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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立法守护生态—— 湿地保护率 八年增四倍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4-16 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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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立法守护生态—— 湿地保护率 八年增四倍  随着公众生态意识的提升,保护湿地逐渐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但是,保护工作以什么为依据?已经实施8年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为湿地保护提

  随着公众生态意识的提升,保护湿地逐渐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但是,保护工作以什么为依据?

  已经实施8年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如今,苏州的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1年的13.5%提升到2019年的59%,湿地保护效果显著。

  从热闹的吴江老城区往东约15分钟车程,穿过繁忙的千亿级工业开发区,记者来到了位于同里镇的“另一个世界”——高大的银杏、水杉,茂密的竹林,河流、沼泽、湖泊织成了密集的水网,鸟儿在鸣唱,野鸭在嬉戏……

  这里是同里国家湿地公园。近年来这里发生的变化,要从8年前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说起。2012年2月2日,苏州市正式实施该《条例》。

  如今,苏州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1年的13.5%提升到2019年的59%,鸟类种数增加了100种,湿地公园的鸟类种数增加了40%。

  《条例》实施以来,苏州的湿地公园不断增加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生态环境,成为苏州人面临的难题。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委副主任赵晓红介绍,从2005年到2009年,苏州773个自然湿地斑块中,有50%以上的斑块面积发生了变化,自然湿地面积净减少365公顷。

  “围垦和基建占用是导致湿地大幅度减少的两个关键因素。”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冯育青说。为了遏制湿地的减少,2009年4月,苏州市成立了江苏省首家独立建制的湿地管理机构——湿地保护管理站,但很快实践证明,仅靠行政手段远远不够。

  “湿地保护与开发的严峻形势,呼唤对湿地保护立法。”赵晓红说,虽然国家出台了多部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但从湿地保护的角度看,还是存在着局限性。

  2010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湿地保护立法列入立法预备项目,2011年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于2012年2月2日起开始实施《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湿地保护行政管理主体,重点对湿地保护管理体制、重要湿地认定、湿地征占用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随着《条例》实施,位于吴江肖甸湖村的湿地也发生了变化。2013年,一个占地1.5万亩的大型湿地公园被纳入保护范围,通过7年努力,累计投入5亿余元,于今年1月被正式授牌为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在公园核心区域,为了不惊扰野生动物,甚至连一盏路灯都没有安装。这片湿地的保护成果,也成为《条例》实施8年多来的缩影。有了《条例》保障,近年来,苏州的湿地公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野生动植物也日益增多。目前,苏州市已建设市级及以上湿地公园21个。

  在苏州,很多建设项目需要对鸟类及微生物的影响做出评价

  在苏州,很多建设项目不仅要做环评,还需要对鸟类以及微生物的影响做出评价,这是建设项目征收、征用或占用湿地需经过的一道行政审核手续。“我们要求编制的湿地保护方案里,要对鸟类以及微生物的影响做出评价”,冯育青说,这相当于为红线内的项目开发设置了一道绿色门槛。

  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随着《条例》实施,湿地管理者也更有底气了。

  废弃高速取土坑、养马场、垃圾填埋场……在昆山花桥北部,曾有一片废弃地,但如今,随着《条例》的实施,这里被建成风光宜人、物种繁多的天福国家湿地公园,短短三年多时间,区域内的鸟类也从56种增到197种。

  沪苏湖高铁按原计划要从吴江湿地元荡穿插而过,吴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站副站长孙春刚回忆,为避免湿地被破坏,沪苏湖高铁修改了线路方案,原来的笔直线路修改成S形弯道,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但避免了铁路对元荡湿地的影响。“如果不修改方案,审核就过不了。”孙春刚说,这也体现了《条例》的法律地位。

  在长江常熟段,有片突入江中的滩涂,人称“铁黄沙”。“这里以前很荒凉,整片滩涂只有一些稀疏的芦苇。”当地居民陆林祥回忆。随着《条例》实施以及长江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铁黄沙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按原有规划,铁黄沙将成为一个物流基地,如今,规划修改,铁黄沙将建成一个大型湿地公园。

  原生态的滩涂与成片的向日葵紧紧相依,成片的芦苇荡沙沙作响,成群结队的野鸭在水面嬉戏……曾经的荒凉沙岛,仿佛一夜就变成了生态花园。说起铁黄沙的变化,周敏军很兴奋。几年来,他在铁黄沙湿地观测到的鸟类种数超过100种,除了白头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有黄胸鹀、斑背大尾莺、震旦鸦雀等濒危物种。

  提高公众参与度,让湿地保护深入人心

  “现在,大家对湿地保护的重视明显提升了。”冯育青说,当地凡是重大工程规划时,一定要把湿地保护红线拿出来比对,绝不敢越雷池一步。冯育青回忆,2014年,吴中区西山岛出入通道扩建工程占用湿地,需办相关手续。刚开始时,当地有关部门有些不理解,环评、国土等手续都办好了,为何还要湿地保护方案?为此,湿地保护部门主动上门协调,宣讲《条例》,最终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湿地保护这么严格,看来以后规划建设项目,都得提前比对湿地红线了。”有关部门感慨。

  2013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执法检查时,苏州湿地退化、丧失的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现象依然相当普遍。到了2018年,市人大再度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条例》成效已经较为显著,苏州各区市呈现出湿地保护率提高、湿地功能提升、湿地环境状况改善的良好局面,苏州市已认定重要湿地102个,恢复湿地面积达4万余亩。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因为保护工作出色,获得第二届“生态中国湿地保护示范奖”。

  成绩的背后,是多方面的努力与付出。近年来,公众湿地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不断提高。《条例》实施后不久,苏州成立了“湿地自然学校”,这是面向大众进行科普教育的场所。2015年,喜欢参与鸟类调查的周敏军辞掉外企的工作,加入湿地自然学校,全身心投入观鸟工作。如今,湿地自然学校在全市设置了30多个观察点,每个观察点都要拿出年度鸟类统计报告,以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

  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沈娅婷的老家就在公园旁,公园成立后,她从工厂辞职,到公园当了名讲解员。“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但从没发现原来湿地里有这么多可爱的野生动植物。”如今,沈娅婷已经爱上这份工作,对湿地公园里的动植物如数家珍。每周,她都要给来湿地公园的中小学生做公益讲座,跟学生们讲述花鸟虫鱼的知识、分享湿地保护的故事,让大家明白湿地保护的重要性。

  2017年,“苏州昆山天福实训基地”在湿地公园成立,这是一个面向全国湿地人才的培训基地,现代化湿地公园如何建设、管理,都是基地培训的重要内容。36岁的戴小华成了培训老师,给各地前来的湿地工作者讲述栖息地恢复方面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管好,更要把好的经验、做法分享出去,让湿地保护的队伍越来越强大。”

  冯育青告诉记者,随着苏州各地湿地科普教育持续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进湿地,了解湿地的重要性。“让越来越多的人养成爱护大自然、爱护湿地的好习惯,这不就是实施《条例》最大的收获吗?”冯育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