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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1亿!河北泊头市市区(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6-23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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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清扫保洁 生活垃圾收集 泊头

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河北泊头市市区(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6605954.79元/年,合同履行年限为3年,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泊头市市区(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1/07/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043340040002

项目名称:泊头市市区(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605954.79

最高限价:36605954.79

采购需求:

1、采购预算金额: 36605954.79 元(人民币)/年

2、标段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含小街小巷、村庄道路)机动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桥、路沿石至路边建筑物院墙或建筑物红绿线间区域(道路“墙到墙”之间)等的路面卫生机械、人工清扫保洁、道路洒水、道路清洗、护栏清洗;道路附属绿地(绿化带、无主街头游园、行道树池)的垃圾捡拾;空坪隙地、坑塘、路沿石边或辅助路面外沿石向外延伸50米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草的清除(不含农田、苗圃及道路附属绿地内的杂草清除);标段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捡拾;道路立面公共设施(含道路“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2.5米以下立面)清扫保洁作业;主次干道(含连通主次干道的小街小巷进出口向内延伸50米)小广告清理工作;冬季除、运雪;未封闭无物业住宅小区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作业;创城、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不含工业垃圾);垃圾容器清掏管护、环卫设施、设备、地埋式垃圾收集箱的巡防看护等日常保洁工作。

3、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 服务范围:以交通大街(原104国道)为界,交通大街(含交通大街)以东区域,包含交通大街及以东的道东社区、南仓社区、经济开发区及孙庄等8个村庄; 二标段: 服务范围:东西以交通大街(原104国道)为界,南北以裕华路为界。交通大街(不含交通大街)以西、裕华路(含裕华路)以北区域,包含新兴社区等5个社区、张庄子村等9个城中村); 三标段: 服务范围:东西以交通大街(原104国道)为界,南北以裕华路为界。交通大街(不含交通大街)以西,裕华路(不含裕华路)以南区域,含河东北社区等24个社区、大何庄村等11个城中村。

4、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1440937.68元(人民币)/年; 二标段:11418999.22元(人民币)/年; 三标段:13746017.89元(人民币)/年;

5、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泊头市环卫处制定的《泊头市市区 (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监督考核办法》执行。 注:承包人应合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及设备,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做好每天自己监督巡查工作及相应的预案(如雨、雪天);如被采购人发现清扫保洁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超时将给予加倍处罚;采购人每月按照《泊头市市区(含开发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监督考核办法》对中标方合同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一年内月考评不合格三次及以上的,视为年综合考评不合格,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且拒付未支付的款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由采购人对中标方本期合同内工作情况进行年综合考评,年综合考评合格的中标方可续签下期合同。原则上最高可签三年合同。一年内月考核不合格三次及以上的,视为年综合考评不合格,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且拒付未支付的款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定标说明:为了保证清扫保洁质量,以上三个标段(一~三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三个标段中任意标段或所有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在以上三个标段中按开标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三标段、二标段、一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出具的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网页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起始日期及以后,信用记录须显示打印日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将取消报名项目的投标资格。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21至2021/06/25, 9-12-12-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网上开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联系电话 0317—2175085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泊头市建设北街

联系方式:0317-829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联系方式:0317-809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文娟

电话:0317-809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