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总投资逾250亿!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获批
总投资逾250亿!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获批北极星环保网讯: 由上海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日前全面启动。整治范围
北极星环保网讯: 由上海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日前全面启动。整治范围西自江苏省界,东至黄浦江,北起蕰藻浜,南到淀浦河,共855平方公里,涉及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工程将持续至2022年,总投资预计将达254.47亿元。
根据工程方案,到2020年,苏州河干流将消除劣V类水体,支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8%;到2021年,支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工程结束,苏州河干流堤防工程全面达标、航运功能得到优化、生态景观廊道基本建成;形成大都市的滨水空间示范区、水文化和海派文化的开放展示区、人文休闲的自由活动区,为最终实现“安全之河、生态之河、景观之河、人文之河”奠定基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
苏州河亦称吴淞江,发源于东太湖的瓜泾口。苏州河自青浦区赵屯入境,至外白渡桥入黄浦江,在本市境内长约53公里,河道面宽一般为50-70米,流经青浦、嘉定、闵行、长宁、普陀、静安、黄浦、虹口等8个区,是横贯上海中心城区的骨干河道,也是上海的“母亲河”。上世纪90年代起,本市投入140多亿元,实施了三期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持续十多年的治理,苏州河干流全部消除黑臭。但苏州河干支流水质尚未达到国家要求的Ⅴ类水标准,干流(上、中段)还存在防汛安全隐患,两岸仍存在脏乱差现象。
对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要求,开展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以提升城市防汛能力,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十分必要和紧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苏州河干支流水环境质量,提高干流防汛能力,优化沿岸生态环境,现制订《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西自江苏省界,东至黄浦江,北起蕰藻浜,南到淀浦河,共855平方公里,涉及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
(二)整治目标
到2020年,苏州河干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8%;到2021年,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干流堤防工程全面达标、航运功能得到优化、生态景观廊道基本建成。形成大都市的滨水空间示范区,水文化和海派文化的开放展示区,人文休闲的自由活动区,为最终实现“安全之河、生态之河、景观之河、人文之河”的愿景奠定基础。
二、主要措施
以“市区联动、水岸联动、上下游联动、干支流联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联动”为原则,通过点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防汛设施提标改造、水资源优化调度,以及生态、景观、游览、慢行的多功能公共空间集成策划和建设等综合措施,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留足滨水空间,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提升河道水质
以水质达标为重点,以污染控制为抓手,坚持“水岸联动、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支流专项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初期雨水拦蓄处理、雨污混接改造等措施,同步实施支流及周边环境整治,实现区域污染全面治理。
1.支流专项整治。对苏州河两翼2012条(段)中小河道(含36条主要支流)进行专项整治,在各区“一河一策”支流整治方案基础上,形成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一区一本”“全市一本”的支流整治方案,做到整治全覆盖。
(1)环境整治。结合“五违四必”综合治理和创建“无违村”工作,将所有河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五违”纳入各区、街镇“五违四必”综合治理重点范围,实施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陆域进行改造提升,进行绿化种植、建设临水休闲通道、打造临水景观,改善地区整体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2)截污纳管。加大截污纳管投入力度,完成整治范围内直排污染源的纳管任务,建设完善区域各级污水管网,实现截污纳管工程全覆盖(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3)排污口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予以拆除或封堵。通过截污纳管、调整关闭等方式,消除直排污染源。推进绿色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对不符合区域和产业规划、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坚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成区域内约1.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实现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时,加强周边村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加强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农委)。
(5)水系沟通。制定水系连通工程整体方案,对区域内的约130条(段)断头河进行整治,通过拆坝建桥、实地开河等措施,沟通河道水系,增强水体流动能力(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
(6)生态修复。对938条(段)1008公里中小河道,采取疏拓河道、新建生态护岸、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系统(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2.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虹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加快完成尾水排入苏州河支流的安亭、华新、白鹤和青浦第二污水厂的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3.治理初期雨水污染。通过截流、调蓄、输送、处理等措施,减少泵站放江量,进一步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苏州河水质影响。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技术改造,推进天山、桃浦、曲阳、龙华、长桥和泗塘等六座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转变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启动竹园初期雨水处理厂的建设(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4.雨污混接改造。在全面完成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混接改造方案的编制,同步推进改造工作并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完成市政排水管道混接整治。改造雨、污水错接支管,封堵连通管,同步采取措施解决雨、污水出路问题。加快实施新、改、扩建污水管道,对损坏管道进行修复,满足污水排放需求(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2)基本完成企事业单位及沿街商户混接整治。结合排水口混接调查结果,对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产权单位负责对内部混接及私接、错接等进行整改。对沿街商户污水排放单独敷设专用污水管道,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3)有序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结合住宅小区排水出口混接调查成果,开展混接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道混接和阳台排水等情况调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制定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计划,通过完善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加强管道维护,封堵混接点,增设阳台雨水立管等措施消除小区混接(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
(4)进一步加大市政雨水排水口整治力度。按照规划对109个排水系统实施初期雨水截流和调蓄设施建设;对泵站已建截流设施能力不达标或运行不正常的进行整改;对缺失回笼水设施的泵站,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二)蓄排结合,统筹兼顾,提升防汛能力
结合流域工程,进一步完善苏州河水系防洪治涝格局,提升苏州河的防洪治涝排水能力。
1.健全防洪体系。依托吴淞江工程,疏拓苏州河蕰藻浜以西段河道,建设两岸堤防;完成苏州河蕰藻浜-真北路段的堤防达标建设及底泥疏浚,使苏州河全线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有效降低苏州河两侧区域的涝灾风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
2.提升排水能力。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提高苏州河沿线25个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将设计暴雨标准提高到5年一遇,并有效应对100年一遇强降雨(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三)注重生态,水岸联动,提升综合功能
贯彻“绿色、开放、共享”的整治理念,多部门联合,积极推进苏州河两岸城市更新及用地转型,建设生态廊道,打通滨水通道、增加滨水空间、营造水陆景观、提升生态质量,打造世界级滨水区。
1.建设生态景观。制定苏州河两岸功能性规划,结合吴淞江生态廊道工程,基本完成苏州河青浦段101公顷、嘉定段86公顷、闵行段84公顷生态景观廊道,基本完成长宁段10公里慢行步道(江苏路桥桥墩东侧-外环线)、普陀段1.39公里贯通工程(真北路-千阳路)、静安段4.7公里两岸贯通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对苏州河堤防进行生态改造,修复生态岸线。水绿结合,改善环境品质,提升景观质量,促进生态廊道与生活功能的有机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协调部门: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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