防控制度。按照“谁节约、谁受益”原则,建立农业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创新节水改造及用水权收储交易投融资方式,建立“合同节水+水权交易”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优先获得节约水资源使用权。

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加强河流跨行政区界断面、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重要控制断面、地下水、规模以上取退水口等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用水权交易监管机制,加大水政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第三节 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为目标,严控农业用水总量,深挖工业节水潜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大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节水补贴和奖励机制,构建全程全面全民节水新格局,以用水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

力推农业节水增效。坚持以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为主攻方向,以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为抓手,节水工程与农艺、管理等措施相结合,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进农业灌溉向生态型、集约型、高效型转变,着力打造全国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到2025年,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50万亩,农田高效节灌率提高到55%以上。

强化工业节水减排。以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型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节水技术和再生水改造力度,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动工业园区尽快实现“近零排放”。到2025年,力争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自治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力争建成节水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加大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建设供水管网数字化监测管理系统,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从严控制用水指标和用水定额管理,公共绿地全面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将节水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到2025年,全区地级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70%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95%,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下。

加强节水技术应用。对标全国节水先进技术,重点支持精量节水灌溉、精准计量控制、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引进、推广。开展引黄灌区冬灌生态效益、种植结构和作物播前灌等基础研究,推动节水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中卫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成果、利通区与贺兰县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技术、盐池县以水定产水资源高效利用经验。到2025年,力争建成宁东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等节水科技示范园区和宁夏旱作节水高效农业科技园区等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

第四章 构建兴利除害现代水网体系

按照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国家水网建设为契机,以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为核心,以城乡供水网、农田灌排网为重点,以市场化、社会化、智慧化为手段,以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等控制性工程为关键节点融入国家水网体系,统筹治水、兴水、用水、节水,织密自治区、市、县三级水网,加快构建河湖库坝连通、沟渠管网贯通、城乡山川覆盖、旱引汛蓄涝排、灌排通畅可控的现代水网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调控保障能力,提高水资源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

第一节 积极融入国家骨干水网

黄河黑山峡河段具有承上启下、辐射周边、牵动全局的战略地位,黑山峡水利枢纽是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关键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支撑黄河“几”字弯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工程,是“四横三纵”国家水网框架及水资源配置格局的重要支点,作为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调入水量的重要调节水库,在陕甘宁蒙水资源配置网络中起核心关键作用。全力推进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统筹推进黄河综合治理,努力把宁夏建成支撑黄河“几”字弯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水源”。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是国家“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水资源配置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黄河流域缺水问题的重大战略工程。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助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加快推动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相关工作,力争早日解决宁夏吴忠市、陕西延安市、榆林市、甘肃庆阳市共三个省(区)、4个市、14个县(区)的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及工业用水问题。

第二节 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网

以让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为目标,连通升级全区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张网”,实施传统供水产业数字化升级,培育打造优质城乡供水产业,建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科书式经验。

完善区级骨干供水网络。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东线供水工程及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中卫市城乡供水等一批骨干水源和重点供水工程,构建水系互联互通、资源统筹调配、南北山川互济、安全保障有力的骨干供水“主动脉”。

实施供水网络提升工程。以自治区骨干供水网络为大水源,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开展水厂整合改造,采取“延伸、联网、整合、消缺、提标”等方式,打通城乡供水“最后一公里”。加快建设固原市黄河水调蓄工程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形成“北部双源互备、中部多线互济、南部双水互通”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以石嘴山、吴忠等城市为重点,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围绕自治区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重点特色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水务一体化,构建“水源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城乡一体”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网络体系。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灌区示范区

以“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为目标,统筹科技创新、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产业需求,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库井灌区节水改造,推进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建立“投、建、管、维、服”一体化、市场化、社会化灌区供水管理服务体系,打造“水工程自动化、水调控精准化、水生态自然化、水安全标准化、水服务高效化”现代化灌区典范,助力实施乡村振兴。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实施青铜峡灌区和固海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红寺堡灌区支泵站和支干渠改造,推进沙坡头、盐环定、红寺堡等大型灌区和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沙坡头区兴仁,海原县三塘等重点中型扬黄灌区现代化升级改造,完善量测水设施和灌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水价水权制度改革和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农业灌溉向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转变,以灌区现代化支撑农业现代化。

