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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7亿!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8-28 09: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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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7亿!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招标城乡污水处理 PPP项目 湖南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发布

城乡污水处理 PPP项目 湖南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区域涉及益阳市大通湖区中心城区以及千山红镇、河坝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大通湖区目前有6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15万m³/d,分别为大通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000m³/d)、千山红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00m³/d)、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600m³/d)、金盆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800m³/d)、金山社区污水处理厂(规模250m³/d)、红旗社区沙堡洲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³/d)。

其中除金山社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已完成提标扩建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A标准,其余均为一级B标准,因此本工程主要对千山红镇污水处理厂、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金盆镇污水处理厂、红旗社区沙堡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2)污水处理站的新建

本项目将新建7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总规模为0.074万m³/d,分别为沙堡洲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m³/d)、北洲子镇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金盆镇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金盆镇运输队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³/d)、金盆镇金盆东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0m³/d)、千山红镇葡萄酒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千山红镇桥北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管网敷设

本项目新建管网总长235.611km,其中出户管152.661km,主次支管78.229km,压力管4.721km。

(4)存量资产

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范围为大通湖区污水处理系统基础设施,包括:①河坝镇中心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②千山红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③金盆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④北洲子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⑤河坝镇沙堡洲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⑥金山社区污水处理站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585.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824.97万元,建设期利息1162.03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格14598.9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4870.81万元,管网9728.13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建设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运营期自项目内容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拥有并获得特许经营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详情如下:

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湖南腾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大财采计[2020]-0704

采购代理编号:TXZB-2020-DTHPPP0701

2、基本情况:

2.1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区域涉及益阳市大通湖区中心城区以及千山红镇、河坝镇、北洲子镇、金盆镇。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大通湖区目前有6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15万m³/d,分别为大通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000m³/d)、千山红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00m³/d)、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600m³/d)、金盆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800m³/d)、金山社区污水处理厂(规模250m³/d)、红旗社区沙堡洲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³/d)。

其中除金山社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已完成提标扩建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A标准,其余均为一级B标准,因此本工程主要对千山红镇污水处理厂、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金盆镇污水处理厂、红旗社区沙堡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2)污水处理站的新建

本项目将新建7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总规模为0.074万m³/d,分别为沙堡洲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m³/d)、北洲子镇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金盆镇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金盆镇运输队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³/d)、金盆镇金盆东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90m³/d)、千山红镇葡萄酒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千山红镇桥北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管网敷设

本项目新建管网总长235.611km,其中出户管152.661km,主次支管78.229km,压力管4.721km。

(4)存量资产

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评估范围为大通湖区污水处理系统基础设施,包括:①河坝镇中心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②千山红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③金盆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④北洲子镇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⑤河坝镇沙堡洲污水厂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⑥金山社区污水处理站及其区域内管网配套设施。

2.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585.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824.97万元,建设期利息1162.03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格14598.9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4870.81万元,管网9728.13万元)。项目实施金额以财评价格为准,最终结算以审计确定为准。

2.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建设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运营期自项目内容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2.5项目运作方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拥有并获得特许经营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6前期工作及费用承担:

2.6.1政府方负责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土地批复、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资料的准备工作;

2.6.2协助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外的临时供水、供电、供气、施工便道等施工准备工作,可研批复、土地批复、用地预审、环评、资产评估、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支付;

2.6.3本项目由政府方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提前垫付,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和政府方共同确认前期费用后计入PPP项目的总投资。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

3.2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须与政府出资方(益阳大通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大通湖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股权结构为:政府出资方占10%,社会资本方占90%。

3.3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特许经营权。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清算解散,项目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等扣除及清算相关税费后按股权分配,并将项目资产和相关资料完好无偿移交给大通湖区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社会资本方要求:

2.1社会资本方基本资质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只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社会资本方特定资质条件:

(1)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均为盈利(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申请人应具有1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成功签约的PPP项目(含BOT、DBOT、BOO、TOT等模式,不含BT模式),同时另须提供一个污水处理运营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投资协议,时间以合同或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守法经营,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要他求:供应商不得出现下述情形:(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7)组成的联合体需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若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08月20日起至2020年08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先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有关规定:

1.投标截止: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5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人

采购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

联系人:袁立芳

电话:137867243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腾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第1幢17层1707号

联系人:帅开顺

电话:15080740271

监管单位:大通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益阳市大通区河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