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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危废十条聚焦小微企业集中收运!这些问题企业千万别忽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6-23 0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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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危废十条聚焦小微企业集中收运!这些问题企业千万别忽略!危险废物 危废收运 危险废物管理固废网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

危险废物 危废收运 危险废物管理

固废网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方案》提出了很多具有现实意义的便民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在监管方面做出改革创新: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申报备案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等多项具有现实意义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精神。

危废监管打出创新牌未来趋势大有不同

以往危险废物在监管和利用处置方面存在一定的矛盾点,有些不尽科学的制度和观点影响了危废的资源化和再利用。

简单粗暴的最不利“后果管控”方式,也将会造成社会成本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而科学的“风险管控”才是体现精准治污和科学治污的管控方法,本次《方案》在监管方面就提出了不少改革创新。

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

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危废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等区域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互补。

建立危废监管体系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立危废排除管理清单

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

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规范危险废物利用,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

建立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

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落实环境保护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

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鼓励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新设备。

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废监管体系

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建立危废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对不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

《方案》补齐短板举措:

• 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

• 完善“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

• 建立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 修订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鉴别等方面污染控制标准规范。

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推进危废管理无死角

此前,生态环境部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部分地区成效初显,本次《方案》总结吸收以往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破解小微企业等危险废物收集难题提出以下举措:

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可共享的中转站,从各个小微产废企业收集危废、分类存放,存够一定量后再联系处置公司集中收运,在帮助小微企业降低处置成本的同时,通过危废集中收集贮存点的存在,还可以搭载云平台进行区块链追溯,便于环保部门实时监测,了解企业危废情况,避免存量过多或企业不合规处理等问题,保障危废循环利用以及最新政策的实施。

危废知识点汇总包装收运注意这些事

随着国家日益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产废单位、运输公司、处置公司都对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有更加规范的要求。由于存在许多产废单位对危废不了解,羽白网整理往期危废相关文章进行汇总,并针对较容易被忽略的包装和收运要求进行梳理,以便各类企业更全面的应对危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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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运前包装基本要求:

1、做好密封包装,保证存放仓库不泄漏,运输过程不泄漏。

2、必须用卡板和拉伸膜打包成板,取保收运时方便运送。

3、 张贴符合正确的标准危废标签。

4、确保包装满足不同处置基地的进场规范(如限高要求等)。

02

常见废固包装

03

收运注意事项:

1)收运前检查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是否审核通过,台账是否完善。

2)收运前检查管理计划里填的危废名称和代码是否与合同一致。

3)明确限高要求:部分处置中心的仓库由于是立体货架存放危废,所以高度有明确限制,比如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2米,有些处置中心限高1.4米,具体详询贮存机构人员。

4)明确长宽要求:普通卡板长宽不超1.2米,货物堆叠不能超出卡板范围,避免装车困难及运输过程中出现倒塌。

5)明确超重标准及卡板数量限制等转运贮存要求。

6)提前做好危废收运需计划,预约运输。

04

危险废物包装物的处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 第八十四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 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语:

除以上内容外,《方案》中还多次强调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并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地方党政考核,以KPI为导向,敦促地方政府与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明确第一负责人,相关危废监管督察工作,必定将重拳出击,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整治,通过联合执法强化企业守法自觉提高危废管理水平和处理规范性,实现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落实危废企业投保污染责任保险,202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