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浙江省温州市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浙江省温州市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9年7月17日至3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温州开展督察,并于12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
2019年7月17日至3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温州开展督察,并于12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温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现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严从紧、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意见整改,在加快补齐短板中夯实基础,在标本兼治中固化整改成效,奋力开辟“五美”新温州建设新境界。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到2020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91.7%,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结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问题处置机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三是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聚焦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43项整改任务,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确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追责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43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销号制管理,要求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整改一个公开一个、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3个;2020年底前,再完成19个;2021年底前,再完成8个;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个。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补短做强、突出提标提质、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五大类主要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考核机制,切实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抓好生态环保系列督察及整改工作。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上新台阶。高标准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开拓保卫战、清废攻坚战、行业整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美丽河湖”创建、市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业废气治理、扬尘管控、重点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危废利用处置和行业整治等行动。三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台阶。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置和建筑垃圾管控能力,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项目、排水管网整治、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规范化处置、危废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管等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四是守牢生态保护底线,推动生态修复与示范建设上新台阶。严守生态空间安全底线,完善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空间管控体系,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优化海岸线功能,保障海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深化美丽温州建设,突出美丽生态示范系列、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等创建,助推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开发,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五是用好改革创新金钥匙,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和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构建责任清晰、规范履责的监管格局。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推广“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优化企业和园区服务。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温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全面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是严格督办检查,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全面跟进,全程跟踪,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马虎应付、敷衍塞责等问题,严格按规定给予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良好格局。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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