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供水保障工程。按照打造国际高质量、高水平葡萄酒产业的要求,整合区域内现有灌溉设施,变分散供水为集中供水,优化供配水方式,因地制宜改渠道输水为管道输水,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推行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实现计量精准化、灌溉智能化、管理现代化的信息化建设体系和投建运管服一体化的现代化灌溉模式。

实施南部山区库井灌区提升改造工程。以原州区清水河、西吉县葫芦河、彭阳县茹河、隆德县渝河等重点中型库井灌区为重点,以当地水资源利用最大化为目标,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加强库坝窖池联调联用,实施南部山区库井灌区提升改造。

建设中小型水库。在南部水源涵养区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和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在北部引扬黄灌区新建一批小型调蓄水库,增强灌区灌溉调蓄能力,缓解下游灌区灌水难题。

提升灌区管理服务水平。以“投入多元、管理高效、服务优质”为目标,按照“收入增加、地位提高、事业做大”要求,加快建立现代引黄灌区供水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管理专业化、运维物业化、服务市场化,推动灌区管理从管水量向管水权转变,从管工程向供水用水全过程管理服务转变。

第四节 加强乡村振兴水利保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帮扶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重点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巩固维护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实现县域内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系统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的同时,有序推进库井灌区提升改造,统筹县域范围内骨干工程、中小水利工程和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实施配套改造、加强管护调度,全面提升输配水效率和管理水平。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措施,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高农村水系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节 建设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再生水、矿井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提高用水效益,减少污水排放。

加大再生水利用。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推进城镇、工业污(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鼓励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循环冷却、城镇绿化、生态补水和市政杂用等。在再生水管道敷设范围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在再生水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回用一体化工程。

加大矿井疏干水利用。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矿区和固原市王洼矿区的煤矿矿井疏干水利用为重点,建设矿井疏干水收集回用工程,推动矿井疏干水“就地利用、应用尽用”,优先配置于煤矿自身工业生产、生态及其他环节用水。到2025年宁东、王洼矿区矿井疏干水利用率分别提高至90%和50%。

加大雨水利用。南部水源涵养区充分利用乡村水平梯田、水库、淤地坝、小型水土保持拦蓄等工程和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北部绿色发展区充分利用贺兰山东麓拦洪库、滞洪库联合调度,为农业灌溉、湖泊湿地、水产养殖、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水资源补充。

加大苦咸水利用。北部引黄灌区结合土壤盐渍化防治,推进浅层地下微咸水灌溉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相结合的灌溉模式。清水河上游重点解决原州区寺口子水库、冬至河水库的水污染问题,中下游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苦咸水与黄河水混合灌溉枸杞等特色种植。苦水河上游开展甜水河水库微咸水与扬黄水掺淡利用等。

第五章 构建协同防御的水旱减灾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黄河干流和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加强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全域山洪灾害防治,持续推进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防汛防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第一节 建设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

始终把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两岸堤防、河道控导、滩区治理工程,加强黄河宁夏段综合治理,打造百年防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完善两岸堤防。按照规划防洪标准推进现有堤防达标,建设黄河右岸头道墩至都思兔河段标准化堤防,贯通防汛抢险道路,实现堤防全线闭合。在受汛期洪水顶托的入黄排水沟口新建排涝泵站,避免汛期黄河水倒灌,保证沟道排水正常。

完善河道控导。坚持疏导结合,加强黄河薄弱堤岸和隐患河段治理,提升主槽排洪输沙功能,有效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新建及加固坝垛、护岸工程,进一步归顺中水流路,减少主流摆动范围,改善不利河势,消除防洪隐患。

实施滩区治理。以生态为主调整滩地种植结构,退出高耗水作物种植,优先种植苜蓿等生态牧草,支撑自治区重点特色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开展滩区综合治理试点,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治理模式,统筹经济、生态、文化效益,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防洪大幅提标。借助黄河干流骨干控制性工程,协同河段闭合黄河标准堤防,实现宁夏境内水患、堤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河道河槽河床、排洪输沙功能基本稳定,确保两岸堤防稳固安全、有效防洪防凌,大幅提升中下游黄河洪水防御安全标准。

