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一文讲透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基本情况
一文讲透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基本情况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水处理网讯:又到了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详细介绍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办学点情况,分析总结各办学点的办学
水处理网讯:又到了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详细介绍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办学点情况,分析总结各办学点的办学历史、招生人数、师资配备、实践条件、教学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希望能招纳更多的优秀人才。
根据统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大部分设置在环境类和土木建筑类的学院,学院的名称也各有不同,体现各校的学科背景和特色。本专业所属学院包括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城乡建设学院、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等。
01 背景
根据“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工作规划,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国各高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办学点的办学情况,更好地开展对各办学点专业建设的分类指导,教指委组织开展了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调研工作。
调研采用了发放调查表、教指委委员分片区实地调研等形式,并经过3次教指委会议的讨论交流,目前已经掌握了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办学点的基本情况。本文对调研成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旨在为教指委开展分类指导和后续各项工作提供参考。
02 总体调研成果
2.1 专业办学点的基本情况
2.1.1 本专业办学点的数量及分布
截止到2019年7月,本次调研共收集到全国187所高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办学点的相关信息。通过进一步分析,了解到目前9所院校暂时停止招生。本调研报告主要基于正常招生的178个办学点进行分析,其区域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省份办学点的数量存有较大的差别。办学点较多的省份有江苏、安徽、河北、陕西、湖北、河南省,均有10个及以上办学点。而西藏、宁夏、青海和贵州等省份,只有1个办学点,考虑到西部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应对其办学点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关注。
按照学校的行政隶属关系,本次调研178所高校,有15所隶属于教育部,1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部,2所隶属于中共中央统战部,部属高校办学点占10.6%;121所高校隶属于省/地级教育部门占67.04%;民办院校39所,占21.7%。调研了解到目前暂时停止招收本专业学生的高校有9所,其中有7所民办学校。
2.1.2 各办学点的办学历史
从1952年的院系调整开始,本专业已有近70年的发展历史。从最初的9个办学点,到20世纪80年末的27个办学点,经历了一段相对稳定而平缓的发展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专业办学点数量逐年增加,到20世纪90年代末办学点增加到了57个。2000年至2009年,由于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人才需求数量快速增加,专业办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仅新增办学点数量就达到了72个,发展到今天已有187所高校开设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根据统计,有48个办学点的办学历史不足10年。办学点逐年新增和累计数见图1(仅分析在调研当年正常招生的178所高校情况)。
2.1.3 各校本专业所在的学院
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上来看,各校本专业所在的学院也有不同。根据统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大部分设置在环境类和土木建筑类的学院,学院的名称也各有不同,体现各校的学科背景和特色。本专业所属学院包括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城乡建设学院、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等。
2.1.4 各校的招生方式
随着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招生模式的改革,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了大类招生改革,本次调研对各高校本专业的招生方式进行了统计分析。基本情况是,有33所高校按大类招生,其中14所高校按土木大类招生,8所高校按环境大类招生,11所高校在其他大类中招生,如清华大学在环境、化工与新材料大类招生,同济大学在土木与环境大类中招生,其余大部分高校还是按专业招生。大类招生方式对本专业的生源质量有较大的影响,一般在土木大类招生的高校,在后续专业分流时,本专业选择学生的压力相对较大,而在环境大类中专业分流时,本专业选择学生时压力相对较小。
2.1.5 招生规模
各校每年招生规模见图2。根据统计可以看出,各校每年招生规模最多的大约200人左右,有27所高校招生人数在100~180人,86所高校在60~90人,52所高校在30~50人,11所高校招生人数小于30人。大部分高校招生人数在60~90人(2~3个行政班)。全国每年招生人数共11 900左右,这与教育部统计的数据基本一致。
2.2 办学基本条件
2.2.1 师资队伍情况
(1)教师人数。各高校提供的师资队伍总人数见图3。统计结果显示,不同高校的师资队伍人数存在较大差异,25所高校为5人及以下,53所高校在6~10人,64所高校在11~20人,28所高校在21~30人,8所高校超过31人。图4比较了各高校招生人数与教师人数情况,从图4中可以看出,教师人数与招生人数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2)教师队伍的年龄分布。
全国高校本专业办学点的师资队伍年龄分布见图5。师资队伍中35岁以下的教师占24%,36~45岁教师占47%,46~60岁教师占27%,60岁以上的教师占2%,中坚力量是36~45岁的教师,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
(3)教师的学历分布与专业背景。全国高校本专业办学点的教师中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8%,其中有博士学位的占55%,有硕士学位的占33%,总体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较好。从统计数据来看,独立学院、地方三本院校特别缺乏具有本专业背景的师资,对办学质量的影响较大。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国家教学质量标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对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具有明确的要求,比如“专任教师人数应在10人以上”,对照“国家标准”来看,很多高校的师资力量尚不能满足办学条件。基于此,建议各高校应按照“国家标准”,分析在师资队伍职称、年龄、学位、专任教师人数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达到“国家标准”对师资队伍各项指标的要求。
2.2.2 实践条件
实验室面积、开设实验数和签约的实习基地等数据可以反映出专业办学点的实践条件。根据统计,各高校的实验室面积大多数在500~1 000 m²,最小的是60 m²;开设的实验数量大部分在20~30个,最少的则仅有6个;签约的实习基地大部分在5~30个不等,其中1个办学点无实习基地,13个办学点签约实习基地小于3个。尽管各高校的统计口径和对实验室面积等指标的理解可能有不同,但实验与实践条件相对较差的高校还应对照“国家标准”,满足实验与实践的最低要求,比如实践教学基地应为3个以上。
2.3 教学基本情况
在培养方案方面,各高校的学分要求大都在170~175,学分最少为150,学分最多则达203。各高校的核心课程设置都能覆盖本专业“国家标准”的知识点要求;核心课程选用规划教材的比例在90%~100%;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比例大部分学校在90%以上,最低的约40%。总的来说,全国高校的教学基本情况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分析可知,按照学校定位和特色,各高校的教务部门对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和总学时都有具体的要求,各高校的学分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目前,全国高校整体上都有压缩总学分、总学时的趋势,在此情况下,各高校应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授课的方式,利用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部分高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偏低,这可能与该办学点能够指导毕业设计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有关。尽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内涵已经向科学方面拓展,但对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这样一个传统的工科专业来讲,建议本专业的本科生还是尽量要做毕业设计,以培养其工程设计能力,使其得到工程师基本能力的系统训练。为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各高校应重视青年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指导能力的提高,应为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提升创造条件,通过选派青年教师到设计院和运营企业培训学习、参与实际工程设计等途径,切实提高其工程实践能力。
