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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山区的乡村环卫:湖南石门县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及处理现状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10-26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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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网讯:乡村垃圾分类处理相比城市垃圾分类处理难度更高,由于受地理区位、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边远山区乡村垃圾分类处理更是举步维艰。加强山区乡村垃圾分类处理,对如期实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意义重大。本研究通过随机问卷调查法,全面调研了湘西北地区石门县罗坪乡的垃圾产生特性和分类处理现状,并从村民意识、垃圾收集系统、收集运输模式、监督管理模式和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现实可行的对策,对同类型山区乡村垃圾分类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乡村治理;边远山区;生活垃圾;垃圾分类;资源循环

引 言

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很多乡村面临着“垃圾围村”的环境问题。尽管近5年来,乡村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当前的处理水平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要求。不力的或不当的处理方式,仍然会造成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进而会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垃圾分类已提上了议程。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对当前的乡村垃圾分类处理办法有了最新的指导,强调乡村垃圾分类工作要继往开新,源头分类减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对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对湖南省而言,各部门高度重视乡村生活垃圾处理。2020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今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试点示范。因此可见,乡村垃圾分类处理势在必行且大有可为。

我国国土面积大,各地区地理、气候和人文环境等千差万别,故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因地制宜、继承传统和开拓创新。抛弃这些原则,照搬其它模式,既不能有效解决有关问题,更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做好乡村垃圾分类的重要前提是全面调查乡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才能制定出合乎实际、切实有效的政策和运营模式等。如在北方、平原地区等,人口较集中,调查的范围可以大一点;在南方、丘陵山区,人口较分散,调查的范围可以小一点。当前,针对乡村垃圾处理的研究,相比经济发达地区、平原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山区地区的研究较少。因此,对于像罗坪乡这样的山区农村,研究其垃圾产生特征和处理现状对类似地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对象及方法

1.1研究对象

湖南省石门县罗坪乡管辖面积209平方公里,全乡平均海拔600-800米,属典型的湘西北边陲山区,所管辖范围为11个村和2个社区,户口数为5085户,14834人。罗坪乡山地较多,旅游景点众多,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欠发达。自脱贫攻坚以来,该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村民垃圾处理意识有待提高、垃圾收运模式和监督管理模式尚未科学化、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仍需提升,当前的治理水平仍不能满足乡村振兴的要求。

1.2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调研对象为其所管辖13个村(社区)的村民,本研究通过分层随机抽样法,采取走访入户的方式向村民发放、回收问卷,线下发放问卷141份,收回141份,有效问卷为127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调查问卷主要由本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基本信息、生活垃圾处理专业知识部分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意愿这3部分组成。样本户的平均年龄约为53岁,初中及以下学历、中专和高中、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分别为92、25、4和6人,占比分别为72.44%、19.69%、3.15%和4.72%。

二、生活垃圾处理及其分类现状

2.1乡村垃圾产生特性

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统计及分析结果表明(表1),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的平均值为0.2千克/(人/天),各村庄(社区)的差异性较小,标准差仅为0.09,说明该数据具有显著的代表性。本研究发现,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呈现三大特性。

第一,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仅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乡村的相应产生量,而且低于我国平原乡村地区的相应数值,如山西省非采暖季的人均日产生量0.7-1.3千克/(人/天)和华北都市型乡村的0.75千克/(人/天),也低于2014年我国村镇该值的平均水平0.24-1.2千克/(人/天)。以上结果充分说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地形等的影响较大,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

表1 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量

第二,罗坪乡的生活垃圾成分主要由厨余垃圾(70%)、可回收垃圾(11.3%)和不可回收垃圾(18.7%)组成(图1),与我国乡镇村民生活垃圾平均组成有较大差异,厨余垃圾比重高20-30%,表明该地区村民的生活垃圾主要以厨余垃圾为主。

图1 罗坪乡样本户生活垃圾组成

第三,本文进一步研究了该地区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垃圾的产生情况,其中样本户可回收垃圾占比低于10%的比例为67%,平均比例为11.3%,可进一步得出该乡全年的可回收垃圾产量为121.55吨(图2)。由此得出,该地区的可回收垃圾产生比例和产生量均较低,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异性较大。

