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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2-28 09: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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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日前,黑龙江印发《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扫

日前,黑龙江印发《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优化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发展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整治行业乱象工作。根据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能,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深入推进行业治乱,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从生态环境领域为全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信访案件线索,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内涉黑涉恶线索为突破口,重点打击行业乱象。

(一)整治超标超总量、偷排、漏排、渗排等违法排污问题,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和无证排污等乱象;

(二)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土地、规划、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小企业、小作坊;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严重等乱象;

(三)整治在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整治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乱象;

(四)整治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问题、造谣传播或恶意夸大生态环境领域“邻避”问题,屡次进行恶意诬告或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等乱象;

(五)整治在环评、第三方监测等中介服务事项中,通过降低标准、出具虚假数据、压低正常价格等方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乱象;

(六)以其他方式影响全省整体营商环境的乱象。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谋划阶段(2020年2月15日至2月29日)。 各地要参照全省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行业治乱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

(二)线索收集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围绕整治重点,逐个领域、逐个行业进行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发现的行业企业乱象立即进行整治,对乱象背后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三)总结成效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适时开展行业治乱“回头看”,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防范打击行业乱象及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4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厅备案(联系人:田源博,电话:0451-8711307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行业治乱作为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手段,抓好、抓严、抓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担当和坚定的人民立场,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动硬、一抓到底。要把行业治乱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净化生态环境,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紧盯重点问题,将行业治乱作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实事的重要举措,治乱象、攻难点、打痛点。各地要紧盯重大案件不放,紧盯“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多的行业、乱象多的区域、风险集中的领域,开展靶向治疗,综合施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行业治乱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挖乱象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建立行业乱象台账和问题清单。从制度机制层面统筹谋划,及时堵塞漏洞,不断强化线索摸排,及时制止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