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2020年芜湖市土壤及固废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20年芜湖市土壤及固废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土壤污染治理固废网讯:一、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目标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受污
固废网讯:一、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受污染农用地利用率达93%以上。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开展污染地块实施环境风险管控的,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
(一)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按季度更新排查整治清单,完成污染源整治,由市局组织验收并提交工作总结(11月底前)。今年新增南陵县2个污染源,已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共12个污染源),均已完成整治。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已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初步核算,初步核算出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目标任务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左右的目标(12月底前)。目前已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芜湖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12月底前)。已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已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监测方案专家评审。
(五)开展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委托第三方开展芜湖市所有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11月底前)。已抽取招标代理机构,预计11月初挂网招标。
(六)无为市红庙镇、严桥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督促无为市分局完成试点并提交试点工作总结(12月底前)。已完成第三次土壤和农产品采样。落实分配2019年和2020年土壤专项资金。2019年439万,其中200万用于土壤监督性监测、10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和治理工作、139万用于南陵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515万元安排用于镜湖区原造船厂污染地块的修复。
(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41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初步采样调查(12月底前)。已完成今年增补的12个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八)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核查。核查全市167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将验收材料上传至全省土壤调度系统,并提交工作总结(7月底前)。已完成。
(九)组织召开芜湖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动员会。启动初步采样调查,结合二污普增补了3个地块录入系统并进行基础信息表信息核实确认。同时,摸排全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商请市自规局提供2017年7月1日以后我市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服务或公共管理的地块清单,梳理清单中地块环境监管情况并报省厅。
(十)组织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2019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报告。
(十一)配合省人大开展了“江淮环保世纪行”土壤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涉及到尾矿库的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地块的修复和污染农用地的修复;
(十二)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完成土壤监督性监测招标工作,同时协助第三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初步调查工作;
(十三)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情况开展核查。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
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完成乡镇驻地及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每市1县农村黑臭水体试点治理;落实省厅交办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整改;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一)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鸠江区汤沟镇、二坝镇纳入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主支管网正在建设中;无为市16个镇设施已建成,正在调试运行,2个镇(刘渡镇、襄安镇)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暂未投入运行,年底前可望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全覆盖。
(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2019年度25个省级美丽乡村,均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初验已结束。2020年24个已全部开工建设。
(三)交办问题整改初见成效。
省环委办交办的5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目前全市上报整治完成54个,剩余湾沚区3个(湾沚镇新丰村,红杨镇刘桥村,陶辛镇东莞村)正在整改中。
(四)专项规划印发情况。
要求涉农县区研究编制或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除鸠江区未完成外,其他县市区均已完成并印发。
(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10月底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省级监管清单,经认真校核,我市现存农村黑臭水体56条(弋江区19条,鸠江区12条,无为市10条,三山区9条,南陵县6条)纳入监管。南陵县作为 “每市一县”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20年全市4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截止目前,42个建制村已完成整治,剩余湾沚区3个(花桥镇红光村,陶辛镇四门村,陶辛镇夫子阙社区)正在施工。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确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
(七)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将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禁养区清理到位,及时公布了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本次排查划定共调整10个禁养区,禁养区面积减少约139.42平方公里,调整后我市共划定216个禁养区,面积约1098.09平方公里。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全面达标。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消除尾矿库重大环境污染隐患。2020年底前,每吨聚氯乙烯产品的汞用量减少到49.14g以下。
(一)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芜湖市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中的企业有56家,其中第一类企业32家,基础排放量2803.88千克,第二类企业13家,基础排放量52.89千克,第三类企业10家,基础排放量74.8千克,新增排放量203.57千克,工程削减量810.12千克,2019年排放量2455.02千克,2020年排放量目标2571.09千克,从目前情况分析,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是没有问题的。
(二)有害垃圾处置工作。2020年8月,我局开展有害垃圾处置服务招标工作,确定了第三方处置公司,并签定了处置合同。目前除了无为的委托函尚未报来,其他县区全都上报了。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印发《芜湖市危险废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2020年度芜湖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方案》开展了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各分局10月底根据《芜湖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涉危企业对照《2020 年度芜湖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11月起至12月底,由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牵头,市局土壤科、固管中心和各分局配合,开展严格的执法大检查。
同时,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建立排查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将全市产废企业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督促产废企业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健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截至目前,芜湖市17家尾矿库已全部完成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五)汞减半工作。
汞强度减半工作。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试用环保低汞触媒,截止至2016年,氯乙烯合成生产线,共计32台转化器全部使用低汞触媒。 2020年上半年新投用触媒,但从2020年6月份起处于停产状态,故下半年pvc产量偏低,导致汞单耗用量较高,截至目前汞用量为49.92g/t pvc。复工后平稳生产2400吨pvc就能满足49.14g/t pvc的汞用量标准。
(六)加强新冠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构筑了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有效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二次”传播风险,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七)持续开展“清废行动”2019问题整改工作。完成生态环境部共交办我市疑似固废所有点位的现场核查工作,自查问题点位已申请解除挂牌督办,问题点位均已完成整改。
(八)扎实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2019年我市产废单位申报登记506家,比2018年度增加13.5%,登记产生危废总量为151602吨,比2018年度增加33.72%。我市危废经营单位9家,共接收危险废物73896吨,利用处置量66299吨,收集转运量2312吨,贮存量11577吨。
(九)协助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蓝生医疗开展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蓝生医疗技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于4月21日开工建设,于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建成后可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6.8吨/日提升至12.5吨/日,满足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十)会应急、自规、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的尾矿库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一)对《芜湖市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长期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和《芜湖市中长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开展了专家评审。根据省、市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推动本辖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本辖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解决中小微企业收集难、处置难、处置贵的问题,提升辖区危险废物服务管理水平和营商环境。
(十二)开展“无废城市”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无废城市”创建的初步方案,同时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发函提供无废城市创建所需的基础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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