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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10-22 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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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公布,本文件为确保地下再生水厂安全稳定运行,规定了地下再生水厂运行安全管理要求。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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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地下再生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为确保地下再生水厂安全稳定运行,规定了地下再生水厂运行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运行管理,地下污水处理厂可参考本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1223-2017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

CJJ 60-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131-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标准

CJJ 252-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T51-201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CJ/T15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

HJ978-2018排水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

HJ 2038-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DB 11/501-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85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11/T 1322.65-2019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65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再生水厂underground reclaimed water treatment plant

全部或主要构筑物单元在地下布置的再生水厂。

3.2 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处于地面标高以下,包括生产工艺单元、巡视路由、管廊等的建筑空间。

3.3 地下设备间 undergroundequipmentroom

地下空间中安装各种设备的房间,对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而言,主要是安装配线接续设备管廊。

4 基本规定

4.1 应根据HJ978及本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及各类综合、专项应急预案等,并定期修订。

4.2 工艺运行调控应符合CJJ60和CJJ252的相关规定。

4.3 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培训后上岗,并定期考核其对地下空间的工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应急逃生等相关要求和技术指标。

4.4 地下再生水厂的安全管理应符合DB11/T 1322.65的相关要求。

4.5 应在地下空间周边设置地下水位观测点,并建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地下水位情况,做好地下再生水厂抗浮监测及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4.6 地下再生水厂的进水水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出水水质、噪声、废气排放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污泥经稳定化处理后,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或要求进行资源化利用。

5 运行管理

5.1 运行调控

5.1.1 生化处理各工艺段应加盖封闭,并合理设置观察孔,便于运行人员对生化处理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1.2 宜在生物池的沿程各段设置溶解氧、氨氮、ORP、污泥浓度等在线监测仪表,便于了解生化处理系统的运行状况,氨氮仪宜分别安装在好氧段进、出水端,ORP仪宜分别安装在厌氧、缺氧段,污泥浓度计宜安装在水流平稳且搅拌充分的缺氧段或无曝气的好氧末段。

5.1.3 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时,膜池应加盖封闭,并留有观察位置,便于运行人员对膜池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应建立膜系统混合液预警与调控机制,通过膜池混合液的过滤性、污泥浓度等指标,分析混合液状态,并采取相应调控措施,以延缓膜污染速率。

5.1.4 采用超滤膜处理工艺时,应定期检查和维修膜架、膜壳、布气管道及出气孔。

5.1.5 臭氧系统的气源系统、发生器、尾气破坏系统等设施设备宜设置在地上,日常巡视及设备维修保养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5.1.6 应确保臭氧接触池上方双向透气安全阀处于正常状态,臭氧接触池周围无强烈臭氧刺激性气味;当环境臭氧超标或发现接触池周边草坪发黄枯萎时,应及时检查接触池压力是否过高。

5.1.7 加药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甲醇等易爆、易挥发药品不宜在地下空间大量存储;

b)不同药品储罐之间应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避免药品泄漏后互相混合而发生反应;混合后易发生反应的化学药品的管线之间,宜设物理隔离,在药剂管线维修或发生药品泄漏时应及时对相应管沟进行冲洗;

c)不应同时泄空、清理多种药品储罐;药品经稀释处理后方可排放至地漏泵坑,最终汇入厂内处理系统;应关注地漏泵坑内的设备腐蚀情况;

d)地下加药间应安装报警装置,药品泄漏后,导致加药间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时,确保能发出警报,并自动启动强制通风设备。

5.1.8 污泥脱水设备在地下空间时,宜利用AI视频技术加强对污泥脱水设备的监测,发生跑泥时及时报警。

5.1.9 污泥消化及沼气收集利用等易燃易爆设施应设置在地面上。

5.1.10 存在淹泡等风险区域的设备维修时,应在设备拆除后加装盲板,且不能用阀门代替盲板;并在前端手动阀门挂“禁止操作”标识牌,电、气动阀门应断电断气。

5.2 日常巡视

5.2.1 应建立现场巡视和中控巡视制度。

5.2.2 现场巡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制定现场巡视方案,规定巡视路线,明确巡视内容、要点、要求;

b)现场巡视宜每日按巡视路线巡视两次以上,巡视不应少于2人;

c)现场巡视人员应穿安全鞋、佩戴安全帽、气体检测仪、照明工具、对讲机等个人防护用品;

d)现场巡视人员应熟悉地下空间环境及应急逃生路线。

5.2.3 中控系统巡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制定中控系统巡视方案,明确巡视内容、要点、要求;

b)应通过工艺运行自控系统、通风除臭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按时巡查,实时监测重要工艺参数、设备运行参数及系统运行状态,对重点区域进行视频巡视,并如实记录;

c)中控系统如出现报警,应核实后根据报警级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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