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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推动燃煤发电超低排放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7-09-19 1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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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推动燃煤发电超低排放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工程减煤、技改节煤、政策限煤、清洁代煤”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减少存量,到2020年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降低排放,分散燃煤压减到1000万吨以内,电煤比重提高到40%以上,燃煤发电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工业燃煤排放达到先进标准,燃油全部达到国V以上标准。能源消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浓度较2015年下降20.5%。突出重点领域节能。抓住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夯实能效提升基础。制定并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行能效对标达标考核制度,严格工艺系统能效标准或限值,建设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推动工业节能不断深入,力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建筑用能规划,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执行7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绿色建筑评级标识制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供热计量,推广被动房等新型用能模式,推广建筑节能新产品。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能源革命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安全战略方针,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围绕保供应、调结构、转方式、强支撑,着力增强有效供给、推进清洁替代、提高利用效率、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可靠,统筹好自给与外供的关系。把保障合理需求作为能源发展的底线。合理开发利用省内能源资源,增强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自给能力,稳定煤炭、石油、天然气输入,主动融入国内外能源发展大格局。

2.绿色低碳,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清洁环保作为结构优化的主攻方向。满足现实需求,着眼长远战略目标,加快“双重替代”进程,促进加快转型、绿色发展。

3.多元互补,统筹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把开放融合作为能源发展的现实途径。积极开发利用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各类清洁能源,围绕加工转换、梯级利用、分散互补等模式,建立多品种、多源头、多方式能源供需系统。

4.节约高效,统筹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从供需两侧全面着力,坚持增量清洁、存量优化,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利用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努力打造清洁、高效、智慧能源系统。

(三)主要目标。

1.控制总量。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2%。电力消费39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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