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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9亿元 重庆市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1-02-13 0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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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9亿元 重庆市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项目 重庆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2月9日,重庆市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

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项目 重庆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2月9日,重庆市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0462.8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168752.1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761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8.05万元,预备费12367.20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9378.56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最终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建设期贷款利息12001.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18万元。

新建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存量(包括在建)项目采用TOT、R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转让(改建)、运营、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资格预审条件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以石发改【2021】20号文件批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拟对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涉及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下路工业园区、西沱镇、黄水镇、冷水镇。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投资

《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为190462.8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168752.1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761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8.05万元,预备费12367.20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9378.56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最终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建设期贷款利息12001.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18万元。具体详见表1-1新建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和1-2存量项目范围与规模明细表:见附件

(三)运作方式

新建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存量(包括在建)项目采用TOT、ROT模式,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转让(改建)、运营、移交。

(四)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政府方出资代表

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资集团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依法履行其相关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六)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实施方案测算项目总投资177790.7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两个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20%,为35558.73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5%:95%的比例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777.94万元,社会资本出资33780.79万元,在项目建设期内按工程进度逐步到位即可,但需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外部融资资金及时到位。在履行出资责任时,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均须全部以货币形式缴纳。除自有资金之外,项目所需债务资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0%,为142232.00万元,通过外部融资进行筹措。相关筹措工作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基金、信托等方式完成。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不及时的,社会资本有义务通过股东借款或其他方式补足融资,政府方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七)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八)招标范围

选择确定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由其与政府方出资代表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依法进行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以及项目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注册资本达到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融资能力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

3.2 申请人勘察、设计、施工资格要求:

(1)申请人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申请人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③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3)申请人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5年在国内至少参与过1个市政(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类)或生态建设或环境保护类别的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7家,由负责融资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余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shizhu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shizhuweb/)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寿大道84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23-73378079

邮编:409199

传真:023-73376827

电子邮箱:913352952@qq.com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行户账号:450101012001001145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22-1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3210711

邮编:401121

传真: 023-63210711

电子邮箱:896329097@qq.com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市分行加州支行

行户账号:310002330902456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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