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福建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状况(截至2019年10月底)
福建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状况(截至2019年10月底)固废网讯: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要求,福建省从2016年开始,
固废网讯: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要求,福建省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重点推进综合处置、综合利用、飞灰填埋和工业园区配套处置等项目,有力提升了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统筹协调,引导社会资本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避免重复建设,现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状况。
一、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情况
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统计,2018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115.64万吨(不含医疗废物),涉及危险废物34大类234小类,其中全省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49.52万吨,涉及危险废物20大类56小类。
截至2019年10月底,我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单位60家,利用处置总能力165.94万吨/年,清洗包装容器能力30万桶/年,涵盖43大类450小类;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15家,收集能力5.9万吨/年。
二、福建省产生的各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统计,各类别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2018年全省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量,以及截至2019年10月底持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分别为:
1.HW02(医药废物):9060.55吨、6970.05吨、17645吨/年;
2.HW03(废药物、药品):160.47吨、0吨、2207吨/年;
3.HW04(农药废物):51.89吨、0吨、3034吨/年;
4.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53511.90吨、104.83吨、164532吨/年;
5.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50328.45吨、7104.07吨、244670吨/年;
6.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1180.26吨、0吨、25393吨/年;
7. 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0.26吨、0吨、0吨/年;
8.HW11(精(蒸)馏残渣):69828.58吨、12386.21吨、109891吨/年;
9.HW12(染料、涂料废物):15980.95吨、9649.81吨、27587吨/年;
10.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725.00吨、157.65吨、12082吨/年;
11.HW15(爆炸性废物):1.53吨、0.46吨、0吨/年;
12.HW16(感光材料废物):1391.02吨、0吨、2676吨/年;
13.HW17(表面处理废物):204857.23吨、121897.98吨、229134吨/年;
14.HW18(焚烧处置残渣):262501.89吨、92334.86吨、135347吨/年(不含生活垃焚烧厂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能力);
15.HW21(含铬废物):265365.76吨、222719.33吨、65370吨/年;
16.HW22(含铜废物):8489.19吨、1630.57吨、33817吨/年;
17.HW23(含锌废物):43477.10吨、2550.02吨、62927吨/年;
18.HW24(含砷废物):2.95吨、0吨、1155吨/年;
19.HW29(含汞废物):79.66吨、21.94吨、4280吨/年;
20.HW31(含铅废物):18302.31吨、3967.30吨、24734吨/年;
21.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5262.78吨、0吨、22209吨/年;
22.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0.41吨、0吨、2800吨/年;
23.HW34(废酸):36280.45吨、8153.43吨、218135吨/年;
24.HW35(废碱):5158.94吨、4616.83吨、17545吨/年;
25.HW36(石棉废物):35.68吨、0吨、1634吨/年;
26.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0.82吨、0吨、2930吨/年;
27.HW39(含酚废物):0.37吨、0吨、3103吨/年;
28.HW40(含醚废物):128.66吨、0吨、2434吨/年;
29.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51.35吨、366.05吨、4110吨/年;
30.HW46(含镍废物):227.57吨、0.50吨、11147吨/年;
31.HW47(含钡废物):192.10吨、0吨、2852吨/年;
32.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47216.44吨、5.44吨、84202吨/年;
33.HW49(其他废物):21172.17吨、584.13吨、63331.55吨/年;
34.HW50(废催化剂):33382.98吨、0吨、21964吨/年。
三、福建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共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0家,处置方式均为焚烧,总能力4.37万吨/年。其中:福州9600吨/年、厦门6000吨/年、漳州2640吨/年、泉州5840吨/年、三明1800吨/年、莆田1650吨/年、南平11700吨/年、龙岩2340吨/年、宁德2138.4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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