图2 罗坪乡样本户可回收垃圾占比

2.2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罗坪乡村民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七个方面:喂畜禽、未分类至垃圾集中点、随意倾倒、就地焚烧、可回收垃圾售卖、自用和送人(表2)。本研究认为,这既与生活垃圾产生特征有关,更与当地传统的生活习惯相关。在湘西北地区,自养型经济较发达,除集镇外,基本每家每户都会喂养猪、鸡、鸭等家禽,用于自家消费或贩卖以提高家庭收入。本研究表明,55.12%的农户会将本户可回收垃圾如废纸箱、塑料瓶等收集起来售卖,另有1.57%和0.78%将本户可回收垃圾进行有效利用和送给废品收购人员。针对不可回收垃圾,61.42%的农户将大部分可燃烧的垃圾当作燃料一并燃烧,但会产生一定的大气污染,同时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85.04%将生活垃圾未分类送至村(社区)指定的垃圾集中点,11.81%的农户依然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这不仅有损村容村貌,而且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水体和土壤污染。调查发现,村民对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的问题更加严重,59.06%的农户将这些垃圾送至集中点,高达35.43%的农户随意倾倒,5.51%的农户则选择暂时存放在家里。以上结果表明,山区乡村的垃圾处理情况仍不容乐观,焚烧和随意倾倒的情况比较严重,垃圾分类更是任重道远。

表2 罗坪乡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3生活垃圾处理意识现状

样本户中村民整体受教育水平低,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比超过70%,中专及高中学历仅为20%左右,加之受山区农村生活垃圾传统处理思维的影响,造成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及源头分类难以有效的推动。在参与调查的农户中,学历为初中及以下对生活垃圾处理完全不了解和不了解占比约为12%,有所了解的为45%,了解的为43%,而学历为中专及高中以上对生活垃圾处理有所了解和了解的比例高于92%。对于垃圾分类处理而言,初中及以下学历完全不了解和不了解的比例约为15%,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对垃圾分类的了解比例为100%。以上结果充分说明,村民的受教育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处理(图3)。此外,村民对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处理的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占主导地位的是政府宣传,比例为93%,依次为电视新闻、手机等新媒体、亲朋好友和没有渠道,占比分别为72%、68%、15%和5%,原因在于政府宣传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宣传形式更具本土化,获得效果更好。

图3 罗坪乡样本户

对生活垃圾处理和垃圾分类的了解情况

近年来,政府为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例如,全乡各村(社区)均配备了勾臂箱,全部农户均发放了垃圾桶。关于垃圾集中收集部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政府在各村投放了大量的勾臂箱,仍有约18%的农户不愿将生活垃圾送至集中点,主要原因是收集点距离远和传统处理习惯难以改变,能烧则烧和垃圾产生量小。农户生活垃圾源分类的数据显示,针对可回收垃圾这一部分,多达51%的村民认为村里只有不足10%的垃圾进行了分类,认为村里可回收垃圾分类的比例为10-30%、30-50%、>50%和不清楚的分别占比27%、9%、11%和2%。结果表明,当前该乡生活垃圾源分类的不容乐观,大部分可回收垃圾随同不可回收垃圾进入填埋场,不仅造成了可回收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收运成本。尽管大部分村民都认可垃圾分类可促进资源循环,降低收运成本,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村居环境和获得小额收入,但垃圾分类的现实执行力不够。主观原因是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强、缺乏垃圾分类知识,而垃圾分类过程时间成本高、可回收垃圾量少,村民收入低、垃圾集中收集点位置偏僻等因素,也在客观上制约了垃圾分类的推行,尤其是收集点运行不规范,未设置分类垃圾箱,导致分类垃圾依旧会在收集点混合,大大挫伤了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4乡村生活垃圾的基础设施运行现状

在生活垃圾收运这一部分,该乡采用全国通用的“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主要设施为农户家庭垃圾桶和集中收集点的勾臂箱。全乡每户均发放了专用垃圾桶,但并未完全发放专门分类的垃圾桶,在调查农户中仅有1个垃圾桶的农户占比为34%,主要分布在离村干道较远和分散区域,客观程度上造成部分有主观分类意愿的农户无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在村收集这一环节,一方面,主要基础设施勾臂箱数量少,仅罗家坪社区数量超过20个,其余村(社区)均不过15个。单个勾臂箱服务范围最低为19户/个,最高为63户/个,平均为32户/个(图4)。

图4 罗坪乡各村、社区

勾臂箱数量和运行成本

因此,当前的勾臂箱数量远不能满足全乡需求。此外,勾臂箱主要分布在村公路的沿线,且部分勾臂箱距离较近,进一步导致服务范围降低,距离较远或未在服务范围内的农户根本不会考虑生活垃圾入箱。实际上,勾臂箱的平均服务半径为0.29千米,而样本户中约26%的农户远大于这个距离,最远有将近2千米(图5),表明全乡勾臂箱服务范围约为70%的人口,甚至可能更少。勾臂箱收运费用高,大部分村、社区难以负担。当前勾臂箱的收运费用均由各村、社区负担,最低收运费用为10000元/年,最高为58000元/年,且近年价格在仍不停上涨,导致大部分村(社区)经济上难以负担,甚至极个别村、社区有取消勾臂箱的想法。另一方面,集中点并无分类垃圾箱,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村民垃圾分类的实行。而增加垃圾分类箱,运行成本几乎要增加一倍,会更加增大各村(社区)的经济压力。总之,全乡基础设施建设较落后,收运资金缺乏,进而导致收集机制运行乏力,反而使得部分农户更加选择在隐秘的地点随意倾倒或自行焚烧。

