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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市出台系列举措推进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2-21 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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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市出台系列举措推进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 节能降耗 节能改造福清市将建立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发展壮大福清市绿色经济

节能环保 节能降耗 节能改造

福清市将建立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发展壮大福清市绿色经济。

在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方面,福清市对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多个领域推进节能工作。

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强化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减碳,积极改变节能工作思路,由政府推动变企业需求,企业主动寻找节能降耗解决方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考核行动,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提高能耗在线监测一级系统使用功能,鼓励开展能耗在线监测二、三级系统建设。统筹能源需求侧治理与供应侧管理,处理好节能技术侧与生态侧的关系,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强化建筑节能。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重点城市建设,加快开展已列入改造示范项目的第三方节能量测评、方案评审等工作;积极建设市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提升建筑能耗管理水平。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零散货物快运化运输。积极推进港口码头岸电建设和使用,鼓励船舶靠港期间接用岸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发展绿色设施设备,推广新能源车、清洁能源车辆等,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鼓励运输装备向专业化、标准化、大型化、智能化、节能化方向发展。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共出行和交通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推广应用轻量化车厢、新能源汽车等节能减排设施设备,推动托盘循环公用,减少包装耗材、流通环节,大力发展绿色物流。

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机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单位评价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能源统计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管理。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

实施节能重点项目。以严控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为重点,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采取财政奖励办法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同时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方面,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与福清市支柱产业相结合,制定绿色低碳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节能效率综合提升。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提升福清市工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对列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名单的企业和园区给予市级财政资金奖励。

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围绕新能源、节能低碳绿色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高效照明、高效电机等节能产业,促进氢能源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环保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大气、水污染防治装备,加快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技术装备,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节能服务市场。鼓励专业节能服务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节能服务。

加强工业领域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按照福清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等有关任务,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