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新《水污染防治法》要点解读暨PPP模式的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实务操作培训
新《水污染防治法》要点解读暨PPP模式的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实务操作培训北极星环保网讯:各有关单位:近年来,环保行业强势崛起,尤其是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并产生了较
北极星环保网讯: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环保行业强势崛起,尤其是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新时期水利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推进水污染防治的过程中,大力推广PPP模式,即鼓励相关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间的合作。这些将对提高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全国水体治理修复,大力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提升大众环保意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中国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北京中联环信息咨询中心定于2017年11月在昆明市举办“新《水污染防治法》要点解读暨PPP模式下的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培训班由北京中联环信息咨询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水污染防治最新政策解读
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2.《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重点内容解读;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重点内容解读;
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重点内容解读;
5.《“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内容解读;
6.《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重点内容解读;
7.《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现状和问题及对策。
(二)水污染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技术
1.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2.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编制;
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技术;
4.河湖水污染生态修复技术;
5.河道综合整治与修复;
6.饮用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
7.农村聚居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
8.农村地区工矿污染防治;
9.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0.水污染事故处置;
11.污水渗坑事件带来的土壤修复及地下水修复市场前景。
(三)整治过程中涉及的经费来源与PPP模式推广
1.《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内容解读;
2.水污染整治中的资金来源;
3.按效付费的核心和难点;
4.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关键问题;5.PPP模式下整治、修复项目的前期策划、框架设计与合同;6.PPP模式下整治、修复的融资渠道与方法;
7.PPP模式下整治、修复项目的操作流程与节点控制;8.PPP模式下整治、修复项目的风险评估与控制;9.水务项目实施的投融资可行性财务测算及与“两论一案”
数值计算的对接分析。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环保部、财政部、人大环资委、中环水务等单位长期从事水污染防治修复研究、风险评估、工程修复、环境领域PPP实施方案编制及合同风险防范的相关专家领导授课。
三、培训对象
各级环保、财政、发改、城建、水利、农业、市政市容局(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各级流域、河道、湿地、水库管理机构;水投、环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水务集团、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司、环保公司、设计院;环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科研和技术人员;水体污染业主单位。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3日—26日(23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参加培训班的领导填写报名回执表,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马素珍
报名电话:13611249369(同微信)
邮箱:1563081976@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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