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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机组 总容量超5000MW 国能粤电台山电厂发布脱硝液氨改尿素技术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1-08 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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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机组 总容量超5000MW 国能粤电台山电厂发布脱硝液氨改尿素技术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液氨改尿素 脱硝装置 超低排放改造大气网讯:日前,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

液氨改尿素 脱硝装置 超低排放改造

大气网讯:日前,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液氨改尿素技术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脱硝液氨改尿素技术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7396,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珠江口以西60km的铜鼓湾口西侧海岸边,属台山市田头铜鼓村地域。厂址东北面距赤溪镇约15km,东面距大襟岛5km,南面临南海,距上川岛约10km,西面距广海镇17km,北面距台山市约50km。厂址三面环山,南和东南部分为滩涂。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总容量为5120MW,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5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3、4、5号机组为630MW机组,2号机组为600MW机组,一期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1月和11月投运,二期工#6、#7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于2011年3月投运。

#1-#7号机组均采用催化选择还原法(SCR工艺)。其中#1-#4号机组属后续技改增加脱硝装置,#5-#7号机组是同步安装脱硝装置。#1-#7机组均已完成低氮燃烧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实际运行#1-#5机组满负荷BMCR工况SCR入口NOx浓度约为200mg/Nm3(干基、标态、6%氧)左右,#6、#7机组满负荷BMCR工况SCR入口NOx浓度为300mg/Nm3(干基、标态、6%氧)左右,出口浓度不大于50mg/Nm3。

全厂设置A/B两个液氨储存区,相距15米。液氨罐日常实际最大储存量为160t。A氨区有4个氨罐,向#1-#5机组供氨;B氨区#6、#7机组有2个氨罐,向#6、#7机组供氨。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决定对脱硝氨区进行改造,消除氨区重大危险源,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水解制氨工艺。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对7台机组溶解、溶液储存、水解、氨计量供应、稀释风等及其辅助系统的尿素站的全部工艺、锅炉给水加氨系统改造、电气(含火灾报警系统)、仪控(含DCS、工业电视系统)、智能运行控制系统、土建、暖通、给排水(含消防水系统)、油漆保温(含保温岩棉)全套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旧氨区拆除及地面绿化,地下管道、电缆等其他设备设施移位在本项目范围,项目安评、环评及职业健康评价,特种设备备案。

项目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包括斗式提升机、尿素溶解罐(带搅拌器和加热盘管)、尿素溶液储罐、尿素溶液泵及相关管道、阀门、附件等;

(2)尿素水解制氨撬装模块:包括水解器本体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3)蒸汽系统、疏水系统、工业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废水系统等;

(4)氨计量模块:包括流量计、调节阀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5)稀释风系统:包括稀释风机、氨空气混合器及相关管道、阀门、仪表等;

(6)电气系统:与泵配套的电动机、动力电缆、桥架、照明灯具、开关柜、控制箱及附属的电气配件等。

(7)控制系统:包括本项目需要配置的DCS系统、PLC等

(8)平台、扶梯:尿素水解制氨系统范围内的相关设备设置必要的平台、扶梯;

(9)保温、油漆;

(10)消防系统:包括本项目需要配置的消防控制系统,阀门,仪表等;

(11)给排水系统;

(12)土建:包括地质钻探详勘、土石方、地基基础、上部结构、砖墙围护、屋面防水、室内外装饰、门窗、室外地坪及散水、水解区围栏(围墙)、建筑给排水(含室外地坪排水)等;

(13)暖通:包括空调、机械排风等;

(1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即可开工,工期8个月,同时要求计划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程,除因机组调停原因无法接入系统,可适当顺延。各台机组脱硝喷氨及烟道需停机施工部分施工工期控制在14天内。

2.1.5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为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原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仍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液氨改尿素水解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至少一项下列文件: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液氨改尿素水解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1.2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