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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11-19 09: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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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 扬尘防治 蚌埠

大气网讯:日前,蚌埠发布《蚌埠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全文如下:

蚌埠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 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2 建筑施工扬尘

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3 现场围挡

采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或实体墙,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称为现场围挡。

2.4 车辆冲洗设施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自动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综合。

2.5 建筑垃圾

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废浆及其他废弃物。

2.6 防尘网

防尘网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对裸露土方、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覆盖的纤维编织而成的网状体(包括密目式防尘网、遮阳网、彩条布)。其中建筑工地覆盖用的遮阳网应采用不低于3针,遮阳率不低于60-85%的遮阳网。

2.7 PM10

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PM10。

2.8 密目式安全立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可有效防止建筑现场的各种物体的自由坠落,从而产生缓冲作用。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 cm2。

2.9 市政道路三级保洁标准

市政道路三级保洁标准要求路面无明显浮尘沙粒,垃圾落地时间≤30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1-2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

3 基本规定

3.1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3.2 建筑工程土方作业前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扬尘防治保证书和承诺书。当土方施工作业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保证书和承诺书一并由建设单位签订,并报工程所在地扬尘治理部门进行备案。

3.3 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渣土处置方案,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把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承发包合同。

3.4 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保障专项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且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完毕。

3.5 同一个工程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

3.6 实行项目代建的工程,建设单位签署代建合同时应明确代建单位承担的扬尘防治责任。

3.7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

3.8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3.9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10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3.11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必须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监控到位。

3.12 施工单位应加大治理扬尘投入,保证扬尘防治费专款专用。

3.13 施工单位应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将扬尘治理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

3.14 施工工地现场要设置防尘员岗位,建立防尘员制度。防尘员由工地安全员兼任,佩戴统一标识,实行一岗双责,对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防尘员要尽职履责,编制具体可行的扬尘治理方案,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3.15 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员工(含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使每个工程参建人员都能认识到扬尘防治的重要意义和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3.16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公告工地周边“六个百分百”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响应措施,明确扬尘污染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及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不同预警等级响应措施等信息。公示牌规格尺寸宜采用1.0 m×1.2 m,材质要坚固耐用,公示牌主要内容及版式详见附图1。

3.17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组织施工,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基层。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实行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

3.18 预警响应。Ⅲ级(黄色)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及其他临时性管控要求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对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部位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Ⅱ级橙色预警及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停止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3.19 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材料堆放场地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划分,并进行绿化、美化。

3.20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PM10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上传。

4 施工围挡

4.1 现场围挡

4.1.1 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或实体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

4.1.2 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组成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

4.1.3 围挡墙应设置防溢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3 m,宽度不小于0.24 m,不得有泥浆外漏,砌筑砂浆应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围挡上部必须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 m。

4.1.4 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1.5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布置应合理紧凑,应尽可能地在两个钢柱间设置。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4.1.6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4.1.7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4.2 建筑物围挡

4.2.1 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密目式安全立网的阻燃性能、外观尺寸、网目密度等指标要符合标准要求,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 cm2。

4.2.2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封闭的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1.5 m以上。

4.2.3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5 车辆冲洗设施

5.1 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5.2 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机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配备的高压水枪压力不小于8 Mpa,流量不小于50 L/min。

5.3 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主施工道路上。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应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

5.4 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设置沉淀池,达到重复循环用水,排水坡度要大于3%。清除污泥可采用泥浆泵除泥或刮泥机排泥等形式,污泥等废物必须经沉淀、干燥处理后,方可外运。

5.5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6 地面硬化

6.1 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硬化处理措施,尽量做到“永临结合”。

6.2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至少满足载重量100吨车辆行驶要求。施工现场辅助临时道路、加工区、施工材料堆放区、临时停车场地等应采取铺砌块(砖)、焦渣、碎石铺装等固化措施。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

6.3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4次。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6.4 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市政道路三级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并每周不少于二次高压冲洗。

7 覆盖绿化

7.1 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防尘网可采用密目式防尘网、遮阳网、彩条布,其中建筑工地覆盖用的遮阳网应采用不低于3针,遮阳率不低于60-85%的遮阳网,防尘网示意图详见附图2。

7.2 建筑施工现场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清运出场的建筑垃圾应使用防尘网或彩条布进行覆盖。

