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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手册——市场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5-24 1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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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手册——市场篇碳市场 碳交易 碳排放大气网讯:摘要:一、全球碳市场气候政策:艰难的谈判。第26次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6)将于2021年11月1-12日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

碳市场 碳交易 碳排放

大气网讯:摘要:一、全球碳市场

气候政策:艰难的谈判。第26次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6)将于2021年11月1-12日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由于2021-2030年全球减排承诺尚未达成,因而COP26备受关注。全球气候政策的基础性框架是1992年签订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但缺少减排目标;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是1997年《京都协定书》,但强制承诺期为2008-2012年。2015年《巴黎气候协定》明确提出2%控温目标,但减排责任分配仍未定。

碳交易市场:覆盖16%温室气体排放。碳交易是当前主要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之一,目前全球碳交易体系(ETS)覆盖了全球16%的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GDP的54%,包括1个超国家机构、8个国家、18个省和州以及6个城市参与到碳市场运行之中。ETS是基于市场的节能减排政策工具,用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其遵循“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通过政府对一个或多个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配额)来实现约束。

二、欧盟碳市场

全球最大碳市场:进入到第四阶段。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于2005年启动,是历史最悠久、全球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交易量约占全球总量的77%),其中碳期货交易量占其碳市场总交易规模80%以上,为欧盟碳市场提供了充足流动性。EU-ETS经历了不成功的第一、二阶段,机制在第三阶段进行了完善,2021年该体系进入到第四阶段。

价格运行的判断:进入价格上升期。配额交易价格发现是碳市场的功能之一,随着第三阶段开始市场配额总量逐年收缩、配额折量延迟拍卖、推行市场稳定机制(MSR)、提升超额排放惩罚力度等措施实施,欧盟碳市场正在转向一个短缺市场,推升价格持续走升。

三、中国碳市场

市场建立: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统一碳市场。中国碳交易市场起步于2011年开始的地方试点,共建立了8个地方碳交易体系。2021年由生态环境部主导,上海、武汉分别负责交易和登记结算系统建设的全国碳市场建设启动,标志着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形成,叠加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挂牌,未来碳期货的上市将助力于“30·60”目标的实现。

运行特征:碳排放总量继续增长是中国碳市场最大特征。中国碳市场和发达经济体最大的结构性差异在于她本质上是一个总碳排放维持增长的市场,最晚于2030年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即达峰前),而欧盟等碳交易市场处在达峰后、中和前,总碳排放趋于下降。

全球碳市场

气候变化引起经济损失,推动治理框架逐渐形成(图1、图2)。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目前主要通过气候谈判控制碳排放以达到遏制全球变暖的目的。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世界上第一个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此后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等会议信息不断明确未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安排: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以最低的全社会成本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方式,为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当前全球已经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中主要碳交易市场包括欧盟、中国、美国加州、新西兰、瑞士等,其中欧洲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制度最为完善、纳入企业最多的碳交易市场: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全球共有24个运行中的碳市场。另外有8个碳市场正在计划实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启动运行。其中包括哥伦比亚的碳市场和美国东北部的交通和气候倡议计划(TCI-P)。还有14个司法管辖区在考虑碳市场这一政策工具在其气候变化政策组合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其中包括智利、土耳其和巴基斯坦。

(一)市场运行机制

在一个碳排放交易体系下,① 相关政府机构设定其经济体中一个或多个行业的排放总量(总量),② 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可交易配额(但可交易配额总量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每个配额对应于一个排放量单位(通常为一吨)。③ 碳交易体系中受监管的参与者被要求为其应承担责任的每一单位的排放量上缴一个单位的碳配额。在最初阶段,它们可能会获得免费配额或向政府购买有偿配额。④ 参与者及其他主体还可选择交易配额或跨期存储配额,以供未来使用。⑤ 它们还可使用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合法排放量单位,例如国内碳抵消机制(来自总量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业)、国际碳抵消机制或其他碳交易体系。

以中国碳交易市场为例,我们通过划分“强制减排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可以更直观的区分减排受控企业的配额流动情况。

强制减排市场:监管部门向强制减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并按照一定规则逐年减少 ;强制减排企业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的部分,需要向有剩余额度的企业购买,多余部分可以出售。

自愿减排市场:为保证清洁能源、节能项目的可盈利性,碳交易市场构建了相应的补充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这些项目一定的核准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用于出售,获得额外收益。

(二)全球市场规模

全球碳市场配额总量:2005年欧盟碳市场启动,配额总量约21亿吨CO2,占当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例约5%;随后各地碳交易市场逐渐建立,交易总量上升,预计2021年随着中国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全球碳市场配额总量预计将超过75亿吨,覆盖量增至2005年的3倍,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例提升至16%。

配额分配方式: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主要是拍卖)两种。目前多数碳市场实行的是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混合形式,市场建立初期通常免费分配占绝大多数,随着碳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当地对碳减排力度的提升,拍卖分配等有偿分配比例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例如,欧盟碳市场在2008-2012年的配额拍卖分配比例约10%,而在2013-2020年这一比例提升至57%,其中电力行业完全实行拍卖方式分配。而在中国碳试点地区目前主要以免费分配为主,广东、湖北和深圳对小部分配额进行拍卖。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外部政策、宏观环境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纵向来看,随着各地区对碳市场的制度设计逐渐完善和政府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几年碳排放交易价格呈现回升趋势;横向来看,各碳市场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以2019年均价来看,欧盟和韩国领跑全球,分别为27.8、25.6 USD/tCO2,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市场(RGGI)为6.0 USD/tCO2,中国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均价在1.4-11.4 USD/tCO2,整体均价较低,可能与是市场尚处于试点开发阶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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