第二节 完善城市防洪减灾体系

以五个地级市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与河湖湿地、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完善河道、管网、蓄滞洪区、泵站等,畅通洪水涝水出路,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减灾体系。

加快完善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体系。通过堤防及河道整治、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外围排洪沟道治理等,形成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构建城市防洪圈,提高城市防洪标准,银川市实现贺兰山东麓洪水不入城,固原市构建“三纵七横”的排洪系统。

推进城市排涝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海绵体衔接,构建自建自渗、蓄洪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抵御灾害能力。

建设降水积蓄工程。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生态湿地、水保工程等,推进降水积蓄工程与城市排涝工程衔接,最大限度收集、贮存、处理、使用降水。

第三节 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思路,突出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体系和重要支流防洪治理,统筹“沟、渠、库、堤、路”系统整治,对危害严重的重点山洪沟道进行治理,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提升监测预警的精度和准确性。

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建设。依据“补短板、提标准,消隐患、强监督”的总体要求,按照贺兰山东麓银川市段200年一遇、石嘴山市段100年一遇、其它地区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全面提升贺兰山东麓蓄洪拦洪滞洪能力。卫宁防治区完善重点山洪沟道上游的导洪堤和拦洪库建设,对下游泄洪、排洪沟道拓宽疏通,提高排泄洪水能力。青铜峡、银川、石嘴山防治区以主要泄洪沟道及沿线为重点,对现有防洪设施提标升级改造。

开展清水河综合治理。按照“源头涵养、城镇提升、郊野保护”的治理思路,以防洪保安、塌岸治理为重点,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水环境治理。

开展苦水河综合治理。重点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段和双吉沟至黄河段村镇密集河段进行提标治理,双吉沟以下河段治理标准相应提高,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水环境治理。

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开展水库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强化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提标治理。按照生态治河理念,以保证防洪排水安全为基础,结合水美乡村建设,通过实施堤防加固、岸坡防护、清淤疏浚、水体保持等工程措施,疏通中小河流防洪排水脉络,维持河道行洪能力和生态环境功能。

第四节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中小河流水文测报等系统基础上,全面整合气象、水文、人口、经济相关数据,加快建设覆盖河洪、山洪及抗旱业务的水旱灾害“四预”应用系统,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山洪风险评估、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加强抗旱减灾能力建设。以中南部易旱区为重点,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合理建设一批备用水源工程,加强库坝窖池联调联用,稳步提升抗旱水源保障能力。

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监管。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制度,严格汛限水位运行。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信息库。

第六章 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水量、水质、水域岸线空间,形成“一河三山”生态保护格局,努力实现河道不断流、湖泊不干涸、水土不流失,为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环境污染治理率先区奠定水生态环境基础。

第一节 加大河湖治理保护

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以强化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为重点,实施黄河及其主要支流、湖泊水生态修复,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精心维系河湖健康,打造幸福河湖水脉。

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建设。按照河湖分级管理原则,继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完善“一河(湖)一策”,对症下药、靶向施策。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

保障河流生态水量(流量)。合理确定清水河、苦水河等主要河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流量)和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加强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科学开展河湖生态补水,有效提升主要河流生态水量(流量)保障能力。

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沙湖、典农河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连通水系、整治河湖岸线、修复滨岸带、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构建覆盖江河水系的信息化基础平台,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加强灌区盐碱化治理。针对水稻种植面积大幅压减和引扬黄灌区100万亩盐渍化耕地,综合采取田间沟道系统治理、暗管排水、完善电排站布局、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化学改良措施,持续推进灌区盐碱化治理。

第二节 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治理为辅”的原则,以提升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核心,推进“三山”生态屏障体系建设,坚持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并举、乔灌草齐抓,加快形成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探索黄土高原水土治理模式。

强化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围绕黄土丘陵沟壑区以及中部干旱风沙区,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北部重点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加强农田防护林带建设;中部重点结合防风固沙工程措施,加大退化草地治理力度,减轻风沙危害;南部重点推广彭阳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隆德渝河系统治理经验,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打造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示范区。

建设生态经济型小流域。聚焦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水土保持建设方式,以小流域库坝水源为中心、周边梯田为依托,多措并举建设高效节水产业基地,建立可持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推进自然产品向生态资本快速转换。

