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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年提高1.55倍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10-01 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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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年提高1.55倍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源普查 广东水处理网讯:9月29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据

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源普查 广东

水处理网讯:9月29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据介绍,广东于2017-2019年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已完成普查任务。

本次普查对全省60.82万个普查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获取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相关基本信息,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了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污染治理情况等,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

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年提高1.55倍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7年12月31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两次普查结果数据反映出,十年里广东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中,化学需氧量166.03万吨,氨氮9.89万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中,二氧化硫19.72万吨,氮氧化物85.93万吨。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广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48.88%、65.72%、82.17%、64.96%,体现了近年来广东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2007年到2017年,广东城镇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不断增加,但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本次普查的城镇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一污普”下降55.09%,氨氮下降71.06%,总氮下降48.09%,总磷下降63.89%,主要污染物的人均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下降幅度为62.06%至78.84%之间。

主要原因是近十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均不断提高,污染控制成效逐步显现。10年间,广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高了1.55倍,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削减量提升了1.88倍-5.11倍。同时,在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方面也得到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年处置利用能力提高了2.48倍,医疗废物年处置利用能力提高93%。

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尝试性调查

通过普查,可以看到近年来广东省的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较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总量减排力度。这些污染源涉及的主体多,而且多数是无组织排放,或者是面源排放,治理和监管的难度都比较大。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86.64万吨。现在广东的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臭氧,臭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体物就是挥发性有机物。

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0.7%和74%,单位国土面积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为粤东西北区域的2-4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为粤东西北区域的2-11倍。粤东西北区域经济总量占比仅21%,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贡献达55%,单位GDP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为珠三角区域的3倍以上。这些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会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普查成果用于编制“十四五”生态保护规划

据介绍,普查成果将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

这次普查建立了覆盖全省60多万个普查对象的重点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在GIS地图上进行统计分析和图表展示,实现了可视化的污染源“一张图”,并与重点流域挂图作战、蓝天保卫战等系统相融合,初步建立污染源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响应关系,为构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系统提供了有力支撑。

普查结果揭示了当前广东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特别是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情况,为科学编制广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