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沈阳市于洪区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与解读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2-27 0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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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与解读固废网讯:据省市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于洪区制定了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细则,现将奖补细则中的奖补条款解读如下:1
固废网讯:据省市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于洪区制定了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细则,现将奖补细则中的奖补条款解读如下:1、秸秆离田奖补标准:玉米25元/亩、水稻15元/亩;2、深翻(玉米秸秆全量粉碎还田)奖补标准:60元/亩;3、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2元/亩;
4、收储点建设奖补:50万元(个);
二、有关上述政策答疑
1、秸秆收集补贴是指涉农街道完成秸秆离田率100%,综合利用90%以上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参与秸秆收集的单位予以补贴,秸秆离田包括秸秆收集、打包、离田等工作步骤、离田后外销或企业自身利用为秸秆综合利用,经村委会及所属街道两级部门验收核实并经过相关审计后按奖补标准据实发放补贴资金。
2、旱田深翻补贴是指具有深翻资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经街道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批后的指定数量的耕地进行耕作,深翻须达到30厘米以上,并进行耕整平田作业,耕地达到带播种状态,经所在村、街道验收合格后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补贴。
3、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是指经农业农村局下拨给涉农街道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方面发生的经费补贴。
4、收储点建设奖补是指符合当年投资新建的、占地100亩、办公用房不低于20平方米、具备围栏、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基本器材及消防水井)、监控设施、100吨及以上地磅秤、2台及以上码垛机等基础设施,与周边环境保持安全距离(按消防要求)的收储点,使用年限5年以上(每年进行复查),每年收储量达2万吨,经所在街道验收合格,对投资主体予以奖励5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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