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569家 河北邯郸错峰生产企业汇总
569家 河北邯郸错峰生产企业汇总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邯郸2017-2018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已经印发。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多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邯郸2017-2018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已经印发。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多行业企业错峰生产,569家企业纳入错峰生产。详情如下: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2018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邯政字〔2017〕45号),现就我市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一)电力行业。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电力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发电机组检修,减少煤炭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达到错峰生产效果。(主体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期间,全市钢铁企业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按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企业,在限产50%的基础上上浮5%。高炉停产后,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等配套设备,一并停产或按比例限产。(主体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焦化企业。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出焦时间一律延长至48小时以上。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改造任务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出焦时间一律延长至72小时。(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建材行业。错峰生产期间,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7年9月底前经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备案。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砖瓦窑市国土资源局为责任部门,其他建材行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责任部门)
(五)铸造行业。错峰生产期间,除达标排放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全部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碳素行业。错峰生产期间,碳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七)涉及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期间,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经省政府批准,报市政府备案。(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二、车辆管控措施
错峰生产期间,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实施车辆管控措施。(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一)工业企业运输车辆管控。钢铁、焦化、建材等错峰生产重点企业执行错峰运输措施,企业原材料及成品运输用车量一律削减50%以上。
(二)主城区大货车通行证压减。在现有大型货运车辆(不含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车辆)进市通行证数量基础上,错峰生产期间压减40%。
(三)机动车常态化限行。错峰生产期间,机动车每天限行2个尾号(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
三、施工扬尘治理
11月1日至明年3月底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停止土石方作业。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开工的应由市政府批准。10月1日至31日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全部停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错峰生产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气办(市环保局),统筹协调全市错峰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分别成立错峰生产促进办公室,具体实施辖区错峰生产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是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辖区属地管理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三)加强监管。对错峰生产企业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双重包干、双重问责”制度,相关部门和乡级政府专人包干监管、双重监管;重点行业驻厂监管,驻厂人员24小时值守。邯郸供电公司对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用电量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研判分析企业用电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重处重罚。对未执行错峰生产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第2款超标或超总量排污处罚标准予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连续3日以上未执行的按日连续处罚。发现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顿。
(五)责任追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错峰方案制定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邯郸市错峰生产企业统计表
普阳钢铁集团
冀南钢铁集团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
文安钢铁有限公司
裕华钢铁集团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有限公司
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
鑫山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宝信钢铁集团
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
永洋特钢集团
河钢集团邯钢公司
河北华丰煤化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
武安市宝烨煤焦化工业有限公司
武安市通宝焦化有限公司
河北天煜煤化电力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焦化厂
河北玉洲煤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陆顺焦化有限公司
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磁县鑫盛煤化有限公司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
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鑫森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邯郸市峰峰东信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峰峰峰泰焦化有限公司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邯郸市峰峰华明煤化电业有限公司
峰峰矿区彭楠焦化有限公司
邯郸市峰峰鹏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公司
邯郸市大桥水泥有限公司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武安市瑞云水泥有限公司
武安市鼓山水泥有限公司
武安市第三水泥厂
武安市紫金山水泥厂
武安市保事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