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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20-01-23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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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

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规范整治任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现就做好202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

转运站是“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中间环节,各地要保障转运站的稳定运行。转运站要做到雨污分流设施配套建设到位,避免雨水或其他自然水体流入生活垃圾体,减少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转运站应配建压滤污水收集池,压滤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乡镇污水管网。在完善相关程序后,也可将压滤污水转运至市、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转运站要完善粉尘、噪声、恶臭气体处理等环保配套设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转运站的垃圾要及时转运,杜绝堆积或就地焚烧现象。严禁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进入转运站。要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管理规范。应建有每日生活垃圾转运至末端处理设施之间的联单数据台账。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做好操作员、机动车驾驶员的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转运站安全、稳定、长效的运营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转运站的运营与管理,力争做到转运站运行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

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

各地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村函﹝2019﹞1500号)要求,注重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完善工作。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要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配置到位。尚存的敞口垃圾池、垃圾房,要及时改造或拆除,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活垃圾收集车、转运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极少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市、县,要加快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年底能得到就地就近及时处理。通过努力,本年度实现:村庄收集设施全覆盖、村庄保洁全覆盖、乡镇转运设施全覆盖、县级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规范整治任务

本年度必须完成1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分别是:淮北市相山区任圩街道办事处1个、蚌埠市禹会区江淮路131号1个、阜阳市界首市西城街道汪庄居委会S308公路路南及民族居委会南前进街南头海子坑2个、六安市金寨县天堂寨镇前畈村河坪村等8个。

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关市、县(市、区)要遵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181号)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验收、市级复核工作。达到规范整治要求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及时申请销号。整治工程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要抓紧补差补缺,确保整治到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

对采取原地规范整治方式进行整治的点,要注重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明确维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维护经费来源,全面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严禁乱倒、偷倒等造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违法排污行为。

各地在做好已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铁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禁在铁路沿线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林地等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坚决防止生活垃圾污染到高铁沿线。

四、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

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各市、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所辖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要充分发挥媒体力量,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面、立体式监督格局。将监督考核结果与支付服务费用相结合。省住建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冲着问题去,实行点对点调研指导。

请各市认真做好所辖县(市、区)乡镇转运站运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表(见附件)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省住建厅。各地在调查中如发现转运站运行不规范现象,应及时督导整改到位,确保规范运行。

联系人及电话郭佑芹 刘雷0551-62871547、62871979

邮箱 :ahsjstczc@126.com

附件:安徽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情况调查表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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