2.4 办学特色
2.4.1 国家级/省部级品牌专业入选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土木工程”入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有: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广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重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同济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南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单不分先后,以下同)10所高校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同济大学、重庆大学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此外还有省部级特色专业高校有21所;省部级综合改革试点院校有5所。本专业拥用国家级的实验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17个,省部级的各类教学平台23个。
9所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一批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第二批3所(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山东建筑大学、重庆大学),第三批2所(北京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2019年12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9〕46号),其中有21所高校的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海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广州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华侨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江西理工大学。
2.4.2 通过专业评估的情况
截止至2019年5月,本专业共有42所高校通过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认证,占全部办学点的23.6%。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清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河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广州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长安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扬州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武汉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四川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济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华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南城建学院、盐城工学院、华侨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长春工程大学。
2.5 问题与建议
2.5.1 存在的问题
(1)招生方面。如前所述,在实行大类招生的高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所属学院、大类招生时所包括的其它专业等都会影响学生分流时的生源数量和质量。各高校都会遇到在大学一年级期末学生专业分流时如何保证本专业的生源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同时,在大类招生时,如何在不同专业之间取得平衡,合理设置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值得各高校思考的问题。
(2)师资队伍方面。调研发现许多地方高校师资队伍人员缺乏,尤其是缺少具有给排水及相关专业背景的师资,师资条件尚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许多高校将发表科研论文(尤其是SCI论文)作为青年教师招聘的主要条件,青年教师从校门(硕博士毕业)到校门(入职),导致其缺乏工程实践经验、不具备指导实习和设计的能力。
(3)人才培养方面。目前,在培养方案调整中,许多高校要求压缩总学分和缩减总学时。在此要求下,如何兼顾办学特点与专业基本要求?如何突出各高校的办学特色?如何分类指导?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如何落实?这一系列问题需要研究和有效解决。
(4)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目前的知识体系、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等尚未匹配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不能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如:专业的发展如何与新时代下的“新工科”“互联网+”等融合对接?专业评估认证的理念(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如何落实到日常教学过程中?专业如何进行改革和发展?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5)专业/学科未来的发展。本专业的未来发展是各高校的专业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何拓展专业的内涵和外延,保持专业/学科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都值得每位专业教师思考和为之努力。
2.5.2 建议
(1)加大专业宣传力度。建议教指委统一组织制作专业宣传视频资料,通过对在校学生和全社会的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2)青年教师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建议教指委将青年教师培训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在新形势下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设立系列课程培训、大师讲堂、工程实践能力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同时,各有关高校也应进行制度化建设,从学校、学院的角度建章立制,支持青年教师的工程能力培养。
(3)多举措提升专业地位。建议教指委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组织针对本专业的教学改革、示范公开课、学生创新成果展示等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活动,扩大其相应的覆盖面,提高本专业在校内的地位,提升专业在校内的竞争力,推动专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议教指委充分利用疫情控制期间所开展的线上教学的成果,推动全国高校优秀课程资源共享,以实现各级各类优秀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资源共享。
03 结论
(1)目前全国开设有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高校共187所,分别隶属于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以及省市级教育或其他部门,另有部分民办高校,本专业全国每年招生总数约11 900人。
(2)在招生方面,有33所高校按大类招生,其他高校按专业招生。对于大类招生的高校,需要关注大类招生方式对本专业的生源质量和数量的影响。
(3)在办学条件方面,不同高校之间在师资队伍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高校亟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实践条件方面,部分高校签约实习基地偏少。部分高校在上述方面尚不能满足基本的专业办学条件,需要关注和改进。
(4)在教学方面,各高校的核心课程设置都能覆盖“国家标准”的知识点要求,核心课程选用规划教材的比例在90%~100%,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比例大部分学校在90%以上,但个别高校此比例仅为40%左右。
(5)在办学成效方面,专业建设取得了不菲的成绩,部分高校办学点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省部级特色专业、省部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42所高校通过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认证,占全部办学点的23.6%。鉴于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高校(综合型、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不同,需要重视特色办学和分类指导工作。
(6)系统分析了各高校在招生、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归纳了各高校对专业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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