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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10-17 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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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印发,方案提到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国家两项约束性考核指标为目标,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印发,方案提到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国家两项约束性考核指标为目标,以重点工程建设和责任书目标任务为抓手,采取经济、工程、行政和技术等措施,全力推进“水十条”工作落实,开展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机制,保证责任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文如下:

《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葫芦岛市环境目标责任书》《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葫政发〔2016〕19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葫政办密电〔2017〕1号)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辽环发〔2017〕26号)要求,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为:辖区内河流4个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50%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的比例达到50%;城市建成区五里河、连山河、茨山河3条黑臭水体控制在40%;入海河流4个考核断面六股河Ⅲ类、五里河Ⅴ类、茨山河Ⅴ类、连山河劣Ⅴ类,其他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或高于Ⅴ类;完成兴城市等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二、工作思路

2017年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国家两项约束性考核指标为目标,以重点工程建设和责任书目标任务为抓手,采取经济、工程、行政和技术等措施,全力推进“水十条”工作落实,保证责任书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重点工作

(一)工业源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按照《辽宁省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5月20日前,编制下发《葫芦岛市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葫芦岛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录。(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12月1日前,完成“市水十条”确定的重点水污染企业整治提升任务(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水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市水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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