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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一期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11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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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炉渣综合利用 吉首

垃圾发电网讯:致承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一期已由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吉发改发〔2021〕254号 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参照国家以及湖南省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吉首市河溪镇。

2.3工程内容:新建厂房面积3900平方米,新建年产1000万块环保砖生产线一条。

2.4 工程造价:380万元

2.5 招标范围: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一期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期:36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人员要求:

3.3.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助理级及以上 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年 11 月 17 日,每日8: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邀请的邀请函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上述所有资料留复印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按顺序整理)。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文件送至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首市朝阳路香桂园籽桂院一单元1903),并同时发电子邮件(邮箱:1509488401@qq.com)。

6.3 澄清答疑采用统一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首市西一环乾雅小学旁管廊监控中心三楼304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本次招标参照国家以及湖南省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 吉首市西一环乾雅小学旁管廊监控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王波 电 话:15074303330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朝阳路香桂园籽桂院一单元1903

联 系 人:刘志强 电 话: 1990743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