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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大气综合治理 郑州市敲定9项整治任务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11-19 0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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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大气综合治理 郑州市敲定9项整治任务大气网讯:记者前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郑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下发,根据工作目标,我市将切实做

大气网讯:记者前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郑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下发,根据工作目标,我市将切实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目标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 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

根据方案,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是: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及各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实况)下降 6%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其中,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以下;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93微克/立方米以下。

考核狠抓落实严格问责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项分解任务,认真履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部门责任,确保治理到位、排放达标、管控及时。

要严格考核问责,市攻坚办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重点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约谈、问责。

任务

9大项44小项任务全面改善大气环境

如何实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我市明确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强力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大力做好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9大项44小项工作任务。

年底前完成产能压减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2019年底前列入淘汰清单的企业要完成产能压减任务。完成压减水泥产能36万吨,压减电解铝产能10万吨,减少碳素产量50%;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确定的3家企业关停任务。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12月底前,完成经开区家具和木材加工,巩义市耐火材料、铸造、石材加工等产业集群综合整治。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方面,要完成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2019年,全市(含巩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45万吨以内,比2015年下降29%左右;电煤消费占比达到63%;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清零,2019年12月底前,关停东风电厂2×2.5万千瓦机组,完成永安电厂1×12.5万千瓦机组清洁化改造,2020年3月15日供暖季后,泰祥电厂2×13.5万千瓦机组实施关停;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中牟县豫中储气中心项目建设,扩大风能利用规模,加大“外电入郑”。

大宗货物铁路货运超八成

调整运输结构方面,要加快推进“公转铁”,2019年11月底前,拥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超过80%。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直流快充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底市区直流快充桩数量不少于5000个。

持续开展“散乱污”治理

“三散”污染治理方面,要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任务,持续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加快烤烟、食用菌等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改造或淘汰。全面提升散尘污染治理水平,确保2019年全市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2020年1月1日起,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深度治理工业排放

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方面,要全面实施非电行业、工业窑炉、锅炉、挥发性有机物、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对于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深化非电行业提标治理,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推进 VOCs综合治理,2019年11月底前,开展VOCs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

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方面,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秋冬季期间,每个站点日抽检柴油货车数量不得低于 50辆。强化入户监督抽测,组织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测。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建立超标柴油车及所属企业黑名单和信用惩戒制度。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现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全面普及,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推进餐饮油烟治理

面源污染控制方面,要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重污染天气细化调控

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要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水泥行业2019年11月 1日至12月31日停窑,2020年1月份生产,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停窑。 加大重污染天气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未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空气质量监测

基础能力建设方面,要加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全市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机场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20年1月起,环境空气质量纳入省生态环境厅排名。建设机动车“天地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完成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等。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对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给予政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