实施水源涵养工程。实施自治区“三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形成梁峁坡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开展退化草原植被修复和荒漠化草原治理,持续增强草原水源涵养功能。

加大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分类实现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等,实现区域全覆盖、常态化动态监管,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节 加大水环境治理保护

坚持源头防控、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相结合,统筹水污染点源、面源与内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严控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加快建立完善跨区域、上下游、多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加强对现有的70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42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完善水质监测监控设施、保护区围栏和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高水源地监测和应急预警能力。202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量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管控。依法关停“三山”保护区范围内的地下水生产井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水井,关闭超采区农业灌溉井的地区优先支持地表水供水设施配套。

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提升区域水环境及入河排污口监控能力。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分类聚集、入园管理,强化工业园区废污水达标排放。持续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强化引黄灌区退水污染治理,控制农村生活及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

第七章 实施数字治水创新

立足水利发展全面进入“后工程”时代基本判断,认真落实水利部“智慧水利”建设部署,全面融入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创新治水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水网活力,实现水治理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打造全国数字治水创新发展新高地。

第一节 推进治水基础数字化

主动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实施数字治水新型基础设施,建成全区统一治水云网数底座和基础支撑体系,持续提升数字治水公共运行环境支撑能力,全面支撑数字治水全要素、全主体、全过程数字化需求。

加快水文现代化。推进雷达技术、卫星遥感影像、卫星定位、移动宽带等先进技术在水文监测中的应用,建成自治区水文物联网中心和水数据平台、水文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技术先进、准确及时的水文信息采集体系,畅通快捷的水文信息传输服务体系,覆盖全面、手段多样的水文信息服务体系,保障有力的水文运行管理体系。

建设治水大数据。依托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快建立全区“统一服务、管运分离”水数据管理体制,构建水数据规范编制、安全保护、供需衔接、权责划分等机制,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治水感知体系,保障治水各项应用数据需求。建设水行业大数据分中心,全面发掘水数据要素巨大价值,提高水数据质量和应用效能,有效发挥水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全面发掘数据要素的巨大价值。

夯实数字化底座。依托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公共资源,建成功能完备、技术领先、安全可靠的数字治水云网台支撑体系。提升治水云中心,汇聚治水大数据,加速形成规模治水大数据,为治水大脑赋能重点治水业务“四预”提供基础支持,推动水利领域各类业务的智慧化运行。加快构建完善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数字治水网络空间。迁移拓展“水慧通”平台,打造面向涉水部门和公众的开放共生水治理数字空间。

实施智能化模拟。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管理系统,实施数字治水典型迭代工程,支撑治水应用规范开发、高效集成、稳定运行,开展重点业务应用完善升级行动,实现重点业务工作全要素数字化升级。搭建智能计算模型,构建治水活动数字空间,全面提升水系统感知分析能力,支撑智慧水利业务“四预”功能实现。加大治水专题算法算力引入应用力度,有力支撑治水业务智能化。

第二节 推进治水工作数字化

以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建设数字黄河孪生流域为遵循,以专注治水业务应用为重点,以“互联网+城乡供水”为关键,基于全区统一云网数公共运行环境,推进治水与数字耦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治水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重塑改造,实现水治理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

推进治水管理科学化。综合应用水利一张图、在线监管、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数字化技术,结合数字政府决策辅助、“互联网+监管”等应用建设,完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规划计划、财务内控、安全监督、政策法规等数字系统,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治水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治水工作一屏掌控、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

强化治水业务精准化。落实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水工程、水文化数字治水各项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推进数字治水业务全方位态势感知、大数据分析评价、智能化调配管控,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及时、实时、精准、智能的治水业务辅助管理服务,构建数字孪生黄河流域宁夏模式,实现水资源、水灾害等数字治水重点业务“四预”功能。

实现治水服务高效化。对标水安全保障服务终极方向,立足水利高质量发展,聚焦水效能提升,发挥水要素作用,完善科创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平台功能,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建立数字治水科技创新服务、数字供水一体化服务、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保障服务“三位一体”的数字治水服务体系,释放数字赋能治水动力,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第三节 推进治水业态现代化

开展水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围绕水治理现代化目标,运用信息化思维、系统性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进治水组织体系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全面提高水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加速实现现代化治水新业态。

