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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3-30 14: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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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保工作情况3月29日,湖北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5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

3月29日,湖北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5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瑞勤,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监测处处长张文漫等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截至目前,湖北省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生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医疗废物及时处置。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发生前的180吨/天增长到了目前的667.4吨/天,武汉市的处置能力由50吨/天提升到265.6吨/天,武汉市前期积压暂存的医疗废物于3月2日实现清零,并与各市州一样,持续保持日产日清。医疗废水稳定处理。全省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医疗废水均采取消毒措施,接收定点医院废水的13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生态环境总体安全。疫情发生以来,经对定点医疗机构(含集中隔离救治点、方舱医院)、医废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复产复工企业等开展相关监测,全省水质状况总体与去年同期持平,水源地水质未受到疫情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派驻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全过程加强指导帮扶,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单位和企业驰援湖北。在疫情防控方面,湖北省生态环保工作重点抓了四个落实:

  落实统筹调度。建立完善调度联动机制,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湖北省指挥部先后下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规范。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定时召开视频工作例会,联动各地、武汉市各区“一竿子插到底”,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采取召开视频会、下发督办函、现场帮扶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落实物资保障。在生态环境部和省指挥部的协调支持下,先后接收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40余家企业单位捐赠的转运车辆68台、移动处置设备32台、医疗废物周转箱(桶)18080只以及医用防护等大量物资,有力保障了医疗废物规范转运与及时处置,改善了一线人员防护条件。

  在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25家公司派出310名技术骨干驰援,为湖北医废处置实现日产日清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是构筑起阻隔病毒最后一道防线的幕后英雄。

  落实环境监管。全省各地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现场检查,省生态环境厅每天由一名厅领导带队,抽调骨干力量,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三级联动,对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多轮全覆盖现场检查。全省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和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复产复工企业等35745家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为确保饮水安全,全省各地对涉疫污水消杀处理,对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开展现场应急检查,持续对武汉市县级以上水源地开展压茬式现场巡查督导。每天监控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做好“水华”预警防控工作,全省14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饮用水要求。

  落实应急监测。加大人工监测力度,及时分析判断疫情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全省监测系统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手工监测,对78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和25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人工抽测。

  目前,湖北省已建立了覆盖所有地级城市和县级行政区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覆盖长江、汉江及其重要支流重点湖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据悉,下一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统筹推进服务复工复产和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工作,实现“两个100%”,即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切实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在环评审批、监管执法、政策支持等方面,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着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紧盯攻坚相关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紧补齐短板,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