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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9-17 09: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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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网讯:日前,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

环境监测网讯:日前,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四项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0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14.251.10.16: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胡自伟、连军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414

传真:(010)66556414

《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冉丽君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757159

传真:(010)84757120

邮箱:ranlj@ace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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