建立数字化体系。围绕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建管、水服务提升等职能,推动全区治水单位加快构建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以及产业化的保障体系,以法规标准、体制机制、组织优化支持数字治水发展。

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进业务工作和人员从线下向线上迁移,统筹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技术,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治水全过程各方面,从思想、观念、行为、技能完成数字化领导力转型,最大限度激发水资源核心要素作用。

保障水网信安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融入数字政府安全体系,完善水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综合施策模式,建立多层次、一体化和主动感知、自动防御的网信大安全系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水联网可信、可管和可控。

第四节 完善水治理科技创新体系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以创新联合体为抓手,加快推进水利科研从学科形态、组织结构、要素集成等多方面朝着网络协同化趋势发展,完善科研人员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政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治水科研效能,有力破解现代水治理发展技术难题。

强化治水科研能力。以联合研究院为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确定重大科研攻关方向、开展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定期发布治水科研课题目录,采取重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等方式,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优质科研资源的作用,推进治水科研计划选题和立项管理高效运行,争取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创新实践、重大成果上取得新突破,激发治水动能、拓展治水空间。

激发集群创新动能。突出治水科技人员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各项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精准解决职称评聘难、科研成果效益落实难等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动全体治水科技人员参与创新、实现价值,合力推动水联网数字治水各方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扩大治水科研成果应用。组织开展课题高效研发,注重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实行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导师制”,量身定制科技创新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学科技术带头人作用,实现治水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最大化。加强区内灌溉试验站的建设,更新配套试验仪器设备,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水平。完成5项以上水利技术地方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水利标准体系。

第八章 深化水利改革

围绕完善现代水治理体系改革、优化完善市场水资源配置能力、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等重点,全面提升水利公共管理和水利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现代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始终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完善履职规范,创新履职方式,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高质量发展。

继续强化落实河湖长制。以落实河湖管护各方责任为中心,不断优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完善断面交接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加强绩效评价考核,深化“首长责任链”“部门共治圈”“公众监督台”制度创新。

严格水城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坚持各方协同治理,实施河湖生态空间带修复,打造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复苏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保护和永续利用“双赢”。

提升河湖管护手段能力。完善提升“河湖长通”应用功能,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在线考评、动态管理,年度综合评定履职情况。探索河湖治理养护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机制,推动全面治理、全域治理、全程治理。

第二节 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

统筹推进水利工程水价、农业水价、城镇供水价格、水资源税等一揽子改革,打通水权水市场流转渠道,推进水利融资模式创新,有效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重要作用。

创新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加快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体现公益性的生态用水价格体系,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行分类、分档水价,统筹推进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健全和落实,农业用水价格整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营性水利工程水价达到完全成本水平。

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分档差价。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深化水资源税改革。修订完善我区水资源税改革方案,建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税征税联动机制。调整城市生活、工业公共供水管网等取水的计税环节,改末端征税为取水端征税,倒逼公共供水单位降低管网漏损率。

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省域间黄河重点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保护修复生态有回报、破坏生态环境有代价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三节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考核制度

压实各级政府水资源监管主体责任,以评价考核倒逼用水方式加快转变,把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加快提升水资源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建立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区域生态流量目标、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管控指标,明晰河湖水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强度,明确各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可利用的水资源量,建立全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制度形式进行约束。

完善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监测站网布设,加强河流跨行政区界断面、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重要控制断面、地下水、规模以上取退水口等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测技术标准,加强分析应用,进行决策预演,不断提升水资源监测分析能力和水平。

落实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考核体系,自治区政府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统筹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拓宽政府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自治区支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保障水利投入。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重大水利工程的额度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发行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水利,形成水利投资良性循环。

扩大市场融资规模。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等水利工程融资。支持水利投资主体以城乡供水特许经营权以及原水、供水、污水处理等预期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规范推广PPP模式,支持社会资本统筹城乡供水建设运营。

做强水利投资平台。明确各级水利投资企业的功能性职能定位,支持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投融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县级水利投资平台作用,鼓励各地依托第三方承担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养护等工作。

