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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8-05 1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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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物处置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衡水

固废网讯: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名称: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I1301000075033389001G01

招标内容: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高审投资核准【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100吨/日(收集、运输、处理),处理规模视收集情况,适时启动扩容。拟建于衡水市固废循环产业园内,原衡水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厂区内。配套建设规模为120吨/日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垃圾焚烧厂协同结合”工艺,主要建设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含固液分离系统)、沼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系统。项目用地约25亩,包括管理区、生产区、三废处理区及生产辅助区四部分。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由垃圾接收系统+分解分离系统+浆液除杂系统+浆液换热系统+油脂分离系统”五个子系统组成。

2.2招标范围: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实现竣工投产。 2.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衡水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2)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包括: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接收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含固液分离系统)、沼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系统包括餐厨垃圾各子系统的相关图纸、功能参数、系统设计提资、结构、设备、性能、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3)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第①和②两项资质;或具备第③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或市政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 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入职未达3个月可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05 08:30至2021-08-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