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江西: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江西: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和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一)完善权益保护制度。稳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管理。完善林地“三权分置”办法,切实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林地经营权。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探索赋予林地经营权各项权能,促进林木采伐、抵押贷款和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得到更好落实。
(二)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流转,规范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大力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破2万家。健全工商企业参与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林业多种功能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组)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分散林地集中开发利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林业收入。
(三)探索开展林权收储工作。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鼓励各地采取资本金注入、林权收储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措施支持开展林权收储工作。
二、优化森林资源培育制度
(一)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巩固我省南方生态屏障。争取启动世界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联合融资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提升血防林工程建设成效,加快修复我省沿长江生态环境。建立高速公路、高铁沿线等重点生态区域造林补贴机制,打造“美化、彩化、珍稀化”森林景观通道。确保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亿立方米。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林施策、优化结构,大力推行商品林集约经营、公益林(天然林)近自然经营制度,规范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优化森林经营管理。加大对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森林质量的支持力度。在崇义县等地深入开展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建设20个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带动和不断提升全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着力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及优良珍稀树种,打造国家储备林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经营样板。力争到2020年,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700万亩、森林抚育2800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170万亩,实现我省森林质量大幅提升,加快构建健康优质森林生态系统。
(三)加快林业碳汇开发。推动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资源状况数据库。积极探索适应江西省情的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模式,稳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发展。优先使用本省林业碳汇抵消企业排放,力争我省林业碳汇抵消控排企业不少于10%的碳排放额。加强林业碳汇宣传,普及林业碳汇知识,切实保护林农利益。
三、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一)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建立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天然林信息化管理系统。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合理选择天然低产低效林改造方式,加快天然林生态功能修复。严禁移植原生地天然大树进城。积极落实并不断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认真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红线保护补偿政策。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市场化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划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严格保护生态功能区的林地,及时纳入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区商品林长效管理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赎买、租赁、置换、入股等改革试点。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