7.3 防尘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相互连接,连接要牢固、耐用。

7.4 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种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摆放礼节用的短期小型盆栽花卉。

8 土方作业

8.1 土方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齐全洗车台、PM10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雾炮、喷淋等设施。

8.2 土方开挖、绿化土方整理等过程应采用湿法作业,遇能产生扬尘的干燥土时必须边喷淋边进行开挖、回填或转运作业。土方作业面临时道路宜采取垫钢板、清扫、喷淋等降尘措施,确保现场湿润、无扬尘。

8.3 要加强工地进入车辆管理,确保进入车辆达到干净清洁要求。

8.4 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8.5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8.6 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8.7 施工现场堆放用于回填的土方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同时土方堆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围挡。

8.8 使用土方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防尘网全部打开,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边坡裸土在硬化前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定期洒水压尘。

9 施工作业扬尘

9.1 建筑施工现场水泥、粉煤灰、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

9.2 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9.3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同时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清运,严禁高处抛掷。

9.4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建筑废料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装存,日产日清。

9.5 明挖基坑爆破作业应采用水袋堵塞炮眼,并在基坑上部空间设置防尘网封闭防尘,爆破后及时进行人工洒水辅助降尘。

9.6 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及桩基施工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吸尘等防尘措施。

9.7 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法作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9.8 建筑工程施工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确需搅拌零星混凝土、砂浆,应在搅拌区域设置防尘降噪棚,棚体需封闭,棚内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10 视频监控

10.1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每个工地不少于3个摄像头,工地进出口洗车台处、主要施工作业区和塔吊上至少各安装1个。其中,塔吊上应安装球机摄像头,满足施工现场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10.2 安装智慧监控洗车系统。出入口洗车区域安装智能摄像机,45度角拍摄洗车区域,清洗水泵安装智能插座,当摄像头检测到车辆进入洗车区域时,会抓拍车牌号并记录时间,同时智能插座也会监测水枪的运行时间;当车辆驶离时,摄像头能够检测到车辆离开并记录时间,同时智能插座监测到水枪停止并记录时间。数据通过4G运营商网络上传至管理部门的WoT管理平台,服务器系统能够综合比对车辆停车与水枪使用的时间可以判定车辆是否接受清洗、时间是否足够。并将告警结果信息上传至服务器供环保局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3 出入口摄像头应采用深度学习智能算法,支持车牌识别、车位识别、车门状态识别、视频触发、H.265编码。抓拍单元由防护罩、补光灯以及高清智能摄像机组成,护罩前面板具有防尘、防水滴功能,内置摄像机采用高清晰逐行扫描CMOS,智能插座(支持电信和移动)可实时采集水泵设备的电流、电压、时间等信息,执行通断电操作,具备电流电压监测、异常报警、集中在线管理等功能特性。管理平台需记录了每次车辆清洗的视频存档,以及车辆未合规清洗的告警,用于人工复核形成执法依据。其它摄像头要采用分辨率高、质量好并具备防水、防尘等功能的高清红外线摄像头;摄像头清晰度达到480TVL以上,有效像素达到44万像素以上,保证图像清晰。

10.4 安装硬盘录像机用于存储图像,保证存储时间至少3个月。

10.5 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维护,不得影响对施工现场的实时浏览和有关资料、数据的调取,不得出现人为损毁现象,确保视频监控正常运行。

11 PM10扬尘在线监测

11.1 建筑工地至少配备安装1台PM10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至工地视频监控中心。

11.2 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科学,PM10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性能测试,并取得合格报告。

11.3 遇到干旱、大风天气或启动预警应急响应时,应密切观察PM10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当PM10监测数据超过300微克/立方米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

12 喷淋设施

12.1 土方开挖工程应沿基坑周圈设置防护围栏,在确保基坑作业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在围栏内侧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 m,土方作业时定时喷淋降尘,土方工程完成后方可拆除。围栏及喷淋示意图详见附图3。

12.2 围挡墙体内侧应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应低于2 m,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 m,每天定时洒水喷淋降尘,围挡墙及喷淋示意图详见附图4。

12.3 高层建筑应沿外脚手架每6层设置一道喷淋系统,喷头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 m,定时洒水喷淋降尘,外脚手架喷淋示意图详见附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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