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重磅】环保部集中发布7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
【重磅】环保部集中发布7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北极星环保网讯:9月底,制药、农药、氮肥、印染、制革、制糖、有色金属工业(铜、铝、铅锌分册)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至此,20
北极星环保网讯:9月底,制药、农药、氮肥、印染、制革、制糖、有色金属工业(铜、铝、铅锌分册)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至此,2017年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13个行业的技术规范已全部发布。下一步,环保部将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年底实现既定目标。技术规范发布同时,环保部还举办了多期全国环保系统的培训。32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共304人参加了制药、农药、氮肥、印染、制革、制糖工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培训。“十一”假期后,环保部还将组织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培训。
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
该技术规范适用于指导进一步加工化学药品制剂所需的原料药的生产、主要用于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兽用药品制造(化学原料药)3类涉及原料药制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规定了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关于排放口实施分类管理
技术规范对原料药制造企业的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由于挥发性有机物是原料药制造企业废气控制的重点,该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厂排放量80%以上的工艺有机废气排放口、发酵废气排放口、废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列为主要排放口。同时,参考其它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将原料药企业中的锅炉烟气排放口、危废焚烧炉烟气排放口确定为主要排放口。罐区废气排放口、工艺酸碱废气排放口、工艺含尘废气排放口、危废暂存废气排放口列为一般排放口,不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控。
将废水总排放口列为主要排放口,对《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中列出的污染因子进行管控。将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和单独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列为一般排放口,不对排放量进行控制。
VOCs年许可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的核算,需要用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并取严。一种是基于许可排放浓度(速率)、平均排气量和平均产能的乘积来核定的年许可排放量,另一种是结合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行业排放平均水平,采用单位产品排放绩效核定年许可排放量。
目前仅针对生产维生素C类、维生素E类、青霉素类、咖啡因、头孢类等产品给出绩效值核算方法,其他品种可以直接按照第一种方法核算许可排放量。
废水年许可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废水许可排放量根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产品产量与许可排放浓度确定。原料药制造排污单位向单独处理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时,各类水污染物间接排放许可浓度,按照排污单位与集中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但对于第一类污染物,必须满足车间或生产设施达标的要求。
废水总排放口进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类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以及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GB21903、GB21904、GB21905中的其他污染物项目年许可排放量。在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区内的原料药制造企业应申请总磷、总氮年许可排放量。
关于总磷、总氮的监测频次
水环境质量中总磷(活性磷酸盐)超标的流域或沿海地区,或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以及水环境质量中总氮(无机氮)超标的流域或沿海地区,或总氮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磷总氮要强化自行监测的要求。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工业》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原药制造、主要用于农药生产的农药中间体制造、农药制剂加工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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