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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吉林省白山市矿山监管缺位 生态修复严重滞后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9-27 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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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吉林省白山市矿山监管缺位 生态修复严重滞后生态修复 矿山修复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环境修复网讯: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发现,白山市对矿山开采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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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网讯: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发现,白山市对矿山开采管控不力,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板石矿业)5个矿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修复严重滞后。

一、基本情况

白山市地处长白山腹地,矿产资源富集。全市最大矿山位于浑江区,矿权归属板石矿业,设有5个矿区,分别为井下矿、李家堡矿、露天矿、上青矿和东沟矿。

多年以来,5个矿区长期露天开采,形成13个露天矿坑和12个大型废石堆场,山体裸露面积高达317.6公顷,满目疮痍。目前,李家堡矿、东沟矿正在履行闭矿手续,其余矿区仍在进行地下开采。

图1 2021年9月15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上青矿区山体大面积裸露,满目疮痍

二、主要问题

(一)修复流于形式,生态破坏问题依旧突出

围绕板石矿业矿区生态修复,《白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规划了土地复垦、废石场地质环境恢复等2个治理项目,但截至目前均未实施。《白山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7个重点治理区、8个重点项目中,完全未提及板石矿业所属的5个矿区。截至目前,板石矿业矿区13个露天矿坑无一完成修复治理;12个大型废石堆场无一按照要求有效利用,堆存量高达3320万吨。

2018至2019年,板石矿业5个矿区相继制定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但没有详细的年度修复计划。督察发现,主要修复工作大部分未开展,已开展的个别工作也不到位。上青矿区应于2019年完成采坑边坡修饰,至今未实施;露天矿区至今未按要求清理外运废石。对此,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向督察组出具说明,称“5家矿山基本执行治理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与事实明显不符。

(二)监管不严不实,责任落实明显不到位

板石矿业5个矿区生态破坏问题由来已久,多数露天矿坑已经存在数十年,有的废石堆场长期超范围、超总量堆放废石。白山市及相关部门仅停留在发文督促,实际跟踪督办严重缺位。2019年10月,白山市获批成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后,围绕板石矿业谋划了7个重点项目,但截至目前均未开工,相关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反而将滞后原因归结于投资过大。

图2 2021年9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拍摄,板石矿业的废石堆场超范围、超总量堆放废石

李家堡矿问题最为突出。该矿占用林地61.6公顷,其中58.6公顷未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占比高达95.1%。10多年来,白山市虽然查处了一些违法问题,但查处范围仅涉及其中的7公顷。直到2021年5月吉林省纪委监委明确提出要求后,白山市才组织彻查。督察发现,白山市只是落实上级要求查处了李家堡矿违法占地问题,对近在咫尺的其余4个矿区没有组织认真排查。

图3 2021年9月15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李家堡矿违法占用林地。经核算,面积达58.6公顷

(三)把关形同虚设,审核意见与实际不符

白山市不仅未有效履行监管责任,还在矿区生态修复严重不到位的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出具不实审核意见。2019年7月,白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绿色矿山遴选名单,称井下矿、上青矿符合绿色矿山申请条件。经查,《板石矿业公司上青矿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中,矿容矿貌、矿区绿化、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多项指标得分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要求,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不受理其申请采矿权许可证延续、变更。2020年8月,板石矿业提出上青矿矿权变更申请。2020年10月,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出具核查意见,称该矿“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但实际上与方案规定的有关措施落实有较大差距。2020年11月,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未经认真核实,即认可浑江分局核查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审核把关不严。

三、原因分析

白山市、浑江区对长白山腹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矿山修复摆在应有位置,对毁林开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查处不力。有关部门不担当、不碰硬,监督检查缺位,督促指导不力,问题一拖再拖。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