图5 罗坪乡样本户

至最近勾臂箱距离和勾臂箱服务距离

2.5乡村生活垃圾的管理现状

在生活的全过程处理的链条中,该乡的管理方式老旧,管理效果较差,监督缺位。在农户层面,随意倾倒和私自焚烧的情况仍然较常见;在村收集层面,存在个别农户将剩饭剩菜等有机物混合丢入勾臂箱,造成附近臭气熏天、蚊虫滋生,既不环境,更不卫生。在乡转运层面,勾臂箱的转运监督缺位,经常出现勾臂箱装满后并未及时转运,农户只得将垃圾堆放在其周围或上面,更加影响了村容村貌。在设施放置和维护方面,也存在不尊重科学、随意放置的现象和损坏后的勾臂箱无人维修的情况。因此,当前仅靠几个村干部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根本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势必造成了“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管理模式在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其作用逐渐在下降。只有多管齐下,缩小管理范围,加大管理力度和提高监督频次,才能切实改变当前的处理困境。

三、可行性对策

3.1因地制宜改变收集运输模式

基于对该乡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及治理现状的分析后,且考虑村民生活习惯、传统处理方式等因素,简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中的处理途径,因地制宜,方便村民,降低成本,改革创新,提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可能模式——“罗坪模式”(图6)。

图6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

“罗坪模式”

在垃圾分类这一部分可直接分为四部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于可回收垃圾,让农户在家实行源头分类,如需自身售卖可采取自行至废品收购站和废品收购人员上门收购的结合方式,不需要售卖的农户可选择自行送至收集点小型可回收箱、赠予拾荒者或由村(社区)统一收集、处理的3种模式。对于不可回收垃圾,由于产生量也较小,可由农户长时间存放后,每隔一定时间送至垃圾集中点的勾臂箱,可从时间上弥补勾臂箱空间服务不够的缺陷。由于罗坪乡是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大多数农户有喂年猪的习惯,此外还会喂养鸡、鸭、狗和猫等,厨余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剩饭剩菜可用来喂养这些畜禽。剩余的有机废物可堆肥后直接返回农田。有毒有害垃圾如过期药品、废电灯和废电池等,每个农户每年的产生量极少,可发专门的垃圾袋进行存放,村(社区)每隔半年或1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用小型汽车进行上门收集,可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自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带来的危害。

3.2科学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系统

科学完善村(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包括有关设施、转运周期等。在基础设施这一部分,可考虑适当增加勾臂箱数量,提高勾臂箱的服务范围,同时新增小容量的可回收垃圾箱,避免已源头分类的垃圾重新混合。对缺少专门垃圾分类桶的农户进行补发,建立农户垃圾桶损坏更换机制,确保农户损坏的垃圾桶及时换新。科学调研,各村(社区)充分了解每个勾臂箱的运行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转运周期,确保箱满便能及时转运。

3.3有效革新当前的监督管理模式

仅靠几个村干部来监督管理很难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落实好,更别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因此,必须革新当前的监督、管理模式,增加管理人员,缩小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如石门县提出“两联两包”模式中的屋场长具备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一个屋场中的农户一般在20-50户左右,居住相对集中,屋场长在时间和空间上具备对农户生活垃圾处理,甚至是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管理期望。但屋场长管理制度在起步阶段,必须完善屋场长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其细化的职责、工资条例等。

3.4正确引导村民垃圾处理行为

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引导,通过制定本土化、接地气的宣传册、广播稿和短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和具体做法。政府对村“两委”屋场长进行培训、屋场长对所管理的农户进行培训,从根本上解决村民不知怎么做的难题。建立有效得当的积分管理制度,拟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户实施细则,实行考核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励引导、规范村民行为。对考核优异的农户可通过村、社区公告栏、广播、村(社区)微信和屋场钉进行表扬,颁发奖励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垃圾分类或一年多次排在屋场最后几位的农户,适度予以通报批评,适量征收垃圾分类处理费。另外,也可将垃圾分类的好坏纳入可差异化产业帮扶资金、项目审批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评价标准,表现优异的可适当多给,反之,则适当少给。

3.5切实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

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提高全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管理水平,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垃圾转运运行费用可由政府、村(社区)和农户三方支付,农户收费部分应采取差异化政策,由各村(社区)具体制定并实施,如考虑村(社区)运行成本、有无集镇、有无店面、人口数等。建立屋场长巡查机制,对自身管理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农户和转运人员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损坏的勾臂箱要及时上报换新,坚决杜绝农户乱扔有机废物至垃圾箱和随意堆放的行为,监督转运人员按期清运满负荷的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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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门县罗坪乡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及处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