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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3家钢铁企业查出重大隐患13项 问题清单公布(附名单)

来源:环保节能网
时间:2019-09-09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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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3家钢铁企业查出重大隐患13项 问题清单公布(附名单)大气网讯:8月15日至8月28日,山东省应急厅对全省23家钢铁联合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根据9月7日通报的最新消息,

大气网讯:8月15日至8月28日,山东省应急厅对全省23家钢铁联合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根据9月7日通报的最新消息,12个地市23家钢铁联合企业,共发现问题686项,其中,重大隐患13项;现场立即整改问题10项,责令限期整顿676项;拟立案处罚企业18家,问题49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企业2家。

全省钢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19〕94号)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钢铁企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钢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于8月15日至8月28日对全省23家钢铁联合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成立3个执法指导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勘)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现场演练(示)等多种方式,现场检查12个地市23家钢铁联合企业,共发现问题686项,其中,重大隐患13项;现场立即整改问题10项,责令限期整顿676项;拟立案处罚企业18家,问题49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企业2家(详见附件1)。同时,为掌握企业相关责任人安全管理真实水平,组织企业1名主要负责人和4名随机抽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试,共有122人参加了考试,平均成绩89.4分,考试合格114人,不合格(低于80分)8人,其中,主要负责人2人,安全管理人员6人(详见附件2)。

二、工作亮点

检查发现,通过近年来的专项治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一是应用新技术,提高本质安全。山东鑫华特钢有限公司采用了“高炉炉缸侵蚀监测智能分析系统”,利用高炉多种热工参数(热电偶、热负荷、炉壳温度),建立多维数据模型,综合分析当前高炉碳砖侵蚀状态,降低检查诊断误差,增强时效性。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3200m³高炉炉底周边区域设置了“区域危险警告提醒系统”,感应监测到有人员靠近重点危险区域,自动警示提醒“您已进入危险区域,请立即离开”。石横特钢、巨能特钢、日照钢铁煤气柜区域实现人机安全分离以及无人化管理,实施远程在线安全监控。二是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改进完善工艺设备设施,实现“小投入,大作用”功效。石横特钢有限公司煤气管道设施预留(取样、吹扫等)孔丝堵封堵,有效防止孔阀门关闭不严,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三是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企业基本能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储存及紧急排放设施,值班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远离熔融金属吊运区域及影响范围。

三、主要问题

(一)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流于形式。部分新进员工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抽查职工三级教育培训考试,现场考试成绩与原考试成绩存有很大出入,抽查双体系培训考试卷有替考现象。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人员偏少,特种作业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一是钢铁企业设备系统繁琐、生产工艺复杂,需要大量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作业活动,但是实际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配备高压电工、防爆电工、煤气作业工或数量配备不足,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二是部分企业未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机械套用国家标准规范,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不显著,工作开展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以应付检查为目的,工作流于形式,不能与企业实际特别是岗位实际相结合。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上“不真信”,工作上“不真用”,照抄照搬标准规范,存在“复杂化”、“档案化”的现象。二是全员培训不到位,部分员工对自身岗位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不熟悉,不掌握。三是考核奖惩重处罚、轻奖励,难以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

(四)应急预案演练效果难以保障。企业预案制定不规范、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次数不够,演练记录、评估和改进记录不全,反映出企业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对演练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重演练形式,轻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暴露出问题的总结改进和提升,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五)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现象突出。一是煤气区域以及煤气区域人员值班室、休息室、更衣室未安装固定式CO报警器或设置数量不足,固定式CO报警器现场无声光报警功能或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故障,作业人员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未佩戴便携式报警器等安全防护器材。二是煤气柜本体以及煤气柜侧板、煤气加压站厂房内、热风炉、干法布袋箱等爆炸危险区域,管理维护不到位,达不到防爆安全要求,个别企业存在煤气柜内部电气线缆以及防爆电气操作箱老化问题。三是轧钢煤气加热炉等采取强制送风的煤气燃烧设备,存在煤气支管未设置止回装置或自动隔断阀(快切阀)以及助燃空气管道末端未设置放散管问题。四是煤气管道盲板阀组蝶阀与盲板阀之间未设置泄压检查放散,实际操作中无法检查蝶阀的关闭严密情况,存在引发煤气事故风险。五是企业对高炉炉壁冷却水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冷却水压降低检测报警问题重视程度不足。

