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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2-06 0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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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解读大气网讯:2019年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大气网讯:2019年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以做好配额分配、系统开户和市场测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正式启动。《方案》从三项制度和四个支撑体系对全国碳市场进行了规范。三项制度即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以及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四个支撑系统分别为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目前,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进一步提速。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户工作的启动,为完成系统测试和将来在测试基础上开始真正的货币交易奠定了基础。

(一)报送范围

《通知》进一步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了规定:

Ÿ2013至2018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电厂均为重点排放单位,具体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包括4411火力发电、4412热电联产、4417生物质能发电等。

Ÿ2013至2018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自备电厂(参照上述年份历史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中自备电厂的划定范围)也视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报送。

(二)对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1.人员要求《通知》规定每个省级管理部门确定2名注册登记系统管理员。分为“发起管理员”和“确认管理员”两类。但后续两类管理员在配额分配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未明确值得关注,有可能加大省级主管部门在配额分配中的作用,负责本省配额的计算,经国家批准后发放。但另外一方面,省级主管部门并未开启交易系统账户,由此看来短期内不会由省级主管部门进行配额拍卖。

2. 开户材料要求按照开户申请表要求报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申请表》(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级管理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本地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报送要求《通知》要求省级主管部门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填写并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省级汇总表》。

(三)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

1.人员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确定其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账户代表人和联系人:账户代表人:经授权的账户代表人负责进行系统操作和账户管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账户代表人可为同一人;联系人: 负责沟通联系系统操作、账户管理等事宜,账户代表人和联系人可为同一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联系人可为同一人。

2. 开户材料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要分别填写《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申请表》(重点排放单位)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户申请表》(重点排放单位),同时提供《通知》也要求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作为两个申请表的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账户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账户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及递送要求

《通知》要求本次报送在2019年7月19日前完成。电子版材料报送生态部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纸质件材料寄送至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但是,目前还有部分省份尚未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要求,完成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71号文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复核与报送工作,很显然,这项工作目前已滞后。所以,全国所有省份在2019年7月19日前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难度较大。

以下为《通知》的附件清单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省级汇总表

2.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申请表(省级主管部门)

3.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户申请表(重点排放单位)

4.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户申请表(重点排放单位)

5.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材料报送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