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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11-06 17: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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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为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rd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为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双控”目标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双控”目标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要联合编制本地区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牵头部门、承担单位、进度安排等,于2017年年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质检总局(计量司)。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010-68505844(环资司)010-68585777转6033(国家节能中心)010-68558412(国家信息中心)

质检总局:010-82261841(计量司)010-64274308(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大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提高节能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共同实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监测系统建设,通过指导、监管、奖惩等措施,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接入端系统,并积极创新机制,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建设接入端系统并上传监测数据,积极采用在线监测方式加强能源管理、发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监测系统建设要以各地区、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既有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基础,秉承开放、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等协调对接,减少投资,防止重复建设,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数据,增加重点用能单位负担。

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在前期经过试点验证的系列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完善系统架构、数据采集传输、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的监测系统,确保国家、省、用能单位等各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三)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建成连接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和行业数据共享的监测系统。通过开展能耗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部门做好能源宏观分析与战略规划、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实施节能监察、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节能标准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为统筹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撑,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日常监控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计量审查、节能改造等提供支撑服务,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

二、建设内容

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的架构,重点用能单位端能耗监测数据上传到省级平台,再由省级平台上传至国家平台;没有建设省级平台的,重点用能单位端能耗监测数据直接上传到国家平台;国家、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同步和数据交互。按能耗数据流向,主要有以下建设内容。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