上述问题暴露出,一是个别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对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责任心和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不强。二是小型企业存在“规模小、出不了大事”的侥幸思想,没有安全管理明白人,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基础工作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虽有一定的基础,但标准不高,管理不精细、不严格,缺乏有效和有力的管理、考核措施。三是一些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唯经济利益至上,在安全生产上不愿投入,跨行经营不懂专业“无知者无畏”,没有依法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习以为常。有的大型国有企业高高在上,在安全管理上自我封闭、自我满足,对当地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力。四是隐患问题重复出现,反映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严、处罚力度弱,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另外,近期钢铁行业受产业政策影响严重。按照全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机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将于2022年前全部搬迁或退出,直接导致现阶段相关企业只考虑搬迁,不考虑安全设备设施改造提升,企业内部人心浮动,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结合近期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各有关市要逐一对照本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梳理,落实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监督企业做好隐患整改闭环工作,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请各有关市于9月25日前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报告报送省厅基础处。

(二)认真抓好钢铁行业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9〕25号)要求,结合钢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夯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炼钢安全规程》《炼铁安全规程》等钢铁行业新规程、新标准已于去年陆续进行修订并颁布施行,针对新规程、新标准,各有关市要组织钢铁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学习,要求企业按照最新标准规程,完善安全设备设施,规范安全管理。三是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常态化,把企业安全培训落实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内容纳入到日常执法、专项执法、异地执法等活动中,做到逢检必查安全培训,未按相关标准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杜绝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落实、落地、落到位。

(三)深入开展钢铁行业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和各有关市工作情况,省厅近期将重新选树部分钢铁行业省级标杆企业,总结归纳经验,提炼典型做法,适时组织同行业企业观摩学习,在原有基础上,再推动、再培训、再融合、再提升,确保真运行、真落地。二是工贸行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已修订完成,简化了对程序步骤要求,提高了实用性、可操作性,近期省厅将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评估工作,请各市密切关注,积极配合。三是综合采取“评估+通报+执法”方式,指导帮助企业的同时,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按照《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全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钢铁企业专项整治,请各有关市按照要求继续对钢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钢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升钢铁企业本质安全。加强工艺和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做到监测监控有效、安全连锁可靠,进一步强化精准操作和科学施救。一是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原则,在转炉、高炉、混铁炉、钢包、铁水包、中间包、高压配电柜等推广使用智能化热像监控系统,消除传统测温枪打点测量不能全覆盖的缺陷。二是推广转炉测温取样、铸坯断面、成品钢板喷号实施机械手,减少转炉冶炼、喷码过程高风险作业。三是继续推广行车自动监控系统,增加LED安全提示投影指示灯,消除常规使用声光报警器声音单一,将危险提示从单一的听觉提醒,增加视觉提醒,使危险提醒更加直观。四是生产现场视频监控推广使用动态跟踪监控提示系统,实现主控操作人员远程实时监控。五是加热炉应设置独立供气管线的点火烧嘴,供气管线宜采用高热值煤气,采用低热值煤气的,应增设高热值燃气的长明火辅助点火系统;点火宜采用电子点火,人工点火作业不得进入炉膛。六是加强气柜运维管理,高于、严于标准、规范,关键部位油位、倾斜、活塞水平等实施在线监控,增设煤气柜容量、压力、温度、氧含量等参数联锁,达到监控预警效果。

联系人:王旭亮,联系电话:0531-81792191,邮箱:yjtjcc@163.com。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4日