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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套了!停产文件“打架”!水泥厂“蒙”了!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11-27 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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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套了!停产文件“打架”!水泥厂“蒙”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重污染天气 错峰生产大气网讯: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重污染天气 错峰生产

大气网讯: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今年秋冬季重点区域大气治理给出路线图。方案明确,被评为绩效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水泥人网注意到,河南、山东、河北多区域发布水泥企业错峰生产通知和重污染天气加严管控要求中多区域通知文件不仅与生态环境部以及各省发布的文件有所出入,且各市文件执行也略有不同。

前后文件打架!12月1日前停够160天不可能完成

日前,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2021年釆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日0时-2021年3月31日24时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停产4个月。2019年未完成错峰停产160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要求于12月1日前补停。

因积极落实釆暖季错峰生产、其他时期错峰生产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任务,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经企业申请、协会核准后于2021年3月份提前恢复生产进行抵冲。这中间无论A级于否,只论是否停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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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水泥人网了解,10月中旬,山东水泥行业协会曝光了去年没有完成错峰停产水泥企业的名单,并要求去年未停够160天的水泥熟料企业补停窑。没有完成停窑的企业竟然高达22家之多,这其中济宁海螺水泥需补停1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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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前协会发文,要求在11月14日前补停2019~2020年期间未够的天数,A类企业济宁海螺需停产超过100天。近期发布的文件又要求企业于12月1日前补停够160天,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A类水泥企业停还是不停?

11月23日,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23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3日16 时启动II 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同样未提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评为A类企业的济宁海螺水泥如何减排。

河南省、郑州市三级文件要求不同

与此同时,河北、河南、山西、四川等多区域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水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大宗产品物流运输执行强制减排停限措施。

水泥大省河南省连发四份文件,要求辖区内水泥企业停限产。

一、河南辖区12市于22日中午12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安阳、鹤壁、濮阳、新乡、焦作、济源、洛阳、三门峡、郑州、开封、平顶山、许昌等12市(区)于22日中午12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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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南省辖区水泥企业于1月15日起到12月31日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的文件

三、郑州市发文要求从11月15日开始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且水泥行业A类企业也不能豁免。

四、再次发文强调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11月20日该保的保该停的停。

河南省发布的《关于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绩效引领性企业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的企业,不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

而郑州市发布的《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则提出,对重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水泥除外)、绩效引领性企业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的企业,不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鼓励企业实施自减排。从该文件来看,A级企业也是需要执行停限产,并没有能够拿到“豁免权”。

据当地通报文件,截止 11 月 20 日 18 时,全省还有 23 家水泥熟料企业尚未停产到位,其中:南阳市 5 家,郑州市、平顶山市各 4 家,安阳市3 家,洛阳市、三门峡市各 2 家,信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各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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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某企业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河南省、郑州市三级文件“打架”令企业无所适从,不知听令何方。A级企业到底该不该停,是从15日开始停还是20日开始停,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了还停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