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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26亿元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9-11 0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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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26亿元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该项目总投资为22,62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929.7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830.06万元,预备费用为1,580.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70.78万元,流动资金为115.03万元。

本项目设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具体实施范围为:

双湾镇工程范围包括:11个村的污水管网、公共厕所以及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宁远堡镇工程范围包括:11个村的污水管网、公共厕所以及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区园艺场工程范围包括:新建单独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

详情如下:

金昌市金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金昌市金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区发改〔2019〕49号文批复,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并由金昌市金川区财政局以金区财发〔2019〕229号及金区财发〔2019〕482号(补充)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以金区政发〔2019〕31号文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为金昌市金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该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现将下一步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JCZC2019GK-086号。

2.4项目概况:

2.4.1项目地点: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宁远堡镇。

2.4.2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4.3付费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4.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设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2.4.5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2,62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929.7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830.06万元,预备费用为1,580.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70.78万元,流动资金为115.03万元。

2.4.6项目规模:

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双湾镇工程范围包括:11个村的污水管网、公共厕所以及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宁远堡镇工程范围包括:11个村的污水管网、公共厕所以及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区园艺场工程范围包括:新建单独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站

新建污水处理站28座,均采用“MBBR+过滤+氯消毒”处理工艺,单座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210m3/d,总处理规模1170m3/d。(“MBBR”指一种污水处理方法,该方法通过向反应器中投加一定数量的悬浮载体,提高反应器中的生物量及生物种类,从而提高反应器的处理效率。)

其中:双湾镇新建污水处理站10座,总规模490 m3/d;宁远堡镇新建污水处理站17座,总规模670 m3/d;区园艺场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总规模10 m3/d。

(2)监控管理中心

建设运营维护中心一座,作为污水处理站的生产及行政管理中心,内设污水处理站运行中心控制室、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化验、会议等用房及设施。中心的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0m2,二层布置。

(3)污水管网

新建污水管网269.898km,其中主管道长度(DN300)97.49km,支管道长度(DN200)172.41km,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SN8)。

(4)户厕提升改造

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仅含接户管)户厕数为11556户。其中,双湾镇4697户,宁远堡镇6748户,区园艺场111户。

(5)公共厕所

本项目新建公共厕所19座,全部在一期工程范围内。单个公共厕所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总建筑面积约74m2,建筑基地面积约75.5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866m,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6)化粪池

新建化粪池1056m3(单个化粪池体积2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流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道。

2.4.7项目技术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拟采用“MBBR+过滤+氯消毒”处理工艺,项目出水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采购需求(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社会资本方,即: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成交的社会资本方,由成交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并负责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资产管理、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所有项目设施按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其他建设资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通过本项目预期收益权质押、担保等形式向金融机构依法融资解决。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项目合作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运营权和收益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独立法人企业;

4.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中必须有一项资质达到壹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对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该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该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等应持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为据)。

4.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①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投标人近一年度经审计的年末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以2018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未完成2018年度财务审计则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②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银行授信证明为准,银行授信证明的授信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后开具的有效);

4.4信誉要求:①近三年内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终止或收回等情形(投标人需自行承诺)。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所有承诺、申请、证明等材料若存在虚假、伪造、失信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

4.5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内至少具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的PPP项目业绩(包括已经投入运营和在建项目)【须为PPP模式运作的项目,以与政府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及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出具的运营或建设证明材料为准;其中:①项目运作模式为BOT、BOO、BOOT等;②项目处于运营期的提供已投入运营的证明材料;项目处于建设期的提供建设证明材料】。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4.7.1联合体中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5%(含2.5%);

4.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其中应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7.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7.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1、4.4、4.7、4.8”项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3”项的资格要求;

4.8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②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注: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有另行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5.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不允许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6.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9月10日08:30分至2019年09月17日18:00分

6.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cs.gov.cn)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系统将会自动提交二次报名登记信息,投标人须按资格预审时登记注册的企业相关信息登陆并进入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系统中,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在线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公告期限:2019年09月10日8:30时-2019年09月17日18:00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15:00时

8.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第一评标室)

9.公告媒介

该项目招标公告、澄清、更正、补充、通知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内容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cs.gov.cn)”等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昌市金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二号楼

邮编:737100

联系人:贾得学电话:1526890661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25区54栋103号

邮编:737100

联系人:安生睿电话:18609455530

监管部门: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