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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亿 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8-06 1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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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亿 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招标公告污染土壤 地下水治理修复 苏州环境修复网讯: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苏州新霖化工

污染土壤 地下水治理修复 苏州

环境修复网讯: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招标公告,项目预算超1亿,详情如下: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1-G-004号

项目名称: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2.标段划分和标段区域划分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注:报价时“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文件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

(2)项目地点: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

(3)项目规模:修复污染土方量约80825.50m3,地下水修复量约为12132m3。场地土壤污染物以有机物污染为主,主要包括:氯仿、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具体情况以《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为准。

2.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1)招标内容: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

(2)修复技术方案:原新霖化工厂区块0-3.5m深度范围污染土壤选择异位热脱附修复技术,3.5-19.5m深度范围污染土壤和含水介质选择原位热脱附修复技术;建议对原长青乳酸厂区块8.5-10m深度范围污染土壤选择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建议对地块浅层潜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对微承压含水层选择原位热脱附修复技术。修复技术方案详见《苏州新霖化工厂(乳酸厂)原址及周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方案》。

3.修复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日历天,开始时间从开工令下达之日起算。其中,准备阶段60日历天,治理止水帷幕建设90日历天完成,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治理工作均270日历天完成。总工期不包括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时间。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具有污染土壤治理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生产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查询码和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三年,自2018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并完成过一项中国境内的土壤治理或场地修复类业绩(注:①应为投标人独立中标或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②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体修复、生态修复、底泥治理、农田治理修复业绩不作为土壤治理或场地修复类业绩。③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此业绩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2)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失信被执行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则全部作无效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限两名;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污染土壤治理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方)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查询码和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售价为0元。

2.网上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

3.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流程。

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不再使用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统一使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按要求进行注册。

(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a.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b.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c.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4)联合体报名。网上报名时,由联合体中牵头方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登录报名,并备注登记联合体其他供应商全名。联合体报名,应由负责报名的联合体牵头方携带CA证书及密码至开标现场。

(5)本项目实行供应商制作纸质标书和上传电子化标书。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必须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如有质疑,请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因本项目技术复杂、难度大,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询问需要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统一组织研究后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8月13日下午16:00前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对供应商的询问统一组织研究后作出答复,采用补充通知的形式统一解答回复,敬请关注并自行查看补充通知。

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7.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8.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

9.补充通知: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10.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

咨询电话:4006776800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称: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苏州地产大厦

联系方式:0512-68633291、6863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张尧、于民峰

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18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投标人代表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健康码(行程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投标人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