第五节 强化水利行业监管

按照“全面覆盖、上下贯通、保障到位”的要求,完善覆盖全行业水利监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切实提高水利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城乡供水等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公益性诉讼等法治手段,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完善水利监督制度体系,细化监督检查标准体系,划清监管“红线”,深化“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实时、高效、精准监管,助推监管工作常态化、高效化运作。

强化工程建设运行监管。健全“项目法人负责、设计单位把关、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五位一体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工程优良、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的目标。

强化水利资金资产监管。建立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水利资金使用、监管体制和制度,健全完善水利内控体系,加强预算管控约束,规范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加强审计调查,持续强化水利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继续做好移民后扶监管。聚焦水库移民及移民安置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水库移民安置区产业升级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保障移民收入稳步增长、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第九章 保护传承黄河水文化

深度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围绕讲好黄河故事、展示宁夏形象,建设有带动力的示范项目、打造有传播力的宣传平台、推出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加快建立彰显宁夏特色的水文化体系,有力提升引黄古灌区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努力建设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

第一节 加大黄河水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力度

立足宁夏黄河河套文化独特魅力,全面调查认定黄河文化遗产、遗址,摸清重要文化遗产底数,夯实开展黄河文化保护工作的资源基础。加强黄河文化平台建设,赋予我区黄河水文化新时代新价值,做好千年古灌区的守护者,扛起维系“塞上江南”生态绿洲生命健康的历史责任。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黄河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深入挖掘黄河流域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古籍资源等,加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推动宁夏引黄古渠道、古灌溉工程的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加强水文化古建筑、重要文物遗址的保护修缮和安全防护,深入研究宁夏引黄灌溉的悠久历史、重要遗存、治河事迹、原始图文等内容,大力挖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水害、兴修黄河水利历程中蕴含的红色文化资源,对大型水利枢纽、黄河堤防、引黄灌溉等重要工程系统进行拍摄记录。启动宁夏引黄灌溉及治水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推动宁夏引黄古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

第二节 加强黄河水文化传承展示

推进多维传播形式及途径创新,系统梳理宁夏悠久厚重的治水历史文化,持续编纂出版《宁夏水文化丛书》。实施宁夏水文化数字化工程,开展宁夏黄河水文化的数字化制作和网络化推广。实施宁夏水利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工程,推动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等重点文化展示工程建设,面向全社会征集水利相关文献文物,不断丰富展陈手段和方式,更好传承弘扬宁夏悠久璀璨的黄河水文化。鼓励沿黄各市、县(区)依托宁夏引黄古灌区灌溉工程遗产遗存,规划建设引黄灌溉文化公园、广场等黄河文化景区景点,促进灌溉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展示弘扬。支持各级水利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展厅、展室、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展示各具特色的宁夏黄河水文化。以沙坡头、唐正闸等黄河文化景区景点为依托,以黄河干流、滨河大道、古渠渠系等为纽带,积极建设水利风景区,打造特色研学游与黄河水文化相结合的水情教育基地,培育形成宁夏沿黄水文化旅游带精品线路,积极探索发展水文化产业,带动沿黄城乡旅游业提档升级。

第三节 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深入研究挖掘宁夏引黄古灌区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生态等方面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宁夏引黄灌溉工程遗产的新时代价值,为保护、开发、利用好引黄灌溉工程遗产提供理论指导。通过遗产展示中心、水博馆等载体总结宣传历史治水人物在推动引黄灌溉事业发展的杰出贡献,立好精神标杆,选树模范典型,凝聚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正能量。大力拓宽弘扬黄河水文化的渠道,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着力讲好新时代的宁夏黄河水故事。依托引黄灌溉与农耕文化特色节点,创新黄河文化遗产利用模式,大力提升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品牌影响力,为灌区农副产业、旅游产业及文创产品等注入流传千年的品牌价值,发挥“品牌”带动效应。积极适应当前网络信息时代新形势、新需求,办好宁夏特色黄河水文化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渠道,展示引黄灌溉工程遗产独特文化魅力,打响“黄河文化”品牌。

第十章 投资规模

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依据“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重点任务,遵循“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深入论证、严格筛选,坚持标准、适度超前,实际需要与可能性结合”的原则,综合分析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较好、地方需求迫切、资金来源明确等实际情况,在继续实施“十三五”未完成项目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十四五”期间实施项目次序。

