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江苏省无锡市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环卫一体化 环卫一体化服务 无锡固废网讯:项目概况: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
固废网讯:项目概况: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XCG-20050
项目名称: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740万元
最高限价:174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主要包括石塘湾片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三乱"清理;粗大垃圾清运;及上述范围内道路上的其他垃圾清运、外运等环卫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无锡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无锡市环卫作业监管考核实施意见》、《洛社镇环卫作业考核标准》。
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环卫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环卫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仅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注:如为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已取消许可证的城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该城市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0年02月-2020年07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社镇人民政府141会议室(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1)须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获取文件、开标地点,不能在获取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10-83310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方式: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
电 话:0510-88203985
原标题: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石塘湾片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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