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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能源生态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10 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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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网讯: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龙华能源生态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关于龙华能源生态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华能源生态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9

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23911961

传真:0755-23911922

项目名称: 龙华能源生态园

建设单位: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龙华区大浪街道石凹村犁头山区域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工艺,总处理规模3600t/d,采用4条90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配套建设高标准的环境保护设施、余热利用系统和附属生产设施、职工生活设施;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灰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做好工程临时围挡防护,并采取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运输时加盖遮布防止沿途洒漏。运营期,配套成熟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烟气满足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233-2017)的相关要求;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储坑封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送入焚烧炉高温分解,同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应急除臭设施;飞灰贮仓、活性炭仓和(消)石灰仓等主要粉尘产生设施设置布袋除尘器,并加强车间通风;灰渣填埋库区严格控制作业面积,采取洒水抑尘,加强填埋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后拉运至龙华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场地建立排水沟、沉淀池和隔油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运营期,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华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维修,做好工程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加盖遮布防止沿途洒漏。运营期:炉渣送炉渣综合利用设施制砖,飞灰经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后在项目配套建设的灰渣填埋库区进行填埋,其余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以减少对工程区周边土壤与植被的破坏;施工场地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对动土后但并无立即进行开工建厂的区域,应先进行临时绿化,并加强施工期监理。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绿化与恢复,加强厂区绿化设计,加强垃圾焚烧设施污染治理措施、灯光控制措施和噪声治理措施,保证基本生态功能不受影响。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