经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规划实施7大类37项水安全保障重大项目,匡算总投资1806.96亿元,其中:“十三五”时期续建项目共9项,投资82.81亿元;“十四五”时期规划项目投资802.65亿元;储备项目规划投资921.5亿元。

“十四五”规划投资802.65亿元,按建设任务分类,其中:水资源配置工程265.9亿元,占33.13%;城乡供水保障工程121.60亿元,占15.15%;防洪减灾工程119.37亿元,占14.87%;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26.49亿元,占15.76%;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106.06亿元,占13.21%;水文化保护传承工程1.3亿元,占0.16%;水利新基建工程61.93亿元,占7.72%。

按投资来源分类,其中:政府投资380亿元,占47.34%;企业及社会资本投资192.65亿元,占24%;金融贷款230亿元,占28.66%。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安排实施了治水等多项工程与非工程建设项目,不仅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也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多层次、综合性的影响。通过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影响。

第一节 有利影响

规划通过水资源、农村水利、水生态环境、防洪抗旱等重点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完善现代水网体系,提高水资源配置利用和水土资源保护修复能力,有力支撑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现水资源平衡。本规划提出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在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刚性需求,保障生态用水的前提下,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建设,通过强化工程措施、完善激励政策、优化配置手段、发挥市场作用等举措,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补给用水缺口,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提升水生态功能。本规划拟实施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率达到78%,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重点推进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月亮山、南华山、西华山等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并为生态防护林建设提供灌溉用水保障。

改善水环境质量。本规划拟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以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的美丽河湖建设,以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为重点的地下水保护管理,以及灌区土壤盐渍化治理等。通过以上工程的实施,可提升水生态环境的整体健康水平、扩增水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支撑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保障水灾害安全。本规划拟实施黄河综合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提标治理、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建设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洪水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标准内洪水堤防不决口、超标准洪水有对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节 不利影响及减缓对策

项目实施后可能会对局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跨流域调水、黄河综合治理保护等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上下游的水文情势,改变了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有时还会对物种多样性和环境敏感区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输配水工程、水库等工程建设可能会带来水土资源破坏、水源地侵扰、土地占用及移民生产生活安置等社会问题,都需要进行妥善处理。

优化涉环境敏感区项目的选址选线。本规划重点项目方案存在占用各类环境敏感区的情况。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建设内容,在后续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依法依规采取优先避让、充分论证、保护恢复等措施,确保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加快实施水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本规划工程建设占用土地,施工期间还会产生“三废”和噪声污染、水土流失等,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灌区节水工程建成运行后,减少了沿程和田间的渗漏,可能对输水渠沿途的植物生长和地下水的补给带来不利影响等。要进一步统筹优化规划项目的实施,全力保障各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实施完成,确保相关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在开展沟道整治和水系连通等工程时,加强水源地周边渠道的砌护,防治受污染水体(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农田退水等)通过下渗或侧渗补给影响水源水质。严格管控新增排污口或排水沟汇水口,科学设置取水口,尽量避免将取水口设置在易受污染排放影响的位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建设防范设施。

加强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保护。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道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在保障居民用水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河湖生态补水和其他生态用水。在实施防洪设施建设、河滩整治和渠道砌护等工程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自然生境的扰动和破坏。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一规划体系,健全实施机制,促进政策协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各类规划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宁夏水安全保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自治区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规划引导。各市、县(区)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按照“1+12+N”的水利“十四五”规划体系,结合区域实际抓紧编制专项或地方配套规划,确保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细化实化。《规划》所列项目,是“十四五”期间选择建设项目的控制范围和审批、核准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不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对建设条件、移民占地、用水总量指标、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以有效解决的项目,不得审批和建设。

做实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实行自治区负总责、市县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规划实施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逐项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妥善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水量分配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科学有序实施。项目单位要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加大监督指导。加强对规划确定水安全保障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分解任务,建立台账,加强对各市、县(区)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突出队伍建设。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使用机制,以治水领军人才引进培养为抓手,搭建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平台。探索水管单位灵活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内在活力。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育专业化队伍,有效破解基层水利人才短缺难题。

凝聚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规划和实施情况的宣传力度、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共识,汇聚人民智慧。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形成治水兴水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